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竟活得如此久?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2:11:45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每当久违的朋友见面的时候,他们会说:你的身体真不差。而我总要回应说:不,我的身体并不好,只是精神好而已。 1996年,我因冠心病在同仁医院住院达半年之久,同仁医院已向美国所发出病危通知。后来转院朝阳医院做了心脏搭桥手术,稀里糊涂地活了下来。所以我的身体是不行的,而且是非常地差。 但我已经习惯于过苦日子,包括经济上的苦和肉体上的苦,再加精神上的苦。因为我是57年的右派分子,是黑五类。所以我对死亡一点也没有恐惧,因为正如瞿秋白先生所说,睡眠是小休息,死亡乃大休息也。 我高寿的第一条原因就是不惧怕死。我的不怕死决非出于勇敢,而是出于cynicism.因为对我而言,活未必胜于死,右派的生活犹如地狱,只有亲临其境的人,才懂得其中惨相。这种生活实在是不值得活的,何必多活呢。 我曾读了三个学校的新闻系,即上海圣约翰大学.成都燕京大学和美国密苏里大学,因此得了一种顽固不化的思想,那就是:报导必须客观,用英文来说,就是Call spade a spade. 历史是过去的新闻,当然也必须Call spade a spade. 作为新闻系的学生,我决心要向林肯•斯蒂芬斯学习,要做一名耙粪者,英文叫muckraking. 也就是尽力要揭开历史真相,而且乐此不倦,虽粉身碎骨亦往矣。 我高寿的第二条原因就是生活有了上述的目标。像胡风一样,我要写真实。《白毛女》中有一句唱辞是“我要活,我要活”。我的唱辞是;“我要写,我要写”。用英文来表达就是:live to write, not write to live. 早在1950年代,我就在纽约时报上读到林语堂先生发明中文打字机的消息,我感到非常兴奋,但不久又知道林先生以失败告终,令人伤心。然后到1980年代,我读到了个人电脑消息,我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件翻天覆地的大事。但我没有看到个人电脑是什么样的东西,当然也买不起任何电脑。但我决心要学会电脑。怎么办?我是英文打字员,所以我自己拥有一部老式的雷明顿台式打字机。我在市场上买了王永民先生的五笔王码读本,我把130多个笔划放大,贴在墙壁上,每天练习王码五笔打字。最后可以说打得滚瓜烂熟。便我没有办法check 是否有误,我只能心中假定我没有错。直到1990年代初,我女儿送了我一台东芝笔记本,我才第一次拥有笔记本电脑。在接通电源后,我click click 四下,电屏上就显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七个大字,我知道我成功了。这是我新生命的开始。 我高寿的第三个原因就是因为我学会了王码。它给我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我高寿的第四个原因是因为我勤奋,而且是特别地勤奋,它使我忘却痛苦,很可能它起了一种鸦片的作用。作为右派,我本是一个十分可悲的“被污辱和损害者”,只能浸在苦海之中。但我在勤奋的工作中往往忘掉痛苦,享受到了人生的意义。 美国总统杰斐逊在卸任后第二天写信给朋友说,他离开白宫时好像是离开了监狱的大门。我的这种同样感觉并不是发生在“改正”之时,而是发生在退休之时。只有在那时我才觉得我自由了,我可以写我想写的东西了。在职时,我只是为上级工作,不可能充分发挥我的passion。现在我可以了。我决不是为稿费而写,也不是为名誉而写,而是为“真实”而写,我的工作时间远远超出了我在职之时,真正做到了夜以继日。我每年七个月呆在北京,五个月呆在美国。我既是社科院图书馆的常客,也是芝加哥郊外柯克图书馆的常客。我得意的是我的“三部曲”----《美国演义》(160万字)、《孙蒋毛邓演义》(80万字)和《俄罗斯演义》(40万字)。我自己吹捧自己,认为我的演义三部曲肯定胜过了巴金的三部曲。人们肯定会更喜欢读我的三部曲而不是巴金的三部曲。 我的最productive 年华“被右派掉了”,我决心要把它填补过来,所以我拼命地写,我觉得我做到了。当然,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的许多稿子和文章是不能在北京出版的,只有在我死后若干年才能见世。不过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求我自己尽力而已。也就是只求问心无愧,足矣。 卡特总统最喜欢发话说:“Why not the best?”我将回应说;“Yes, I do.”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