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刘知几的辨伪原则和方法 综观刘知几的辨伪,可以看出他有自己确定的辨伪原则,并掌握了一些辨伪方法,这些对后世辨伪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刘知几史学理论的核心是实录直书,就是要求史官如实地记载历史,做到"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⑩,"不掩恶,不虚美"(11)取材时必须"去邪从正"、"捐华摭实"(12)。这一书事、取材的真实性原则,也成为他辨伪的基本原则。坚持这一辨伪原则,他极力反对虚美、反对隐讳,因为这是造成经史记事不实的重要原因。他在《疑古》中指出:圣人立教,主张隐讳,故史籍"美者因其美而美之,虽有其恶,不加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加誉也"。鲁史《春秋》,"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这种因隐讳造成的对史实的歪曲,"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所以他能对《尚书》等提出十疑,对《春秋》提出十二未谕。 刘知几极力反对史家"故造奇说",反对对史料"朱紫不别"(13),批评有些正史取材猥杂,轻信讹言,以荒诞作真实,也是根据史料的真实性原则提出来的。 刘知几采用了哪些辨伪方法呢? 第一,考察记事是否合"理"。他在《申左》中说:"夫解难者以理为本,如理有所缺,欲令有识必优,不亦难乎?"这个"理",指物理、道理、情理等。他据理以辨真伪,在《暗惑》中举例说,"昔人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因为"发经炎炭,必致焚灼;毒味经时,无复杀害",故不合"理"。不合"理",就不真实,就是伪造的。《史记·五帝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刘知几认为:"时不可移,祸有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厄于陈、蔡是也。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士有何异哉!"即认为舜"匿空旁出"的事不符合事理,定然是伪造的。还有"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14)等,皆不合物理,故皆为伪事。 第二,考察记事有无矛盾。史家如果据实直书,必然合乎逻辑;如果伪造故事,必然矛盾百出。如《晋书·王祥传》载:祥汉末遭乱,扶母携弟览,避地庐江,隐居三十余年,不应州郡之命。母终,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年垂耳顺,览劝之,乃应召。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时人歌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年八十五,太始五年薨。刘知几认为,这段记载充满矛盾:其一,"祥为徐州别驾,寇盗充斥,固是汉建安中徐州未清时事耳。有魏受命凡四十五年,上去徐州寇贼充斥,下至晋太始五年,当六十年以上矣。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顺,更加六十载,至晋太始五年薨,则当年一百二十岁矣",与"年八十五薨"矛盾。其二,"如必以终时实年八十五,则为徐州别驾,止可年二十五六矣。又云其未从官以前,隐居三十余载者,但其初被檄时,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往,安得复有三十余年乎"?其三,"必谓祥为别驾在建安后,则徐州清晏,何得云'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乎"(16)?故可以认定,这段记载不实。 第三,考察与可靠文献是否相乖。刘知几在辨伪时,常以可靠文献为标准,与可靠文献相乖的,就是伪事、虚语。如他认为晋代出土的《汲冢书》是可靠的文献,便利用它和儒家经典的不同记载,辨《尚书》中"将逊于位,让于虞舜"等说法是"虚语",从而否定了儒家的禅让说。又如他认为《左传》可靠,记事属实,若《公羊传》、《谷梁传》记事与之有乖,便判为伪事。 第四,考察同时代的目录书有无著录。如辨汉河上公《老子注》,辨《子夏易传》,均考《汉书·艺文志》,发现没有著录,可知必是后人伪托。 第五,考察其语言、文体是否与时代相符。如辨李陵《与苏武书》,指出其"词采壮丽,音句流靡,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可知必是"后来所为,假称陵作"。 第六,考察多种有关材料是否一致。如辨《孝经》郑氏注非玄作,便从郑玄本人言论、郑玄后学的著述、《郑先生碑铭》、目录书、史书、后世著述的称引材料及《孝经注》的语言和义理等多种材料中取证,皆无言及郑玄注《孝经》者,足证其伪。 刘知几上述辨伪方法,虽然还没有从理论上系统总结,但已在实践上熟练运用,它给后人以启示和借鉴。明代胡应麟在《四部正伪》中第一次系统提出辨伪方法八条,与刘知几采用的辨伪方法比较,多数是刘知几使用过的。 注释: ①⑩《史通》卷14《惑经》。 ②《史通》卷14《申左》。 ③《中国历史研究法》第二章《过去之中国史学界》。 ④顾颉刚《崔东壁遗书·序》。 ⑤班固《汉书·高帝纪·赞》。 ⑥《史通》卷12《古今正史》。 ⑦《史通》卷1《六家》。 ⑧《惜抱轩文集》卷3《老子章义序》。 ⑨《章氏丛书·菿汉微言》。 (11)(14)《史通》卷18《杂说下》。 (12)《史通》卷5《载文》。 (13)《史通》卷五《采撰》。 (15)《史通》卷20《暗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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