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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姊妹歌,独特的土家婚礼仪式音乐


    
    图为哭嫁,刘绍敏 摄
    宣恩县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如《施南府志》所述:“紫荆翠耸,玉带清流,万山环绕,一郡腹胸。”这里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保存了完好的原生态文化,积淀了极其厚重的民族文化,颇具地域特色的土家族十姊妹歌,就有着古老而深邃的文化内涵,有着广泛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十姊妹歌又称哭嫁歌,是分布在宣恩县长潭河、椿木营、万寨等乡镇及武陵山部分土家族地区的一种独特的婚礼仪式音乐。
    “十姊妹歌,恋亲情,伤离别,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清·彭秋潭)据《宣恩县志》(清·同治二年版)载:“亲迎,男家请童男十人陪郎,谓之十弟兄,女家请童女十人陪女,谓之十姊妹。”从这段文字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早在清代,宣恩就已有了陪十姊妹的确切记载,这标志着土家族十姊妹歌在那时就已盛行。同时,也不难看出,所谓十姊妹歌,就是土家姑娘出嫁之前,女方家请来的十姊妹在陪伴新娘时所唱的一种歌。而男方迎亲则陪十弟兄,唱十弟兄歌,这种“双陪”的特殊文化现象,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约定俗成,成为土家族婚礼仪式中一套完整而固定的模式和重要内容,在新娘出嫁前的头天晚上这个特定的时间内举行,从唱《开台歌》拉开序幕到唱《圆台歌》结束,整套程序严谨,完全是按土家族地区婚嫁礼仪有序进行。
    十姊妹歌是哭嫁形式的演变和内容的延伸
    哭嫁应该说是十姊妹歌的上篇,因为在宣恩土家族姑娘出嫁前,一般都要哭嫁,还要唱十姊妹歌,用“哭”和“唱”的特殊方式来庆贺结婚这一人生盛典。哭嫁时间长短不一,多则数月,少则几日。一般是从男方择定结婚吉日到女方报送期单时便拉开了哭嫁的序幕,直到新娘出嫁那天上轿之前方才结束。哭的内容主要是叙骨肉之情,诉离别之苦,倾吐出嫁后女儿对父母和亲人的思念,父母对女儿的牵挂,以及对未来家庭和人生之路从心底发出的种种感慨。此间,姑娘的母亲及亲人往往陪哭,或对新娘开导劝慰,或与新娘共诉衷情,那场面往往是“流泪眼对流泪眼,断肠人看断肠人”,悲悲切切、声泪俱下、动情感人。哭嫁虽然是似哭非哭,似歌非歌,但却是姑娘及亲人“一声儿罢一声娘”的真声啼哭。十姊妹歌则是由陪新娘的十姊妹为其以歌代哭,从开台到圆台,都是以歌的形式进行,把新娘真声哭嫁的内容歌乐化、拓展化和仪式化。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十姊妹歌是哭嫁形式的演变与哭嫁内容的延伸,是土家族一种极富地域特色和民族个性的民俗文化现象。同时,待十姊妹歌圆台时,已是第二天清晨,哭嫁已告结束,新娘即将上轿起程,迎往新郎之家拜堂成亲。由此可见,十姊妹歌圆台之时也正是哭嫁落幕之日。
    唱十姊妹歌就是一台丰富的民族音乐演唱会
    十姊妹歌“犹如巴娘唱竹枝”,所以歌词极具竹枝词的创作遗风,多以七言四句结构为主,通俗易懂,明快含蓄,为普通农家女脱口而出,因此,讲究韵但不十分苛求,句式结构也并非七言律诗那样一成不变,而是相对自由,可长可短,注重的是感情的自然流露和表达的艺术效果,在创作上特别善于运用比拟、夸张、联想、排比等修辞手法,从而增强了歌词的感染力和抒情效果,荡气回肠,催人泪下。
    十姊妹歌是土家族劳动妇女在一定历史环境下集体创作的成果,内容十分丰富,主要表现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包办买卖婚姻的血泪控诉;对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腐朽社会制度的无情鞭挞;叙说父母的养育之恩和与亲友的离别之情,并用一个“哭”贯穿始终。如“哭父母”、“哭哥嫂”、“哭姐妹”、“哭伯婶”、“哭外公外婆”、“哭舅舅舅娘”以及“哭媒人”(也叫“骂媒人”)、“哭辞祖先”、“哭上轿”等。以歌代哭,如泣如诉,情意缠绵,清新隽永,质朴自然。陪十姊妹、唱十姊妹歌是土家婚礼仪式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一套完整的程序,由《开台歌》拉开序幕,然后“扣子一顺”依次而歌。时值子夜,陪十姊妹进入高潮,接亲和陪亲双方形成对峙,或对唱,或盘歌,摆起擂台,各展才艺,一直“鏖战”至天亮圆台时才肯停战休兵。所以,陪十姊妹唱姊妹歌犹如一台丰富多彩的民族音乐演唱晚会,是民歌和歌手大荟萃,不但程序严谨,而且演唱形式灵活多变,有一人独唱、二人对唱、多人合唱等,做到了内容与形式的高度和谐统一。
    十姊妹歌的唱腔音乐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呀依儿腔”、“唢呐腔(调)”,因为十姊妹歌的音乐主要是以唢呐旋律为基础,并由唢呐伴奏或间奏,通过唢呐这种奇特的民族乐器,淋漓尽致地抒发出十姊妹歌内在的思想情感和音乐效果。另一方面由于十姊妹歌又被人们称为哭腔,因此衬词多为“依呀依、呀依呀、依呀呀依呀”等,歌亦哭、哭亦歌,婉转凄美,揪心感人。
    十姊妹歌长期以来都是靠口传心授,流传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但由于是靠民间群体性集体创作传承,所以没有明显的师承关系。据调查,1949年以前,土家族姑娘几乎都没上过学、读过书,因此十姊妹歌的传承除了口头传承,几乎再无其他传承方式。而传承方式主要靠母传女、祖(母)传孙(女)、姐(嫂)传妹、姑传侄(女)等形式。各地都有一批“歌师傅”、“歌篓篓”,只要邻近姐妹前来求教,她们往往毫不保留地传授。1949年以后,随着在民族地区积极推进教育普及扫盲运动,一些能认字的十姊妹歌爱好者,便开始把一些歌抄录成册,然后在小范围内传阅,十姊妹歌就是靠民间这种自然传承方式一代一代流传下来。
    十姊妹歌广泛流传于武陵地区,成为土家族婚俗中一种独特的文化现象,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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