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移民史上人数最多的是两类移民:一类是统治者运用官方的权力和财力加以引导、组织或者强制推行的,以及在社会的或自然的外力压迫下大规模爆发的。一类是下层民众为了逃避天灾人祸,维持生存,追求温饱而自发进行的。前者不仅数量大,迁移的时间地点集中,而且移民中往往包括大批贵族甚至帝王、官吏、文人以及随同的艺人、工匠、商人、将士、奴婢等,因而对迁入地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都会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些移民运动在史籍和其他文学资料中留下比较详细的记载,得到比较全面的反映,并且一定受到历史学家的重视,成为研究的重点;如西汉的实关中、移民西北边疆,永嘉乱后、安史乱后和靖康乱后的人口南迁等。后者则是无组织的、零散的、缓慢的,迁移的对象大多是底层的农民或贫民,他们的文化程度低,社会影响小,对迁入地区不会产生急剧的、巨大的影响。这类移民多数不见于史籍的直接记载,数量更不易推断。即使在一些发生过相当集中的移民的地区,往往也只能在地方志中留下一鳞半爪的痕迹。年代久远的,甚至已经没有片言只语可寻了。如明清时期南方由平原向山区的移民,由内地向边疆的移民。但是这类移民几乎随时都在进行着,由于持续时间长,涉及范围广,累计的总数就非常大。尤其是在边远地区、山区和其他处女地的开发,大多是由这一类移民进行或奠定基础的。 当然,我们很难说哪一类移民的意义更重大些,而且在不少情况下还很难将二者加以区别。我们也不能说对前者的研究已经足够了,但是对后者的复原和研究进行得实在太少却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也是有关学者们的共识。由于史料的缺乏,对后者的研究无疑更加困难。而且即使我们尽最大的努力,也只能发现其中的一小部分。可是如果缺少了这一部分,就不可能有完整的中国移民史,所以填补这方面的空白是史学工作者无可回避的责任。对近代以前的移民过程,要运用文献研究以外的方法加以复原,或者通过实地考察来解决全部问题,大概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文献资料的收集和运用仍然是我们研究的主要手段。 一、文献资料 在文献资料的收集和运用方面,前人和当今的学者虽然已经尽了很大的努力,但却并没有挖掘殆尽。一方面,这是由于传统的检索方法的局限,对分散在一些非专门史籍中的资料还没有充分地利用。例如在唐宋人的传记、墓志铭、神道碑、序跋和诗词文章中就有不少有关个人或家族迁移的记载,是研究移民史的重要材料。另一方面,有些类型的史料尚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或者人们还来不及加以整理利用,如家(族)谱和地方志等。 1.官方史籍的记载 历史上一些重大的移民运动往往会在官方史籍史留下记载,有的还是唯一见于文字的记载。如传说中的夏都的迁移、商都的迁移就见于《竹书纪年》、《尚书》等典籍,秦汉以来的规模较大的移民在二十四史、十通、明清《实录》等史籍中都有所记载。 这些文献资料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往往成为我们最重要的或唯一的文献依据。由于官方史籍大多数是纂修于当朝或下一朝,基本都是原始档案或官方文件的根据,所以所载移民的迁移原因、时间、迁出地和迁入地等一般是可信的。特别是某一次移民的总的数量,除了这类记载外,就找不到其他史料来源了。如秦始皇迁天下豪富12万户于咸阳,汉高祖迁齐、楚大族,燕、赵、韩、魏之后及豪杰名家10余万口于关中,汉武帝时迁关东贫民72万余口于西北--要是没有《史记》、《汉书》中的记载,现在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研究出这样具体的数字来了。特别是一二千年以前的移民,现在早已无踪迹可寻,在其他古籍和家谱、地方志中也找不到可信的资料,离开了官方史籍就无法查考。 但官方史籍的局限性也是很明显的。首先,作者所记内容自然以对当时统治者的重要性及有利无害为取舍的标准,因而所载移民一般只包括由官方组织实施或强制实行的,至多只记载了那些得到官方认可的自发移民,而不会包括大多数自发移民。甚至连官方实施的移民也只有十分简略的记载,或者只记录了其中一些片断。如明初的大移民涉及上千万人口和大半个中国,但在《明实录》、《明史》等官书中只有寥寥数段,使后人长期忽略了这次移民运动的规模和范围。其次,官方所载移民情况往往有头无尾,只有皇帝下令迁某地多少人至某地,结果如何?究竟有多少人迁成了?是否真在迁入地定居了?书中再也找不到答案。再次,史籍在流传过程中产生的错漏脱讹在所难免,不能完全信从。如前面提到的汉武帝迁关东贫民于西北,《汉书》上就多了“会稽”二字,一些学者信以为真,认为西汉时江南已开始大规模输出移民,由此引出一系列错误结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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