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承人(8)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40 福客民俗网 刘锡诚 参加讨论
由于生存环境的不同,在长期的发展嬗变过程中,大都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有差异的,即使同源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环境中也会发生异变。这一点,已引起了学界的注意。最近,上海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理论组召集上海的学者们开会,就这一问题进行探讨。这就为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和保护提供了决策的依据。在笔者看来,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多是原生态的,是生活形态的,与他们的生活观念、信仰仪式融为一体的。与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大都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发轫期无例外地都是为谋生的手段,如面人汤和面人郎都是以捏面人云游四方者,以戏曲人物或以神佛人物为造型摹写对象,都追求艺术上的精益求精,“形为神舍,神乃形魂,形神兼备,是为上品”(汤子博格言)。一方面,对新的事物、新的思想、新的需求、新的风尚,表现出更大的宽容性和适应性,逐渐趋向于艺术化、雅致化、审美化、工艺化;另一方面,则与民众的生活形态(如耕作生活方式、家族社会、生活观念、信仰仪式等)越来越拉开了距离。于是,农村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除了传统的瞎子弹唱艺人、专业卖唱者以外,大多是不脱离生产、不以此为谋生手段的农民,而大都市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则大多是专业化了的、或以此为谋生手段的职业人士。 北京市不仅是古老的帝都,而且正在向着国际大都市迈进,城区和郊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兼而有之,其形态丰富而多样,应该下工夫,把传承人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做好,走到全国的前头。几天前,我到南京去讲课,听江苏省文化厅的有关同志介绍,他们也正在做传承人的调查和研究,而且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和可贵的经验。传承人问题,除了学理方面的问题以外,还有大量的属于政策方面的问题,如著作权问题、署名权问题、多子女传承和传男不传女带来的权属和保护主体问题、国家保护资助问题等。不久前,“泥人张”后代传人张锠、张宏岳及其开办的北京泥人张艺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张铁成、北京泥人张博古陶艺厂、北京泥人张艺术品有限公司“泥人张”名称使用权案,就是一起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署名权的典型案例。这些问题,需要文化主管部门在调研的基础上尽快提出办法,并出台文件。 四、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权益和管理 上个月,前笔者在南京曾就这一问题与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有关同志进行交流探讨,了解他们关于传承人调查与认定方面的经验。日前从媒体上得到消息,江苏省在刚刚制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已对杰出传承人的认定、权益和待遇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凡是经认定和批准的杰出传承人,得享受地方政府的特殊津贴。下面笔者愿意就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探索性的意见。 (1)调查和认定 传承人的调查和认定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保护我国文化的多样性,为保护和继承我们民族的文化记忆并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性,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在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中,把各个门类的杰出传承人作为一个重点和专项进行科学、深入的调查,在掌握情况和资料的情况下进行传承人的认定和登记。就我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来自全国各地的申报材料看,各地主管部门在这方面所掌握的情况以及研究的深度,基本上还停留在或压根儿没有超出20世纪80年代“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调查水平。在这个重要课题上,只有重视专家的力量,进行深度的、科学的调查,才能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调查 为保护和阻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中断,保持可持续发展,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进行调查时,要弄清楚其传承谱系、传承路线(传承链)、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传承人对所传承的项目的创新与发展。 对传承人的调查,要事先选好对象人选,然后进行采访,对本人、同行、亲戚等进行多方面的调查,要记录和提供他们的代表作,甚至还要做口述史,要把他所掌握和传承的内容或技艺原原本本地用文字和绘图记录下来。调查的内容,包括传承人的最基本的资料,姓名、艺名、性别、地址、职业、信仰、受教育情况等等,以及他所传承的项目、他的技艺和当地地方文化的关系,与民族记忆的关系。以及他这个项目在村寨、在社区群体中、行业中的地位,他的授业师傅、他的亲戚、他传习的方式、他有没有拜师、有没有仪式、行内有什么规则、有什么样的禁忌、有没有祖师、有没有行会。调查内容是很广泛的,并不是非常简单的问几句就可以了。对他所掌握的特殊技艺,要像考古工作者描述考古发掘的文物那样做出非常准确而又简明扼要的记录和表述。 传承人的调查,不仅要记录上述所列他的相关传承情况,还要记录(或描述)、搜集他的作品。我们讲过,21世纪初进行的这次非物质文化普查是一次文化普查,是既包括人文意义的普查、又包括资源意义的普查这两方面含义的文化普查。文化普查不同于人口普查,人口普查是要入户调查,获取人口数据和有关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虽然不需要每一村每一户都入户调查,但不能只限于和不能满足于发现了多少传承人、多少作品,即不能只满足于数据的获取。数据对于国家文化主管部门、各省文化局、“民保”办公室来讲,固然是非常有用的,但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只有数据是远远不够的。对传承人的调查,只有在把传承谱系和传承线路弄清楚,把传承人的专业技能与创新点弄清楚,把他的作品记录下来,这样的数据资料才有可靠度,也才有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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