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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文学科是怎样做学术评议的


    不重视论文质量的学术评议制度,不会带来真正的学术进步。(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7年3月23日《南方周末》)
    我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读博士期间没有发表过任何文章,中文的或英文的都没有,能否毕业、获得博士资格和是否有文章发表没有关系。虽然博士毕业的要求因学校因专业而各有不同,但人文学科通常对博士生不做发表文章的硬性要求。导师是否鼓励学生发表文章也因人而异。
    作为学者和教师,自己一直都处在评议同行和被同行评议之中。这个评议的链条对于个人成长以及学术界生态的重要性毋庸置疑,这里主要以我个人从事的古典学为例,谈谈美国学术界的同行评议。
    大部分是双向盲审
    同行评议形式多样,我所参与的主要有为杂志或出版社审稿、为研究项目申请书审稿、评审遴选会议论文摘要。这些都需要审稿人或评议人提供正式的书面回应。
    这类评审大部分是双向盲审,也就是说评审人和被评人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姓名及身份。但也并不是所有的评审都一定是盲审,比如我评审的一部书稿,出版社就明确告知了作者的姓名。甚至国家级的项目申请书有时也会告知申请人的姓名和身份。无论盲审与否,审稿人应当尽量做到客观、不带偏见、就文论文,给出的意见只针对文稿的水准和质量而不针对作者本身。作者的身份、地位、成就都不能成为影响评判的因素。
    同行学术评议的关键在于判断文章或专著对某一问题的研究以及对学科本身有没有新的贡献。除了综述性质的文章之外,一篇仅仅重复前人言论而毫无推进的文章没有发表的价值。在评判一篇文章时,文章的整体和细节都必须仔细考量:参考文献有没有遗漏关键性的或重要的书目,如果有遗漏的话,那么作者对学术史的把握就不全面甚至存在较大的缺陷;文章的论据是否能支持论点,比如,如果论证说明早期罗马帝国的某一现象,但唯一的证据却是公元五世纪的一篇纸草文书,那么论证的说服力就会大打折扣。此外,因为古典学的学术作品必然涉及古典文献的译文,译文的精确程度也是考量的重要部分。
    学术出版的外审
    就学术书籍而言,外审由出版社邀请,数量不一,也不一定是奇数。比如,我曾参与的一个论文合集先是递交给了牛津大学出版社,它邀请了两位学者审稿。然而这两位审稿人的意见大相径庭,一位称该书方法落后,各章之间互相冲突;另一位则称赞书稿走在研究的前沿。当出现这种正反意见持平的情况下,决定权在出版社,它可以再请专家论证,也可以选择不冒险。牛津大学出版社选择否决我们呈交的书稿。但这不意味着这部书稿就一定要石沉大海,三位主编决定转投博睿(Brill)。博睿邀请的外审专家很快给出了非常正面的意见,最终这本书得以在博睿出版。
    几年前我曾受邀为Wiley-Blackwell写一本有关罗马帝国社会文化史的专著,但是收到邀请并不代表不需要外审程序,我仍然需要递交论证书,列出全书的框架,包括各章节及其摘要,讨论现有的其他类似著作,并且论证为什么这部新著有出版的必要。出版社在收到计划书之后,邀请了六位专家进行评审。反馈回来的意见很正面,也非常细致而且专业,让人不得不感动。
    外审会不会被黑箱?
    出版社、期刊和学术基金都会鼓励评委提供建设性的批评意见。撰写出有分量、有说服力的学术意见耗时费力,但担任评审人一般是没有报酬的。我唯一收到过的报酬是出版社赠送的该出版社的几本书。然而很少有人会敷衍了事。
    受邀担任评审人首先是对受邀人学术水准的认可,是一种荣誉,也可以让评审人提前看到学术动态。更重要的是,这是相当重要的学术服务,是维持学术良性循环的重要机制。大家都有责任维持良好的学术生态。这其中会不会出现评审不公的现象呢?
    遭遇苛刻的评审是有可能的,但特别糟糕的文章因黑箱操作而发表的情况却是基本不可能发生。就我自己个人作为被评人和评审人的经历而言,没有觉得曾经遭受不公待遇,也不会草率地对待我所要评审的稿件。这并不是说我自己每次投稿或申请项目都一定成功,但即使是不成功的申请也有其意义。比如,2007年我曾申请过美国国家人文基金,这是一个竞争相当激烈的国家级项目基金,申请成功率很低。申请未成功并不在意料之外,然而收获还是相当大。有五位评委对我的申请书提供了书面反馈意见,这些意见一般并不直接发给申请者,申请者只知道结果。但是申请者可以向国家人文基金索要评委的评语。这些评语从方方面面剖析了我的研究计划、方法、意义的优点和弱点。在这些评语的基础上,我继续丰富和强化了研究计划。而计划书的修改版在其后几年的各种项目申请中都非常成功。
    书评是同行评议的重要一环
    同行评议并不止于项目的成功申请或书籍的出版。书评是同行评议的另一重要环节。许多学术期刊都有“书评”栏目部分。期刊先选定有资格撰写书评的学者并发出邀请,并不是所有受邀的学者都会接受邀请,因情况而异。也有学者会毛遂自荐为某部新书撰写书评,但期刊不一定总是接受。我自己写的几篇书评里,只有一篇《布林茅尔古典评论》的书评是我主动要求撰写的。
    一本后来成为必读著作的著作,当年一般都会有不少书评。这些书评也不一定都是正面的。不同的书评在侧重点、总体意见方面大相径庭的情况并不鲜见。曾遭受尖锐批评的著作也未必就注定日后会成为被淘汰的作品。比如,古罗马大诗人维吉尔研究“悲观学派”的教父级学者Michael Putnam教授的早期著作就曾被毫不留情地抨击过。
    就我自己的经历而言,第一部专著出版后等待书评的紧张感仍然记忆犹新。有书评是好的征兆,说明专著引起了学界关注。没有书评更令人紧张。所幸,我的专著有多种语言(意大利语、法语、德语、日语、英语)的书评,中文书评也有几篇。意大利语的书评对书的内容几乎没有批评,但列出了书中大量拼写错误。这些总体的评价是肯定的,其中以比利时根特大学已退教授Robert Duthoy在古典学重要国际期刊Latomus上发表的长篇法语书评最为正面,称该著作为“模范性的研究,其研究成果非常重要”。我的书似乎在法语学术圈的接受度更大些,大约和这篇书评很有关系。
    性别、族裔不是决定性因素
    对人文学科学者来说,第一部专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新学者在学术界扎下的根,也是在大学,特别是研究型大学,获得终身教职(即所谓tenure)的基本要求。当然并不是所有学科都注重专著,有些学科,特别是理工科,文章比书重要。那么发表与求职以及职称评定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美国的招聘最基本的原则是不能因性别、族裔、性向、年龄、婚姻状态等等歧视应聘者,为了避免任何诉讼,有些问题在面试的时候是不能问的,或者要用没有法律漏洞的方式来问,比如我们在面试应聘者的时候,不会问“你的母语是什么”,而可以问“你说几种语言”。就我个人所经历的应聘及招聘而言,我不认为这些是决定性的考虑。
    但特殊情况总是有的,而且在应聘学者研究水平相当的时候确实会考虑这些因素。比如,如果一个系里男性教授太多,那么有可能会有意识地纠正这种性别严重不均的情况。我自己任职的学校近年来致力于改变教师和学生群体太“白”、太本土、集中于上中产阶级的情况,鼓励多元化。
    但必须指出的是,每个学校招人都有严格的程序,决定性的因素还是学术和教学质量,以及发展潜力等。性格其实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为招一位新老师,也就是在招自己未来的同事,招聘组会尽量避免特别难以相处的同事,当然这只是一个不成文的做法,而且短暂的面试有时也很难判断性格。作为一个对教职有兴趣的博士生而言,在技术和理论上提升自己、做好学术、加强口头表达力、做一个积极向上的人非常重要,其他都相对次要。
    博士生一般没有发表文章的硬性要求
    应聘高校的初级教职(即助理教授一级的职位)时,是否发表过文章也并不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即便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文章,是不是能转化为加分因素还得视其质量而定。有些招聘是针对已有学术地位的学者的,这类挖墙脚性质的招聘中,出版物的质与量自然相当重要。那么“质量”及“数量”究竟如何衡量呢?
    我自己在哥伦比亚大学历史系读博士期间没有发表过任何文章,中文的或英文的都没有,能否毕业、获得博士资格和是否有文章发表没有关系。虽然博士毕业的要求因学校因专业而各有不同,但人文学科通常对博士生不做发表文章的硬性要求。导师是否鼓励学生发表文章也因人而异。
    欧洲和美国古典系博士阶段的运作不太一样,因为欧洲古典学学生起步相对较早,在中学和大学阶段语言水准就可以达到比较高的程度,所以博士阶段基本集中撰写博士论文。美国的古典系博士阶段相对较长,有的研究院有课程要求,一般来说也不会太多,修满即可;必须通过语言考试,古希腊语和拉丁语的翻译笔试是无法绕过的,对现代学术语言的要求各学校不太一样,但一般需要通过法语、德语和意大利语的笔试,哥大古典系对意大利语笔试不做要求,但假设博士候选人都能阅读意大利语。古典系博士生(特别是侧重拉丁文学和罗马史的)意大利语能力较强这也是实情,我自己虽然没有参加过意大利翻译笔试,但我的意大利语阅读和口语能力还是远高于德语;语言考试通过之后,可获得参加专业口试或笔试的资格,这需要高强度的阅读以达到对学术史的良好把握,个人觉得这是博士生学术训练相当重要的一环;口试或笔试通过之后博士生获得博士候选人资格ABD(All But Dissertation),所谓万事俱备、只欠博士论文;博士论文阶段在时间长度上理论上是没有限制的,有的研究院有论文开题答辩这个环节,但不是所有研究院都对此有要求。最终写出符合学术委员会所期待的学术水准博士论文是最重要的一步,甚至并不是所有的研究院都要求答辩环节。导师培养一位博士就是培养未来的学科同行,是一个严格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有学生选择自愿退出,或者无法通过资格考试,或者长期写不完博士论文。能够获得博士学位已经可算是通过学科内初审。
    美国的大学类型多样,规模、宗旨、经费来源等等也各有不同,对教师群体在教学、科研、服务上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在招聘和职称评定方面的标准也就随之不同。但无论学校类型如何,要获得终身教职(tenure)必须先获得终身教职“轨道”(tenure-track,或称预备终身教职)上的教职。美国没有像欧洲大陆一些国家有任教资格(habilitation)的要求,美国只要博士毕业就有资格申请教职,有些获得教职者甚至博士还没毕业,只要博士论文的质量和潜力被认可,博士候选人也有可能获得预备终身教职。
    对文章数量一般没有硬性要求
    新进入tenure-track的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前六年确实压力比较大,教学需要投入,另外,前面已经提到,就人文学科而言,研究型大学一般都要求有一部得到同行认可的专著。越看重科研的大学对专著的水准要求越高。那么这就有一个谁来界定水准的问题。这仍然主要倚重同行评议。
    比如,波士顿大学古典系终身职位的评审需要有25位美国国内外外审的意见。大部分学校不需要这么多外审,有的学校甚至完全不需要外审,自己校内学者的意见就可作为决议的参照。被评的老师可以提名几位不能担任外审的学者,这主要是避免因个人纠纷或其他原因而可能导致恶意评议的情形。
    专著之外,对文章数量的要求很少有硬性的,通常一年一篇期刊文章也不为少。古典学因为是古老的学科,历史悠久的学术期刊不在少数,而且大多数期刊在学科内认可度相当高。当然有一些期刊的认可度超越其他,比如《罗马研究杂志》在罗马研究这个领域中声名尤为卓著。
    终身教职的评审一般需要经过系级评审和校级评审两级。系级评审组由已有终身教职的老师组成,在仔细阅读被评人提交的评审资料并参考外审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报告和评审结果,上报校级评审组。校级评审组未必由学科内专家组成,可能来自学校不同系科,人数多寡也因学校而异,但绝非橡皮图章,它可以同意或补充系级意见,也可以推翻系级的评定。理论上说,校长或教务长(Provost)是评审的最后一步,我曾经有两位外校同行被他们各自的校长或教务长否决,但这种情况不太容易出现。
    正常情况下,终身教职和晋升副教授是同时进行的,只有极少数学校例外,比如哈佛大学,受评人或许能够晋升副教授,但未必能同时获得终身教职。假如不能获得终身教职,受评人或迟或早需要另寻高就。一类研究型大学(R1)终身教职确实不易获得,但成功率各校也并不一样。就古典系而言,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成功率就远低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终身教职评审成功率低是种种原因造成的,比如系内分歧较大、对新老师的支持力度、在培养新老师上的理念问题等等,并不表明后者的老师水平就比前三个学校低。长期成功率低会造成一些非常不良的后果,比如难以吸引优秀的年轻学者,对系科稳定、学科建设和学生培养也会有影响。
    获得终身教职的老师确实是获得了保护,这个保护是多层面的,除了是言论自由(学术上的、校内的等等)的良好保障之外,老师还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研究时间,不用为了顾忌得罪同事而常常答应参与一些与自己的教学科研关系不大的事情。此外,终身教职也可以给予老师慢工出细活的条件。虽然评正教授也是一道关,但远不如终身教职去留攸关。也许有些老师获得终身教职之后就选择了步骤更慢的生活,但是先前那一道道的评选一般来说选出的是热爱这个行业、忠于自己的学科、享受自己专业的人。这一步步培养和遴选出的学者不会是弃学术于不顾者。这里同时也要提到人文学科每年产出的博士远超过当年新生的终身教职“轨道”,竞争相当激烈。能够一步到位当然是幸运,没能一步进入终身教职“轨道”的则是绝大多数,但仍然是学科的重要力量。
    以上是我对美国人文学科同行评议的一些简单的观察总结,难免挂一漏万。我的观察侧重于古典学,人文学科其他分支的评价体系与之大体类同,微妙的区别当然存在,比如,同样在英文系中,有的老师侧重文学研究,有的则更侧重创作,后者的产出则是诗歌、小说等等文学作品。
    由此观之,建立一个评价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各学科的特征,不能一刀切,也不能故步自封。但无论是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医学还是理工科,同行评议都是极重要的机制和环节,评议的目的是为了整个学科的良性循环与进步。作为一个研究人员,了解自己学科的评价体系和维护它得来不易的权威性,而不是去钻空子,是基本的职业道德。同时我们也需要了解其他学科的评价体系,这一方面可以不断完善和改进自己学科的体系,为自己的学科争取最大的资源,另一方面也促进了跨学科交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