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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的建立


    1、“王政时代”的社会
    王政时代指早期罗马历史,当时社会的基层组织还是氏族,不过已处在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罗马共有300个氏族,每十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罗马人称为库里亚),每十个胞族组成一个部落(特里布斯),这样罗马共有三个部落,它们构成“罗马公社”。这时期罗马的管理机构类似古希腊荷马时代的军事民主制,罗马有勒克斯(王)、元老院和库里亚会议管理公共事务。勒克斯类似古希腊的巴赛勒斯,是军事首领,最高审判官和最高祭司,但不具备行政民政权,还不是真正的国王。元老来自各氏族的族长,是王对内对外政策问题的顾问,元老院有权批准和否决库里亚会议的决议案,有征税、征兵、决定战争的权力。库里亚会议是按库里亚召开的民众大会,由氏族全体成年男子参加,它有权宣布战争,选举勒克斯,有权通过或否决新法案,对判处死刑的案件做出最后决定等。每个库里亚有一票的表决权,所以王政时代实质上是一个以氏族、胞族和部落为基础并从中发展起来的军事民主制社会阶段。
    所谓王政时代,是罗马原始公社制向阶级社会的过渡阶段。这时候拉丁人虽然还是处于公社生活,但氏族制已走向解体。当时父家长制家族已在发展,并逐渐变成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家长有权将自己的家族成员卖为奴隶,甚至有权杀死他们,虽然土地是公社的财产,但每个家族从公社领得一份土地耕种。这种分化与公元前七世纪生产的发展密不可分。当时意大利已普遍使用铁器,农具普遍用铁器制造,同时手工业也从农业中分离出来。个人开始积累财富,这预示着私有制和阶级关系即将出现。所以在当时一些富有的家族就形成氏族贵族,他们利用特权,霸占公有土地和财产,把破产的氏族成员变成他们的“被保护人”,被保护人只能从贵族那里取得份地,并为其负担劳役和兵役,这样,在氏族社会内部,除贵族外,就产生了广大受贵族剥削和奴役的阶层,此外,除被保护人外,还出现了平民。他们不属罗马氏族成员,无权分得公有地,但得服兵役。他们有人身自由,有的从事农业,有的经营手工业和商业,但许多平民依附于贵族,向他们 租佃土地、贷款,时常处于被奴役的地位。公元前六世纪,平民人数大大超过贵族,作用越来越大,他们开始强烈要求废除氏族和门第制度,按照财产多少重新划分等级,因此和贵族间的矛盾日益尖锐,导致罗马发生了塞尔维乌斯改革。
    2、塞尔维乌斯改革
    公元前六世纪,王政时期的第六个王塞尔维乌斯·土利乌斯(公元前578-534年)依靠平民的支持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有:(1)罗马居民,不论贵族和平民,凡能负担兵役者都按财产多少分为五个等级,五级以下的贫民被称为无产者,不列级,每级提供数目不等的百人队(军队编制单位),武器自备。(2)创设百人队会议,凡能服兵役者都可参加,从此原来按库里亚召集的库里亚会议,就失去了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库里亚会议的一切重要职权都转归百人队会议。表决权按百人队分配,每个百人队一票表决权。(3)把原来的三个氏族部落,按地区划分四个部落。
    通过这次改革,氏族贵族和氏族制受到打击,地域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罗马基本上完成了由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
    3、共和国的建立
    据传说,王政时代最后一个王高傲者塔克文,是伊达拉里亚人,他独断专横,其残暴统治激起了罗马人的不满,约公元前509年,罗马爆发了反抗斗争,一举推翻了塔克文的统治,并建立起了共和体制。
    罗马共和国最高行政权力由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掌握,执政官由百人队会议从贵族中选出,任期一年,负责指挥军队,召集元老院会议和公民大会。由于执政官任期短,彼此牵制,权力有限,真正掌握国家大权的是贵族把持的元老院,它由贵族和退任的执政官组成,有决定内外政策、审查和批准法案、支配国家财产的权力,并有权监督执政官的行动。百人队会议开会时只能就元老院审查过的议案进行表决,不能讨论。塞尔维乌斯改革后,虽准许平民参加百人队会议,但由于表决权的限制(会议的多数票被少数富有者控制),因此,百人队会议变成了维护贵族利益的工具。所以,罗马共和国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成为贵族奴隶主的专政机器。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