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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史学中的直书与曲笔

任何事物都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的,史学亦是如此。我国史学从它萌芽之初,就存在着深刻的矛盾,“直书”与“曲笔”这两种截然对立的治史方法很不谐调而又很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始终伴随着史学发展而存在,并由此成为我国史学史上一种普遍存在的史学现象。尤其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朝代更迭频繁,政治斗争激烈,这一史学现象表现得更为突出,几乎所有的史学家都是“直书”与“曲笔”对立、斗争的史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因此,探讨魏晋南北朝史学中“直书”与“曲笔”对立、斗争的具体情况,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和总结中国史学史上这一规律性的现象。
    
    在魏晋南北朝,尽管曲笔隐讳的史家在歪曲和捏造历史这一点上是相同的,但由于每个史家的社会经历、既得利益、个性气质各不相同,各人曲笔隐讳的方式、程度和所要达到的目的也迥然有别。主要表现为如下三种情形:
    (一)慑于统治阶级的淫威不敢秉笔直书。魏晋南北朝时期,统治阶级把史学作为维护其统治地位的一种强有力的思想工具。他们凭借自己手中的权势,每每要求史家粉饰太平,隐恶扬善。一些史家慑于统治阶级的淫威不敢据事直书。如西晋史家陈寿,早先在蜀之时,曾因“质直”不肯向权宦屈服而备受挫折。吃一堑,长一智。入晋之后,格外“聪警敏识”。他慑于司马氏的赫赫权势,特别是目睹当时“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的社会现实,不禁不寒而栗。他撰《三国志》,以免遭到司马氏政权的残酷迫害,采取曲笔回护手法,为魏晋统治者隐恶溢善。如高贵乡公曹髦本为司马昭之党羽成济所杀,但《三国志·高贵乡公纪》只说:“高贵乡公卒,年二十。”且载一司马昭的奏议。这样,在陈寿笔下,司马昭这一弑君之罪魁祸首俨然成为讨贼的功臣。清代赵翼曾愤然指出:“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也。”①这里需要附带说明的一点是,陈寿撰《三国志》之时,曹魏政权早已覆没,他为何又要替曹魏政权回护呢?这是因为,魏晋之际是一个篡夺相承的历史时代,而司马氏篡魏,与曹魏篡汉,本是一脉相承的。既要为晋隐讳回护,就不能不替魏回护。陈寿用心可谓良苦。一部《三国志》为魏篡汉、晋篡魏之事竭力隐讳,曲尽袒护。仅就魏、蜀之间的战争而言,凡属魏取胜者则大书特书,而蜀汉的几次胜魏却只字不提。又如司马氏兄弟包藏祸心,残戮忠良,毋丘俭、文钦率兵予以讨伐,当是应受表彰的魏之忠臣,但陈寿为了袒护司马氏,却说他们造反。
    (二)屈从于个人名利而不愿秉笔直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一类史家在他们有限的人生中总是不肯放弃对金钱的追逐、荣华的窃羡和享乐生涯的留恋,为了保全自己的功名利禄,他们不惜对本朝统治者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凡所撰著,一意按统治者的意图行事,对本朝溢美隐恶,于敌国肆意诋毁,歪曲事实,篡改历史。南朝宋史家沈约一生“自负高才,昧于荣利”,政治上的欲望从未消减。为了跻身政坛,享受高官厚禄,凡事处处逢迎主子意图。他早先曾投靠文惠太子(萧长懋),本想借文惠太子称帝在政治上有一番更大的荣耀。不料永明十一年(493年)正月,太子病逝。沈约非常伤感,一年之中,登楼赋诗,求仙访道,表面上似有止足之志,实际上并没有放弃做官的愿望。永元三年(501年)十二月,齐雍州刺史萧衍率军直抵建康,杀东昏侯,执掌朝政。就在萧衍篡代之势已成而尚不敢冒然称帝之际,沈约挺身而出,为萧衍出谋划策,终于使萧衍代齐自立。在沈约的导演下,完成了一场禅代丑剧。因此,梁建国以后,沈约官运亨通,青云直上。正由于这些,沈约撰《宋书》,从自己的功名利禄出发,大肆颂扬豪门士族,凡属达官显贵者,必为之作“佳传”,立“美名”。对有些王侯、大臣如刘裕、萧道成的篡位弑君,曲意回护,对一些被皇帝枉法诛戮或赐死的诸王、大臣,不如实记其死因,而书以“薨”、“卒”。仅就本纪而言,许多重要历史事实的真相被掩盖与歪曲。特别是沈约处于宋、齐革易之际,身事两朝,既要为宋回护,又要替齐隐讳,更使历史事实乖违颠倒,混淆不清。实为篡夺,却书以“禅位”;正直之士反对权臣为非作歹,而冠以“反”、“叛”之名;阿谀拍马之流起兵助权臣者,反曰“起义”。一切唯主是从,俱无事非标准。
    南朝齐萧子显身为南齐宗室,极端的功利主义促使他编撰的《南齐书》充满了曲笔不实之辞。他从本阶级的切身利益出发,对待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宁愿舍弃史德曲笔处理,以博得最高统治者欢心。尤其是对其祖先极尽曲笔回护与溢美颂扬之能事。如对其祖父萧道成指使王敬则勾结杨王夫弑宋苍梧王刘昱一事,不予记载。又如为了抬高其父豫章文献王萧嶷的地位,为之作正史列传,置于文惠太子传之后,本无多少事例,却洋洋洒洒,铺陈粉饰至九千余字。至于《南齐书》对宋、齐革易之际史事的记述,曲笔更多。一场尔虞我诈、干戈相交的“易代之战”,在萧子显笔下竟俨然唐虞揖让光景,绝不见逼夺之迹。正如宋王应麟所说:“子显以齐宗室,仕于梁而作齐史,虚美隐恶,其能直笔乎?”②
    这些为了自己的功名利禄而不愿秉笔直书的史家,用本来是公正无私、一视同仁的史笔写下了是非不平、褒贬不公的历史篇章。这一方面严重地损害了历史的真实,给后人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设置了障碍。另一方面也在自己的生平簿上留下了点点污渍。站在今人的立场上说句公道话,这些史家不只是应该受到道义的谴责,而且也应承担一定的历史责任。不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们毕竟是生活在强权社会,特定的时代环境与社会结构决定了他们不可能具有今人开阔的视野与坦荡的胸怀,而只能是在个人的小天地里打转转。
    (三)为一己之私利而故意任情褒贬。魏晋南北朝时期,有些史家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借修史之权以报个人恩怨,明知真相,偏作伪辞;任情褒贬,饰非文过。其具体表现是,假人之美,借为私惠;诬人之恶,持报己仇。如北魏史家魏收本是一个见“当途贵游,每以言色相悦”③的胁肩谄笑之徒。他撰《魏书》,每每借修史之权以酬恩报怨。凡参与修史诸人的祖宗姻戚多被书录,并且饰以美言,而“夙有怨者,多没其善”。他曾公开地说:“何物小子,敢与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地。”④魏收曾因受过杨休之的好处,因而感谢休之说:“无以谢德,当为卿作佳传。”魏收于此真是说到做到。杨休之的父亲杨固,魏世为北平太守,以贪污暴虐为中尉李平弹劾获罪。而魏收修史,却说:“固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又说:“李平深相敬重。”又如尔朱荣杀灵太后和幼主,这对魏来说,本是贼臣。但魏收因为曾受到尔朱荣之子的贿赂,便给尔朱荣作佳传,尽力减少他的罪恶。正由于魏收如此任情褒贬,故其书问世后众议沸腾,反对甚烈。刘知几认为魏收任情褒贬之甚,已经达到无法容忍的地步,他说:“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⑤
    像魏收这样借修史之权,为一己之私利而任情褒贬的史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还有一些,兹不一一罗列。如果说迫于强权统治而不敢秉笔直书的史家尚情有可原,那么这些为一己之私利而任情褒贬的史家则应受到全社会的谴责。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的所作所为,并非客观条件所致,而完全是受卑鄙的主观意图所支配,他们为了个人私利,明知故犯。因此,不能不使人对他们产生极大的憎恨。刘知几曾指斥这类史家为“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并说:“虽肆诸市朝,投畀豺虎可也。”语虽讥刺过烈,但却反映出人们深恶痛绝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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