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史研究的填补空白之作——徐日辉《秦早期发展史》读后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4:11:40 汉阳陵博物馆网站 佚名 参加讨论
黄 留 珠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秦兵马俑、云梦秦简为代表的秦的考古重大发现接连不断,这促使秦史研究出现了空前的热潮,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不过相对而言,关于襄公始国以前的秦早期历史的探讨,还是比较薄弱的。虽然80年代以后秦早期遗物出土也有令人惊奋的新突破,例如考古发掘的甘肃省甘谷县盘安乡毛家坪西周时期的秦文化遗存,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所出的青铜器、金箔饰片之类文物珍品等等,均大大有助于我们对秦早期历史之迷的破解,但总观这方面的研究,基本上还限于一种“点”式的探讨,而由“点”连为“线”,进而成“面”、成“体”式的研究,尚不甚见。无庸讳言,这当中仍存在着相当的困难——主要还是资料方面的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面世的徐日辉教授撰著的《秦早期发展史》(中国科学文化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以下简称作《秦早》),自然便显示出其特殊的价值和意义,称它为填补秦史研究的空白之作,应该说是恰如其分的。 《秦早》一书,具体分为“早期赢秦探微”、“夏商时期的赢秦”、“秦赢的确立”、“秦都邑的建立与扩张”、“西犬丘与‘西垂大夫’”、“秦(诸侯)国的建立”“东进序曲——西垂时代的结束”、“秦与西戎的关系”、“秦东进关中之考察”、“秦早期军事力量之考察”、“秦早期政治与制度”、“秦早期经济考察”、“秦早期文化之考察”十三个专题,对秦文公四年(公元前762)以前的秦早期历史做了颇为深入的探讨。全书在贯通性梳理已有的关于秦早期历史研究的成果,使之条理化、体系化的同时,又将作者自己的研究收获与之重新整合,从而勾勒出一线较为清晰的秦早期历史发展的脉络。尽管这之中还有某些值得商榷之处,但却不失为一家之言,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这无疑是该书最为成功也最为让人称赞的地方。 在研究方法的运用方面,《秦早》一书也有自己明显的特色。众所周知,以古遗物与古文献两相参验的研究方法,早在传统的金石学著述中便屡屡可见。上个世纪20年代,王国维则从一个新的高度对此方法予以理论概括,谓之曰“二重证据法”。学术实践表明,这是古史研究必须遵循的一种基本方法。通览《秦早》全书,不难发现作者对这一基本方法的运用非常自觉也非常娴熟,且有发展创新。例如书中不仅把文献资料与考古资料紧密相结合,而且还将作者本人长期在天水一代实地调查获得的成果融入其中,使所得结论更加信而有征。再如书中对方志资料的重视以及对民俗、婚俗资料的运用等等。从某种意义上不妨这样说,由于《秦早》一书把文献资料、考古资料、实地调查资料、方志资料、民俗婚俗资料等有机相互结合,所以其学术视野比较开阔,能较为准确地发现以往研究的失误与不足,并予以纠正。 根据《秦早》作者所述,该书的完成,“前前后后整整二十年”。在这里,我们重新看到了“十年磨一剑”的学术精神,十分难能可贵。当然,“十年磨一剑”,既不是“十年不磨剑”,更不是绝对地讲,任何一部专著或一个科研项目都一定要拖延十年之久方才完成。这只是表示,学术研究,特别是古史研究,需要一个较长的积累过程,万万不可草率行事,不可搞应景式的急就章。眼下时兴的那种几近于鸡肚子里面掏蛋式的文科科研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对于应用性极强的经济、法律等学科也许是适用的,但对古史研究来说,实在是开天大的玩笑。近若干年来出现的学术垃圾泛滥、学术浮躁等,与这样的评价体系及管理体制的影响,不能不说没有直接的关系。据我所知,《秦早》一书的作者,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即利用其在秦人早期发迹之地——甘肃天水地区任职的便利条件,一直孜孜不倦地致力于早期秦史的研究。他除了书斋中大量的文献探讨之外,还认真地进行实地考察,并与该地区众多的地方博物馆、文化馆建立了亲密的工作联系。这样他获得的学术信息,不仅仅只限于“大路货”,而且还有一般学者难以得到的“地方特产”。如此经过整整20年一篇篇文章的积累,方最终写出这部专著。尽管其字数只有22万,算不得很多,但学术含金量却相当之高,读起来有一种沉甸甸的厚重感。 历史研究中,阶段的划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不同的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历史特点。就秦史而言,商鞅变法显然是一个分水岭。对此,治秦史者无不认可。然而在研究实践中,论者却很容易忽视这一点,每每把变法后秦社会的某些特点扩展为整个秦历史文化的特点。例如有研究者曾引用贾谊所说的“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一段话来证明秦文化的功利主义特点。其实,这位研究者在此忘记了贾氏之言是有前提条件的,即“商君遗礼义,弃仁恩,并心于进取,行之二岁,秦俗日败”。这就是说,商鞅变法之后秦才出现了“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等十分极端的功利主义行为。很显然,引用这段话来概括全部的秦俗是与贾谊的原意相悖的。颇为遗憾的是,这类的失误在《秦早》中也未能避免。例如书中所讲的“虎狼之秦”、“虎狼之国”的问题。其实,秦的这一称号也是商鞅变法后才日渐多起来的;而变法前人们似乎并不这麽看待秦。 《秦早》中虽然指出并订正了不少以往研究的错误,但却也继续沿用了某些错误的说法。如讲秦最早设县便是一例。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有论者据《史记·秦本纪》,认为秦武公十年(公元前688)“伐邽、冀戎,初县之”,是历史上最早置县的记载,并批评清人洪亮吉《更生斋文集》中关于鲁庄公六年(公元前688)楚初县申考证的错误,理由是《左传》庄六年无楚县申之事。实际上,这位论者对洪氏的批评完全错了。《左》庄六年虽没有楚县申的记载,但在哀公十七年所记楚大师子谷的一段话里对此却有明确交待,洪氏的结论正是据此做出,丝毫不错。批评者读书不细,只查检了庄六年,而不知哀十七年还有相关记载,所以便闹出了硬把正确当错误批评的笑话。对此,研究者早已有所驳正,指出历史上最早置县的应是秦楚两国才符合史实。文见《秦文化论丛》第三辑。《秦早》作者对此未察,亦一失误也。 如果就学术规范而言,应该说《秦早》还是比较好的。但书末未列参考文献,实为缺憾。另从印制来看,错字较多,配图略少,亦为美中不足。 世界上十全十美的事,是不存在的。指出一部专著的某些失察之处,并不意味着对她整体价值的否定。这里,我不想用“大醇小疵”一类的话作比喻,而只是直白地讲:《秦早》值得一读。 2003,12,11草于西北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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