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伦理是指经济行为背后的伦理动因,是一定历史阶段人们对经济行为的道德判断,它着意强调社会经济活动的道德意义。中华文化是以农业土壤、宗法血缘为基础的政治--伦理型文化,因此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具有醒目的伦理色彩。在国家政治生活的运作过程中,经济伦理扮演了重要角色,它制约着历朝历代治国的基本方略,甚至影响到农民战争的行动纲领。为了透彻把握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与经济伦理的关系,本文将重点剖析经济伦理对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三大热点问题即封建帝王的经济决策、权臣的经济改革、农民起义的经济理想所发挥的作用。 一、爱民富民、重本抑末的决策原则构成了封建帝王治术的核心内容 透过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的氛围,我们不难发现儒家、法家等有影响力的学派都具有强烈的入世性格,它们的理论主张基本上是为现实政治服务的,以故它们对国家统治者的决策行为提出了许多规谏与设想。其中,爱民富民、重本抑末构成了经济伦理在决策行为上的两大原则,对后世封建帝王们的经济决策产生了巨大影响。 孔子说:“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1〕这里已包含着明显的爱民富民的主张,体现出“仁政”的主题思想。首先是爱民,“使民如承大祭”〔2〕;“亲亲而仁民, 仁民而爱物”〔3〕;“故君人者,欲安,则莫若平政爱民矣”〔4〕。但“爱民”不是一句漂亮的口头禅,而是应该贯穿到富民的行为之中,通过富民来体现爱民。“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5 〕孟子呼吁君王应该致力于制民之产,“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6〕。 墨家要求“为万民兴利除害”〔7〕,法家强调“官属少而民不劳”〔8〕,管仲学派主张“托业于民”〔9〕。 道家是以一种极为特殊的方式表达爱民富民思想的,即无为而治,“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0〕。它反对政府过多干预、插手人们正常的经济活动,强调统治者居高临下,把政策放宽到极限,酿成一种宽松、谐和的大气候,以使人们顺应自然,自由发展。 与爱民富民原则同样具有历史穿透力的另一决策原则是重本抑末,它最早是由先秦法家提出来的。法家崇尚法治、反对礼治,其所倡导的重本抑末何以能够纳入经济伦理范畴呢?确切地说,法家不是从礼义之道入手,而是立足于人性论的道德基石对重本抑末展开论证的。法家代表人物秦国政治家商鞅是重本抑末思想的始作俑者,他在阐述自己的观点时就运用了人性论的论证方法。就人性而言,趋利避害、好逸恶劳总是构成了欲望本能的一部分,是蛊惑人们行为选择的魔方。工商之业对人们的诱惑力恰恰在于它能够部分满足人的这种生存欲望,因为它“便且利”〔11〕,“佚且利”〔12〕,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终年辛苦耕耘的农人自然使人垂涎欲滴,“故农之用力最苦,而赢利少,不如商贾技巧之人”〔13〕。其不良影响在于,“民剽而易徙”、“民缘而议其上”〔14〕,似乎一沾上工商,人们便与油滑、奸诈、贪婪、不安分守己等等陋习结下了不解之缘。而农业则不然,它使人们安居乐业、朴质无华。“农则朴”〔15〕恰恰是给农业下的一个最简单的道德定义。鉴于此,商鞅顺理成章地推出了重本抑末的政策主张。稍后的法家重要人物韩非认为工商之流不劳而获(“不垦而食”〔16〕),是“邦之蠹”〔17〕,竭力主张“夫明王治国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务而趋末作”〔18〕。与更多依赖人力资本的农业相比较,道家对更多依赖智力资本的工商业一直给予猛烈批判,“夫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19〕;“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20〕。认为机巧、奇技只会坏人心术,使纯洁变为污浊、真诚化为虚伪,应该予以全盘否定。在研究重本抑末的经济伦理意义时,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儒家与法家在学派宗旨上水火不相容,为何在汉武帝独尊儒术、罢黜百家之后,由法家首创的重本抑末说被迎进了儒家经济伦理的体系之中,以至于给后世的人们造成了这样的错觉,即重本抑末的首创权理应归属儒家而非法家。 先秦儒家没有提出重本抑末的明确主张,但也没有过份强调工商业的重要性,更没有将工商业与农业等量齐观,而是始终把重农放在富民的中心位置。孔子的“足食”,孟子的“制民之产”,荀子的“家五亩宅,百亩田”等等,都是以发展农业为核心的,他们更多地是谈论毋夺农时而非市讥不征。尤为重要的是,儒家提倡重义轻利的价值观,就道德本质而言,工商业者对道德的亲和力远逊于农人。孟子不是大骂“罔市利”的商人为“贱丈夫”吗?!如果站在义利观的立场审视农工商,那么儒家的道德重心自然倾向于农业而非工商。此外,儒家强调制礼明分,人们维系于一张巨大的宗法等级关系网上,理应各安其分、各守其职,如果人们贪图物欲、弃本逐末,就会损害礼义之道,导致社会动荡。这便是荀子“省工商、众农夫”〔21〕思想的内在根由。不可忽视的是,在商业行为层面先秦儒家已经明确提出了反对竞争的伦理准则,力求把人们的经商逐利行为匡定在礼义之中,这也为重本抑末进入儒家经济伦理创造了契机。同样重要的是,法家从人性论角度对重本抑末展开论证的思维方法对儒家亦具有吸引力,因为孟子、荀子都是人性论大师。再者,春秋战国后期秦国的兼并战争渐呈摧枯拉朽之势,法家首创的重本抑末思想也随之流布天下。 “半部《论语》治天下”虽是夸大之辞,却真实地反映了汉代以降儒学作为“帝王之学”的尊贵价值。其中,经过整容、扬弃百家的儒家经济伦理对封建帝王的治术起到了警策、训戒、提示之功效,爱民富民、重本抑末的决策原则构成了帝王之治的核心内容。有作为的明智的封建帝王善于把爱民富民、重本抑末的经济伦理转化成一系列的法规、命令与制度,使其对国家经济运行具有导向功能。这是经济伦理能够上下位移(由思想理论转变成为实际操作),从而对历史发展施加影响的主要渠道。 纵观中国古代政治文化史,爱民富民的决策原则使休养生息几乎成为开国皇帝饭桌上的第一道膳食,而且历代相因相承。汉承秦制,在武功、疆土、霸业上甚至超过了秦王朝。然而,秦亡的教训却对汉代帝王是一针强心剂,因此汉初的刘邦等人欣然接受了陆贾等思想家有关经济伦理的见解,尤其是他们提出的将道家无为思想引入决策行为的主张,力求造成一个宽舒的经济环境。休养生息政策由是成为既定国策,“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22〕;而且收到了良好效果,“当孝惠、高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欲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欲,而不扰乱,是以衣食滋殖,刑罚用稀。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户口寖息。风流笃厚,禁网疏阔”〔23〕。黄老之术之所以能够介入帝王们的决策行为,关键在于它与儒家爱民富民的思想息息相通。因此,当汉代出现“经济伦理热”时,道家的无为思想便极其自然地汇入了已被确立为正宗的儒家经济伦理体系之中,休养生息政策也染上了儒家“民贵君轻”的伦理色彩。两汉时期,历代帝王颁布了许多诏令,复除徭役,宽慰民情。如:汉高帝七年(公元前2 00年),民产子,复勿事二岁〔24〕。惠帝四年(公元前191年)春正月,举民孝弟力田者,复其身〔25〕。元帝永光三年(公元前41年),以用度不足,民多复除,无以给中外徭役〔26〕。光武帝建武五年(公元29年)十二月诏复济阳二年徭役〔27〕。 在中国古代帝王中,唐太宗对经济伦理的体味最为深切。他经常与魏征等人纵谈治国之道,其中心议题就是爱民富民的决策行为。他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事,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弊,恒由此起”〔28〕。鉴于此,唐太宗发出著名的“载舟覆舟”之浩叹,对隋炀帝穷兵黩武、广治宫室、徭役不息导致灭亡的教训表示“深以自戒”〔29〕。他调整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实施轻徭薄赋、不夺农时、设置义仓、去奢省费等经济政策,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令史家赞颂不绝的“贞观之治”。其它的唐代帝王亦比较注重爱民富民的经济伦理,在大政方针上坚持实行轻徭薄赋政策。在此仅引两例为征: 自凶蘖乱常,王室多难,干戈不息,今已十年,军国务繁,关辅尤剧,念兹疲耗,久困征科,其京城诸司诸使应配彍骑官散官诸色丁匠、幕士、供膳、音色人、执祭斋郎、问事掌闲、渔师、并诸司门仆、京兆府骑丁、屯丁、诸色纳资人,每月总八万四千五十八人数内!宜每月共支二千九百四十四人,令河东、关内诸州府,不得偏出京兆府,余八万一千一百一十四人并停,所须卫役使,宜撙节定数,官给资钱,不得干扰百姓。〔30〕 建中元年制:诸人居狭乡乐迁就宽乡者,去本居千里外,复三年;五百里外,复二年;三百里外,复一年。一迁之后不复更移。……诸部曲奴婢放附户贯复三年。诸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申尚书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31〕 无独有偶,雄才大略的朱元璋对爱民富民的决策原则也有真切的感受,“民富则亲,民贫则离,民之贫富,国家休戚系焉”〔32〕。为此,他实施一系列休养生息的政策,“天下初定,百姓财力俱困,譬犹初飞之鸟,不可摇其羽;新植之树,不可摇其根,要在休养生息之”〔33〕。洪武十七年,朱元璋颁布诏令:“凡赋役必验民之丁粮多寡,产业厚薄。”〔34〕就田赋率及赋额而言,据史载:“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民田减二升,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35〕这一征收例则减轻了农民负担,收到了良好的客观效果,“于是天下之民,咸得其所”〔36〕。朱元璋多次颁布法令鼓励垦荒,并在徭役政策上予以优惠。他制定的鱼鳞图册和黄册,不仅可以加强赋役管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阻止地主把赋役项目转嫁给农民。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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