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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亡然后《春秋》作”论(续)(2)

什么是“兴”?孔安国注释为:“兴,引譬连类”,这只能就《诗》的技巧而言。朱熹注为“感发志意”,这就可以由“诗”而通于“史”。孟子就是把“兴”理解为历史的“兴起”作用。例如,象伯夷、柳下惠这样的历史人物,如果把他们的德行写成传记,那么,就如孟子所说:“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闻柳下惠之风者,簿夫敦,鄙夫宽。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孟子:尽心下》)。这就是说历史的感发兴起作用在于:历史知识所提供的百世之上的某种人格能引起百世之下的读者的通感。刘知几也是这样认识的,他说:“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见贤而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史通:史官建置》)。正如德国的伟大诗人歌德所说:“我们从历史那里得到的最好的东西,就是它所感发兴起的激情(das Best;was wir von der Geschichte haben,ist der Enlhusiamus den Sie erregt)”。
    什么是“观”?郑玄注:“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加注:“考其得失”。我们在前面已论述过,周天子采诗的宗旨本来在于“观风俗”,以考察政治的“得失”。把这原则用之于历史,历史的主要任务就是观察以往的风俗之盛衰与政治之得失,作为当前的政治行为之借鉴。《诗:大雅:荡》中就已提出一条箴言:“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如果说,“兴”是从历史知识中寻找某种精神鼓舞,那么,“观”就是从历史知识中寻找某种政治教训,用贾谊的话说,就是“验之往古,按之当今之务”(《过秦论》)。孔子是德治主义者,认为风俗的盛衰是政治得失的检验,如黄宗羲所指出:“凡论世、采风,皆谓之观”(《南雷文集》4集卷1)。又说:“风俗邪正,国家治乱之大辨也”(《读通鉴论》卷11)。所以孔子修《春秋》主要是观察当今的风俗和政治,以验之往古而论当今之世。司马迁说:“[孔子]因史记(史官的记录)作《春秋》……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士之会实召周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史记:孔子世家》)。司马迁还说:“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史记:匈奴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孔子生活在定公和哀公统治下(并做过官),故在《春秋》中对定哀之世评论则“微婉其说”(刘知几语),甚至“罔褒”(“无实而褒之”以为当世讳,这是孔子修史以论世的原则:为本国(鲁)当代的君主讳。为周天子讳;但是对外国如吴楚等或本国较古的统治者如隐公、桓公则“章”,即彰明地给以褒贬。孔子把“观”作为修史的原则,也就是使历史为现实的政治服务。借用克罗齐的话说,对于孔子,“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
    什么是“群”?孔安国注为“群居相切磋”,这是望文生义,相互切磋不过是学《诗》的方法,而不是《诗》的旨趣。我们认为“群”应当理解为“群(共同体)意识”。我们可以先看看孔子的“群”概念,他说:“君子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又说:“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论语:为政》)。这两句话是同义语。“周”就是“群”的周界;“党”是“偏私”的意思,是“群”的反义词。什么是“比”据古代训诂,指少数人为谋取私利而相互勾结。这样说来,君子的群意识是以他所属的共同体的周界作为他的“大我”意识的边界,而不象小人那样只有比而不周的“小我”意识。据现代人类学研究,原始社会中的群意识(如图腾意识)就是把本氏族、部落共同体的周界当作人类的周界,在周界以外的人类则被视为非人(危险的野兽或妖魔鬼怪)。在进入文明社会之初,群意识的周界就是国界或“民族共同体”的周界。这周界以外的人类,一律被视为低文化的“蛮族”。例如,古代希腊各城邦的人就把一切非希腊人称为“蛮族”(对埃及人也不例外,事实上埃及比希腊在文明上先进得多)。在古代中国也是这样,凡是受周文化培育下的各诸侯国自称为“诸夏”或“诸华”,统称之为“华夏”或“中国”;华夏以外的各族被贬称为“四夷”,或就其所在方位为“蛮、夷、戎、狄”。在西周和春秋时期,这种“群”(共同体)意识就是“前民族主义”的“民族意识”,表现为所谓“夷夏之辨”。事实上,当时的夷夏之辨(分)是文化的,而不是种族主义的。例如,杞君朝鲁君,用夷礼,杞国被贬称为夷;后来杞国朝鲁用周礼,杞又被称为“诸夏”。楚国在人种上与华夏诸国没有什么区别,但因为楚文化与周文化区别很大,楚国又是后起的,甚至楚国君臣也自称为“蛮夷”。公元前587年,鲁成公想联合楚国,背叛晋国。季文子认为不能这样做。他引用周文王的太史佚的话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爱)我乎?”(《左传:成公4年》)。在《诗》中有一些诗篇歌颂了“诸夏”民族在征伐或抵抗四夷的这种“族类意识”(民族意识)。如《大雅:常武》所写的南征徐夷,《小雅:六月》中的北伐{K1D503.JPG}狁,《小雅:采芑》中的南攻荆蛮,以及《秦风:无衣》可能是表现秦国抵抗西戎的全民团结御侮的精神。这些篇章歌颂了同仇敌忾、“同袍同泽”、“操我戈矛”“以匡王国”的“赫赫明明”的民族精神。孔子把《诗》中的群意识(夷夏之辨)提到政治的高度。他提出的周代“诸夏”应遵守的原则是“裔(杜注,远也)不谋夏,夷不乱华”(《左传:定公10年》),即不允许夏以外的地区和华以外的民族来谋乱华夏。孔子把群意识(民族意识)作为他的历史思想,也就是把培养民族意识作为历史学的任务之一。因此,据春秋公羊学家何休的看法,孔子把“内诸夏而外夷狄”作为他的《春秋》的体例。例如,《春秋》哀公13年记有“公会晋侯及吴子于黄池”。据何休的说明,这次会议本是吴国(当时吴越被视为东夷)主会,而先提晋侯,乃为了“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夷夏之辨也是孔子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例如,孔子对齐国宰相、大政治家管仲的内政是颇有微词的,但是对他的武功则赞扬备至。他在回答弟子的问题时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如果没有)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被(同披(发左衽(衣襟向左开)是夷狄的装束习惯。孔子的意思是说,如果没有管仲一匡齐国天下,抵御外侮,华夏民族就要论于夷狄了。不过孔子的理想是“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即神州境内各民族最终将消除夷夏之分,统一在周文化的天下中。总之,孔子认为历史学的职能之一,是培养群意识,德国历史家翁肯(W. Oncken,1838-1905 )说过一句名言:“历史是民族的教师。”
    什么是“怨”?孔安国注:“怨刺上政”,这是正确的。就《诗》言,其中许多篇章是对专制制度统治下的暴政(特别是徭役)和剥削的怨刺,实质上是对现实的批判,甚至有的矛头直指周天子(厉王)。如汉代学者王逸所指出:“诗人[在《大雅:抑》中]怨主刺上曰:‘鸣呼小子,未知臧否,匪面命之,言提其耳’,风谏之语,于斯为切。”(《楚辞章句序》)。孔子把“怨”引入《春秋》中来建立他的批判的史学时,作了改造性的继承。孔子的历史批判是保守的,偏于道德方面的,并且是褒贬并用。如司马迁所说:《春秋》采善贬恶,推三代之德,褒周室,非独刺讥而已也”(《太史公自序》)。杜预也说:“尼仲因鲁史策书成文,……上以遵周公之遗制,下以明来将之法,……以示劝戒”(《春秋左传序》)。
    以上,我们大略地说明了孔子的《春秋》之“义”是怎样继承和发展了《诗》教的兴、观、群、怨四个项目。这四项是统一的,相互补充的。用现代史学术语说,《春秋》之义就是历史学的社会职能,它表现为兴、观、群、怨四个方面。正是由于孔子在开创中国的历史科学时,赋予了它以这种社会职能,使中国历史学一开始就具有“训诲的作用”,从而使中国的传统史学思维成为目的论的,历史事件也就被看成“意义的关系网络”(sinneszusammenhang),看成是价值的体现者。这就是我们所理解的“义”。诚如章学诚所指出:“有志《春秋》之业”的历史家应当“惟‘义’之求,其事与文所以籍为存‘义’之资也”(《文史通义:言公上》)。唯其如此,中国传统史学的历史思维模式与古代希腊的以及19世纪西方的历史思维模式就大异其趣了。关于这一问题,我们以后专文讨论。本文的目的仅在说明孟子在论中国史学的起源与性质时表现出高度的理论思维,以及孔子为什么是中国的科学历史学(理性的历史学)的奠基人--中国历史之父。
    责任编辑注:本文上篇见K1历史学专题1992年7期55页。
    注释:
    ①据近人研究,春秋时期以前的中国历史法只分春秋二时,后来才从春秋二时中再分出冬夏二时,所以《墨子:天志》中仍沿习惯地说:“四时:春、秋、夏、冬”,而不象后人所说的四时顺序:春、夏、秋、冬。
    ②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北京1986年,第21页。
    ③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1986年,第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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