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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讲堂之历史学报告


    最近参加了院里举行的西部大讲堂历史学报告会,感觉受益颇多。学校为了丰富学生的见识,确实下了大功夫,请来了一批牛人。这些学者都是当前中国乃至世界历史学界的重量级人物,治学严谨,风度翩翩,著作等身。每场报告会都场面火爆,可容纳八百多人的积学堂座无虚席。重复那么多学术狂人的报告恐怕不易,我就一一介绍一下报告的主要内容、出彩的亮点和自己的一些感受吧。 
    首先出场的是清华大学的李学勤先生。这位老先生年逾古稀,从事先秦史研究多年,并主持了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研究工作。老先生讲的是“西北研究与欧亚学”,这个题目与西安的发展密切相关,看来是别有匠心的。李先生先是回顾了西北实地研究的兴起于清末民初,指出此学成为显学与当时中国所处的历史环境密切相关。鸦片战争前后中国有一批眼光远大的士人开始了西北边疆研究,姚莹、徐继畬、魏源都曾经写过专著来论述西北的地理文化状况及其治理的重要性。而远在这之前,外国资本主义国家为了方便打开中国的大门,多次派人深入亚洲腹地探险。
    接着,李先生介绍了丝绸之路概念的变化,指出突破欧洲中心论的同时也要避免盲目的中国中心,而是客观的把丝绸之路看作是面状的、双向的而非哑铃形。老先生认为亚欧是整体的而非分割的,中国西北是亚欧交流的前沿阵地而非封闭后进的内陆地区,希望能够重振西北丝绸之路的昔日辉煌,并让西安这一古都重放光芒。李先生的这个报告打破了我们长久以来认为西部机遇少、发展慢、经济落后的成见,开始学着用开放的视野和宏大的历史眼光去看待这篇广袤的黄土地,让中国西部同世界的联系更紧密、发展更迅速。这种转变无疑鼓舞了我们的士气,使得我们对于身处西部的不满和无奈随之消散,胸襟更加开阔,心灵也随之自由。 
    第二位作报告的学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所所长于沛先生。他的报告题目是《全球化意识形态与全球史》。于先生认为古人说“盛世修史”的观点不全面,其实在社会剧烈变革的转型时期,由于现实政治需要历史经验作为借鉴,因此历史学也会出现大的发展。于先生提出了自己的全球化观念,即全球化是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起点是资本主义,终点是社会主义。对此,听讲的同学恐怕不能够全部认同,甚至私下讨论于先生是御用史学家,但是大家从心底佩服于先生的学术创新精神。学术界倘若是大一统的局面,恐怕我们的精神就无法进步了。于先生又说全球化意识形态伴随全球化而出现,但是一些意识形态本身充斥着无法回避的错误。比如,美国利用全球化做文章,以其利益边疆和战略边疆来代替实际边疆进而发动伊拉克战争;一些学者认为冷战结束后意识形态斗争让位于文明的崛起;在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完成了使命,世界将是一个公民社会和由松散的虚体的国家组成等等。这些概念过于武断,或者是推行新帝国主义的面纱。即便如此,全球史却是无法避免的研究问题,因为全球化时代已经到来,世界史的本质就是全球性。如此,欧美中心主义丧失了市场。 
    两位先生的报告给我们深刻的印象和启发,作为新一代的学人和未来的史学工作者,我们在感受到大家风范的同时,还要对未来做一些畅想和规划。限于时间和篇幅,我只是点到为止,以后的日志中我将继续就某个点来阐述自己的一些认识、困惑和思考。
    马老师说在作介绍时说:天下无人不识钱。这个“钱”就是北京大学研究现代化的钱乘旦教授。 
    我不是第一次见钱教授,四年前,当他还未从南京大学跳槽北大,曾经来西安电视台作节目。而我也第一次目睹了他的风采,还见到了钱先生不为人知的一面。大二时,对钱先生并不熟悉,只是如抓壮丁一般,被校车送到电视台充当群众演员。钱先生这一趟节目录的真不容易,先是忘记带证件被忠于职守的保安堵在电视台门口,后来访谈时主持人素质太差、浅薄无知,频频把现代化同唐朝繁荣相提并论。可怜老先生在炙热的镁光灯下,满头是汗坐立难安,还要耐着性子不断重录。那时候的想法就是:名人不是好当的。火柴则立志要转行,以挽救中国的主持事业。 
    这次钱先生再次来到西安来到师大,故地重游,应该比较亲切吧。仍然讲现代化问题,论题是《现代化建设中的失误现象》。题目很新颖,于大环境中的赞歌中进行反思,实属难能可贵。
    钱先生通过文明分期切入,阐述了现代社会不是理想的社会的观点。先生深入浅出的说,人类历史经过了上古、中古、近代和现代,任何一个时期的人看前代,都可以看到明显的不足。因此,现代社会也决不会是一个完满的时代,它只是人类漫长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阶段而已,它同以往的任何时代一样不可能走到人类文明的完美极致。明确这一点,我们才能够清醒地去认识现代化。 
    现代化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和失误,现代化成功的例子甚至少于失败的例子,带来的问题甚至难于解决的问题。例如现代性的无限性与人类资源的有限性的矛盾****,人口增长问题,环境问题,城市化问题,人类道德沦丧和人际关系冷漠化问题,等等。最为突显的莫过于贫富差距的巨大悬殊所带来的种种隐患。社会上大多数的财富集中在极少数的人手中,而那些整日做着最最艰苦工作的人们甚至不能够获得足够的生存资料,长此以往,仇富心理的积聚必然导致社会治安的混乱和政治动荡。另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科学主义之上。科学工作者同人文学者在这点上常常产生巨大的分歧。科学家认为科学的发展必然主动的给人类以幸福。而人文学者则认为科学是有意识形态之分的,科学的应用要在正确的思想和理论指导下,否则带来的可能是灾难而不是幸福。我们可以说,人文关怀是对人类最美好的礼物。人文价值才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和指向标。 
    钱先生顺便说到了现代化的模式问题。他在解答学生问题的时候有一个很精辟的回答。他认为,现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只是中国作为一个落后的国家采取了所谓的社会主义方式向现代化转型的模式和道路,这种社会主义现代化模式代表的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和途径,而不是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中的社会主义本身。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同于马列主义经典论述就不会有疑问了。 
    什么是学者?什么是大家?我这才明白。犀利的眼神,独到的见解,不盲从权威,纳一切知识于自己的认识体系之中,抽丝剥茧,深入浅出,这才是一个做学问的人所要具备的学术品质。许多人虽然也阅卷无数,记忆不止,只是一味接受而不去深思,枉费了一番精力,做了学问的留声机而已。
    曹维安老师在中世纪史课堂上,曾经探讨过西方政治文明的三个来源,他的西方政治思想史课程更是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分析。如今,天津师范大学教授、中世纪史学会会长侯建新先生作客西部大讲堂,就这一问题作了专题报告,高屋建瓴、提纲挈领的阐释了自己的研究成果,使我们有了更为系统全面的认识。 
    侯先生首先说明了西欧文明的界定,指出西欧文明是日尔曼蛮族灭亡罗马帝国之后,在古罗马废墟之上,经过中世纪的发展,创造出来的并被近代继承的文明形式,它与古代希腊、罗马文明属于不同的系统。明确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因为人们往往把西欧文明看作由希腊罗马文明发展而来,所以也容易在理解西欧文明时出现误差。
    当时我们应当承认,西欧文明也不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它由许多复杂的成分相互作用、长期融合和发展,最终得以形成。构成西欧政治文明的三个主要源头有三,一是日尔曼自身的因素,二是外在的作用,包括罗马法和基督教的影响。 
    日尔曼要素可以说是西欧文明发轫的内因。当然,日尔曼要素的构成是非常复杂的,最基本的有马尔克制度。马尔克是日尔曼的基本组成单位,相当于部落。马尔克召开自由民大会来决定部落的重大事务包括审判。马尔克内部,王或称部落酋长只是定期召开自由民大会的主持人而已,所有部落成员集体表决,祭司可以进行监督或惩罚。从自由民大会我们可以看到****政治、政教分离的萌芽,看到陪审团制度的雏形。曹老大(我们院的学生都如此亲切的称呼亲爱的曹维安老师)感叹道:陪审团这个翻译只有中国人想的出来,因为中国向来是专权的国家,其实完全违背了人家的原意,因为在欧洲的法庭上,所谓的陪审员才是真正的决策者,法官只是个报幕员。同学们发出了会意的笑声。亲兵制也是马尔克制度的重要组成。青壮年男人投靠骁勇善战的头领,为其冲锋陷阵并获取报酬。后来的封主封臣制由此发端。习惯法更是不容小觑。日尔曼人的法律观念很有意思,他们认为法律是美好而古老的,因而法是发现的而不是制定的。日尔曼人还认为,法律不是地域性的限制,而是法随人走,人在哪里出生成长,到其他任何地方只要遵守家乡的法律就可以了。这样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罗马法可以流传。因为蛮族入侵并建立国家之后,要求本民族遵守日尔曼传统法律,而对原有的罗马居民做要他们遵守罗马法的要求。  
    罗马法是西欧政治文明形成的外因。罗马法的贡献在于其“权利”观念。罗马为什么可以建立起地跨亚非欧的大帝国,除了战斗力巨大之外,罗马法也是很重要的因素。罗马人善于运用政治手腕,给予被征服民族以公民权,让他们享受一定的权利,如此,不同种族的区域便能够维持一定的稳定性。当然,罗马法中的权利同今天我们所说的权利不同。罗马法的权利以民法为主体,没有进入公法的领域。侯先生注意到两个有趣的现象。一是权利分为自然权和人定权利,这两个方面有时候会产生矛盾。比如,一个人因为要生存而偷东西吃,人定权利认为这是不可饶恕的行为,而自然权利则体谅人所具有的生存权,认为只要偷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即不会因为穷人偷盗而饿死富人,那就是可以原谅的。另外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中国和西欧的利益观不同。西欧往往强调互利或者争利,不同阶层、群体、个人的利益往往是矛盾的,人们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利益纠纷。中国人却强调同利,在共同的利益基础上谈论问题。比如,同样是中世纪或者说封建时代,西欧的贵族和国王订立契约,国王侵犯了贵族利益的时候会受到反对;而在中国,皇帝掌握着绝对权力,即便有谏臣忠臣不怕死,那也是为了皇帝的长远利益着想。如此幽默的语言和独特的见解,引来了听众的共鸣和钦佩。 
    第三个要素是基督教。基督教由犹太人传播,可以说是东方因素,经过漫长的斗争和反压迫,终于成为罗马国教。基督教的贡献在于其原罪说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的种种观点。原罪说认为人人有原罪,那么国王也不能避免。国王不是完美的,他对权力的行使也不能完美,所以权力也是原罪的。因此要对可能产生罪恶的权力进行制约,导致了议会的产生。原罪说又导致了对国家的怀疑,世俗的社会、国家仅仅是避免和约束罪恶发生的工具。基督徒在现实世界服从国家,在精神世界服从上帝,但是他们对国家的认识是消极的,对待政治是冷漠的。这就是二元政治观的起源。此外,由于人们有原罪,上帝在进行拯救的时候会针对特定的选民。选民不受民族、血统和社会地位的限制,而是根据个人对上帝的虔诚程度和操行来选定,这就让人们能够超越尊卑荣辱的界限去追求个人价值和尊严。此观点和罗马的“权利”观点一拍即合。 
    总之,西欧最早产生了工业革命,崛起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地区,这不是偶然的。繁荣的出现有其内在发展的历史逻辑。我们认识今天,需要从历史中去寻找原因。历史要为现实服务,这才是研究历史的价值所在。
    李剑鸣先生是美国史研究领域的领军人物,环顾周围的同学,凡是表情及其虔诚、眼神炯炯的,十之七八是世界史和美国史的研究生。曾在哈佛做访问学者的白建材教授主持报告会,他对李先生也满是倾慕的神色。李先生的报告题目是《美国建国时期“人民”的定义》。可惜由于有事我只听了讲座的一半,但是还是觉得有很大的收获。 
    “人民”是个高频词,不管是国外还是国内,出镜率极高。马克思口中笔下的“人民”是工人阶级,用于鉴别敌我、划分阶级。西方人也围绕“人民”做了很多文章。仅仅是几十年来民主理论的变迁,就不能绕开“人民”这一概念。最初的政治精英史论,认为“人民”是无知的群氓,他们通过服从给予职业政治家执政的合法权。上个世纪60年代和80年代,参与式民主和协商式民主政治大行其道,认为人民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能力。在遥远的希腊城邦政体中,雅典和底比斯的人民等同于原始民主制的国家。而在中国封建专制的几千年中,人民就是受压迫者。在美国人的字典里,“人民”究竟为何呢? 
    “人民”在西方人眼中有两个相互支撑又截然不同的含义。一是抽象逻辑上的“人民”,它代表全体的人,是道德整体的概念,是无限完美的。另一个是具体的“人民”,指一个政治社会的成员。思想家和政治家在讨论权力的来源、统治的正当性、主权的归属时,采取的是抽象的概念,“人民”有共同的行为、利益、意志并且是崇高的神圣的。因此由人民赋权的宪法是世俗的圣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虽则抽象的“人民”是如此的优秀,但是当他们把权力给予政治家,他们又变成了政治生活中的低能儿。具体的“人民”是一群没有共同的思想理论指导的愚昧盲从的一个个个体,他们在政治成为一门科学和知识系统的时候,缺乏必要的知识、理性和判断力,因此只能依靠代表去行使自己的权力。虽则有选举权、知情权,人民仍然处在政治生活的边缘。 
    我真是佩服这些西方的政治思想家,如此辩证的定义“人民”,为现实的政治生活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我们不能够简单的把具体人民的定义看作是倒退的,而应该具体分析。抽象的人民再伟大,具体的人民仍然要柴米油盐;抽象的人民再目光远大,具体的人民还会追求个人得失。滥用抽象的人民,只会造成政治的超级激进和社会的极度动荡。法国大革命时期雅各宾派的恐怖政策就是把抽象人民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典型。 
    感谢李先生,我们总道纯学术无用。其实哪里有什么纯学术。一切学术皆有用,只是这种用途或者是深深隐藏在社会实践的深处,或者是以器物的形式凸现于眼前而已。哲学如此,历史亦如此。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