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包括四个部分:第一,不同学术传统对于史学的求真与致用的不同看法,这部分也可以说是问题提出的缘由;第二,关于史学的求真问题;第三,关于史学的致用问题;第四,关于史学的求真与致用关系问题。以下让我们来作具体分析。 一 中国在世界各国中素称史学发达,也有着优良的史学传统。中国史学之所以如此发达,实际上也与其本身的优良传统有关。什么是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呢?概括地说,那就是既讲究史学的经世致用,又重视史学的求真。如果我们把中国史学开端追溯到《尚书》,那么就会在其《康诰》、《酒诰》、《召诰》、《多士》、《无逸》、《君奭》、《多方》、《立政》等篇里发现,周公是如此重视夏、商两代兴亡、成败的历史,以致多次论述到它。很显然,周公反复说这些历史,其目的无疑是要使周人汲取前人的经验教训,也就是说,他是在以史学来经世致用;同样,在以上诸篇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周公对于殷商的先哲王的作用是充分肯定的,对于殷商曾是“大邦”、“天邑”而周则为“小邦”的历史事实也是毫无隐讳的,也可以说,他并不因为殷周之间的对立关系而放弃了对于史实的求真。当然,我们不能说周公已经自觉地、系统地解决了史学的致用与求真的关系问题,不过也不能否认,这正是中国史学优良传统的滥觞。以下历代官、私修史,不论其具体如果如何,基本上莫不以求真与致用的结合为其宗旨。例如司马光的名著《资治通鉴》,就是颇重二者结合的一个典型之作。司马光早就有志“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一书。”(见光所作进《通志》表。)后来受宋英宗之命修史,神宗又赐书名为《资治通鉴》,这完全是一部讲究经世致用之书。可是,他和助手们修这部书时,除引用了各正史以外,还参考了杂史322种,可见征引之博;在博引中往往发现前人于一事之记载有所异同,于是又作了《考异》30卷(今所见胡三省注本已将考异散入有关各条下),可见考证之精。而其精其博,皆在于求史之真。应该说司马光作《通鉴》是在求真与致用两头都作了很大的努力的。这就是中国学术的一种优良传统的表现。 我们说兼重史学的求真与致用是中国学术的一种优良传统,还可以与古希腊的学术传统来作一些比较的说明。在古希腊,史学家是重视史学的求真与致用的。例如,修昔底德作《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在一方面很注重记事之求真,在另一方面,又认为,由于人性总是一样的,因而往事在以后某一时期总会在一定程度上重演,所以察往会有益于知来(见《伯罗奔尼撒战争史》,Ⅰ,2)。可是,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却对于史学之求真与致用皆没有太高的估价。亚里斯多德在其《诗学》(Ⅸ,2-4)中说,史与诗的区别不在于一为散文一为韵文,“真正的不同之处是,一种说明已发生的事,另一种说明可能发生的事。因而,诗比史更具有哲学的和严肃的性质。诗有助于提供一般真理,而史只提供特殊的事实。”他认为,在诗中,某种性格的人总是会有某种行为,几乎可以推知;而在史中,某种事实被记录下来,它以后是否还会发生呢?那就难说了。他对于史学的求真与致用都抱这样的存疑态度,显然是受了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思想影响的。柏拉图在其《理想国》(475E-480D)中曾经详细地说明了“知识”与“意见”的区别。如果我们在此不管他的具体论证过程而只述其要点,那就是说,“知识”是对应于存在而生的,“无知”是对应不存在或者无而生的,这是对立的两极;另外还有一种介于二者之间的(比“知识”暖昧,比“无知”明确)东西,即“意见”,它是对应于变动不居的具体事物而生的。在柏拉图看来,存在就是存在,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必定是存在。“知识”一旦把握了这种存在,便永远把握了它;知道它的过去,也就准确地知道了它的未来。哲学家所爱好的也就是这种“知识”。按照这样的观点,史学家即使记载了过去历史之真,也未必能保证其在未来亦为真;这样,史学就不能给人以“知识”,而只能给人以“意见”。在柏拉图看来,“意见”倒不是毫无用处,其致命弱点是靠不住。如果依照柏拉图的看法,则史学之求真与致用皆未可必。所以,如果从把握真理的角度来看,古希腊哲学家是以为真理只有从对象的永恒状态中来把握的,而中国古代的学者却以为真理只有在对象的运动状态中才能把握之。这不仅表现在中国人历来重视史学这一点上,而且,在《易经》和《易传》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中国的哲学同样是注重从运动中把握真理的。到底哪一种把握真理的途径更为好一些呢?当然应该说从运动中把握真理的思想更高一筹。这也就是说,中国人注重史学的求真与致用有比古希腊人高明的一面,从比较的角度说这也是中国学术中的一种优良传统。 不过,问题还有着另一方面。中国史学传统之讲求真,一般都是称道“直书”和“实录”。班固说,刘向、扬雄很佩服司马迁的“良史之材”,称赞他“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见《汉书·司马迁传赞》)这就是说,史学要想求真,史家必须做到两点:一是态度必须忠实、正直,不管遇到多大的压力,该写什么还是要写什么;二是必须把历史上的事实考察得既清楚又切实,不留下模糊和错误的记载。以后刘知几作《史通》,其中有《直书》和《曲笔》两篇专讲这个问题,而核心思想仍然不外乎这些。作为古人,尤其是古代的史学家,他们能把上述两个方面当作对于史学的求真的要求,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不过,这样的史学求真毕竟还缺乏更深层次的理论思考,不能说其中没有留下任何问题。这一点请待下文再说。而中国史学传统之讲致用,如果说其成就伟大,那么大概还必须补充一句话,即问题也不少。问题是什么呢?那就是由致用而变为滥用。自古以来,史学被滥用的事例太多了,只要翻翻《史通》,我们就很容易找到许多这一类的例子。就以“文革”中的情况来说,当时“四人帮”把史学滥用到了什么程度,这已经是人所共知的事,不须细说了。在中国,有对于史学的滥用,就有对于这种滥用的批评和谴责,这也应该说是一种好的 学术传统。不过,对于滥用史学的批评,一般都是先指出某文或某书在哪些地方滥用了历史,违背了历史的真象,进而分析其滥用历史的不光彩的动机以至揭露其阴谋之所在。似乎到了这个程度,也就可以认为批判透了,因为已经追究到了问题的政治实质或者阶级实质。不过,史学的经世致用有没有它的一定限度?人们在以史学致用时是否应该有所自律?如果应该,又将何以自律?诸如此类的问题,仍然有待于作进一步的理论思考。一言以蔽之,中国学者在史学的致用与求真的限度方面缺乏深度的理论的思考,这又是我们应该借鉴于希腊人地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