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游牧民族除了向南迁徙外,还往往向西部迁移。在北方地区的东部是兴安岭,从兴安岭到太平洋沿岸的森林地带生活着从事狩猎的民族,由于地域和经济发展的限制,这一地带没有更先进的文明吸引游牧民族,也不可能提供更多的物资,开拓更大的领域。因此,游牧民族在蒙古高原上所建立的政权疆域,往往是沿着草原带这一自然生态区向欧亚大陆的西部延伸。其延伸的远近,则与这个政权的强弱成正比。一旦遭受到外部或内部的打击或者南下受阻时,他们只有沿着这条与游牧经济生死攸关的草原带向西部迁徙。如匈奴、突厥、回鹘、契丹(西辽)等民族都是这样迁徙的。 其二,民族歧视的原因。毫无疑问,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和任何一个统治民族,对待民族关系的出发点是实施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为了摆脱统治者的残酷压迫和剥削,是导致民族迁徙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如称为蛮的瑶族先民,秦汉时集中在湘江、资江、沅江流域中、下游和洞庭湖沿岸,由于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民族歧视和压迫剥削,从南北朝直到清朝,曾多次被迫迁移,形成了大分散、小集中的状态。西周前活动在洞庭湖一带的苗族先民,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南方楚国和中原各国战乱纷繁,被迫西迁,大部分居于五溪地区,三国时期,由于不堪忍受勒索贡赋和“鞭挞殊俗”,又向黔西北和川南一带迁徒。北宋王朝多次进攻五溪,募役、征兵、派款、杀掠,迫使该地人民大批西迁。从元至清,由于参战、征调和起义失败后逃避杀掠,苗民曾迁徙不迭。有的内地汉族人民,为了摆脱封建统治阶级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迁徙到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如史载:“宋民赋役繁苦,贫者不复堪命,多逃亡入蛮”。一直到清朝,中原汉族不堪内地剥削,逃亡边陲从事农耕、游牧的情况很多。据嘉庆初年临安知府江溪源说,历年以来,“楚、粤、蜀、黔之携眷世居其地租垦经营者,凡十之三四”,(12)数量可谓不少。 还要提到的是另一种情况,即有的已经迁往域外的少数民族,由于不堪异民族的统治压迫,重又迁回故土。发生在清朝的土尔扈特蒙古返归祖国的大迁徙就是这样一次重要的历史事件。 其三,战争原因。封建王朝为了战争和边防军事需要,强制移民实边,或者为了补充劳动力和兵源,招引边疆各族迁入内地。秦汉时期大规模的向北部边疆移民垦殖,主要是为了防制匈奴的侵扰及供应军需粮食。这种移民实边的政策从此延续下来,为历代中原统治者所实行,成为中原汉族移民边疆的一种主要形式。西汉时期,将归附的边疆各族安置在边塞地区,也是为了“防胡”。曹操打败三郡乌桓、大破柳城后,将乌桓“万余落,悉徙居中国”。(13)南宋末年,蒙古贵族统治者不断南下,北方和江南各地汉族人民余落,悉入岭南地区。彝族先民的蒙氏建立的南诏国,从公元九世纪开始进行掠夺奴隶的战争,太和三年(829年)攻进成都,掠子女工伎数十万人,(14)有些是为了避乱而迁往少数民族地区,如西晋末年中原混乱,大量汉族投附氏族豪酋,等等。 其四,政策原因。中原王朝开疆辟土、设置郡县以及采取的某些统治少数民族地区的政策,使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人口大量增加。秦征百越,在百越地区建立桂林,南海等郡后,中原大量居民迁到百越地区。汉得河西店,“初置张掖、酒泉郡,而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成田之”,(15)河套到河西这一带的屯田士卒就成了最先把农业带到了游牧地区的移民。又如,明代实行屯田和建立卫所以后,鼓励内地汉族迁往边区落籍屯田、定居屯垦,或自成村落,或与少数民族杂处,戍守的士兵设屯安家,世为军籍。明朝政府曾规定新屯垦者三年之内不征收田赋,召募垦荒有功者按召募人数授官。又如清政府的“改土归流”政策,取消了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土司割据状态,废除了限制人民往来的例规。 少数民族政权的统治阶级也实行过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民族迁徙政策。如北魏天兴元年(398年),拓跋珪迁都平城后,同时把山东(太行山以东)六州的吏民及徒何(东部鲜卑的一支)、高丽等族的“百工伎巧”十余万迁来,下令对“内徒新民”给以①《魏书》卷110,《食货志》。“耕牛,计口授田”。(16) 民族迁徙的历史作用 我国古代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移动,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或表现为何种形式,从整体和长远看,它所起到的历史作用是应当肯定的。对待这个问题的着眼点,正如列宁所指出的:“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地,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溶合的东西。”(17)当然,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移动,又是封建社会民族关系条件下的产物,它与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是相关连的,许多民族的迁徙是被迫的,是被异民族强制进行的;其中有一部分是被迫迁徙到更为偏远、贫困的地区,造成了更为落后的困境,而且伴随着的是战争、掠夺、征服,有的民族甚至在不断的被迫迁徙中而消亡。因此,民族迁徙不可避免地具有某些消极的因素。但总的说来,积极的历史作用是主要的,消极因素是次要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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