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历史哲学的兴起是20世纪西方史学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之一。从狄尔泰(Dilthey)1883年发表《历史知识导论》(Introduction to Historical Knowledge)一个多世纪以来,西方史学理论家们就历史知识的性质、历史研究的方法和历史写作的形式展开了前所未有的讨论。其间出版了许多专著。到90年代有关分析历史哲学的著作仍不断出现。这场讨论对西方史学在20世纪的革新和历史写作领域的拓展发生了不容忽视的影响。本文仅是对这个重要史学流派的兴起、背景、研究主题和意义做一初步评述。 分析历史哲学或批判历史哲学,是作为思辩历史哲学的对立物而出现的。分析历史哲学从哲学认识论的角度探讨历史研究与写作的性质及其方法。而思辩哲学则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力图对人类历史过程的宏观结构、目的及其意义作出猜测性的解释。(注:据认为W·H·沃尔什在其1951年出版的《历史哲学导论》中首先使用批判历史哲学一词,指那些区别于黑格尔、斯宾格勒、汤因比和索罗金等人的历史哲学著作。关于分析历史哲学何时出现西方学者有争议。明克(Louls.O.Mink)认为其开始于雷蒙·阿隆(Raymond Aron)1938年发表的《历史哲学导论》,而阿瑟·丹图(Arthur Danto)则认为其始于1942年亨佩尔(Carl.G.Hempel)发表的《一般定律在历史研究中的作用》(The Function of General Laws in History)。)分析历史哲学的出现一般应推至狄尔泰。这是因为狄尔泰不仅对分析历史哲学的目的及其后来所要探讨的那些基本问题进行了开创性的论述,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狄尔泰的思想在当时产生了重大影响。(注:狄尔泰宣称他打算像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所做那样,在历史知识中找到康德在现象知识中所发现的超越时间的理解范畴,从而使历史知识具有实在的基础。)虽然早在1874年,英国历史学家布伦德莱(Bradley)在其《关于批判历史学的若干初步意见》一文中,就对分析历史哲学的基本问题进行了讨论,但他的著述在当时几乎没有产生任何影响。布伦德莱提出历史是一门特殊的学科,所有历史著述都是评判性的。因为我们选择史料和事件。过去是独立于历史家而存在的,历史家因而不能完全主观地写作历史。但是随着社会经验的增长,不论有没有发现新的史料,每一代人都重写历史。因而一切历史著述都是当代史,即从该时代的角度观察过去,从而带有鲜明的历史特征。从这个意义上讲,历史著述是人类历史思维的记录。任何一个简单的历史事件都是复杂现象的一个有机的部分,其复杂性是难以分析的,只能靠批判的理解。静止的现象,不变的关系可以用所谓规律来描述,如社会结构。但是关于社会发展动力和过程却不可以用规律去描述。因为每一个阶段都是新生的、具有质的差别的有机阶段。我们因此不能预见未来发展趋势。历史学不可能成为科学。布伦德莱的这些思想在后来的几位著名的历史哲学家,如狄尔泰、克罗齐、科林伍德和奥克夏特等人的著述中都可以找到。布伦德莱的论文在当时英史学界几乎没产生任何影响。直到20世纪上半叶,这位英国的狄尔泰才被科林伍德发现。科林伍德称该文相当于史哲学中的哥白尼革命。(注:见布伦德莱:《关于批判历史学的若干初步意见》(F·H·Bradley,"The Presuppositions of Critical History")刊载于其Collected Essays,牛津,1935年出版,及科林伍德:《历史想象》(R·G·Collingwood,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牛津1935年版。) 分析历史哲学的兴起同20世纪初欧洲社会政治危机以及当时自然科学和哲学新潮流的影响有联系。但它主要还是同西方史学理论与方法当时面临的深刻危机有关。19世纪后半叶是兰克史学方法逐渐成为西方历史研究主要范型的历史,兰克史学强调原始史料及批判考证原始史料的重要性。此外,兰克还主张通过课堂讨论班的形式把这些原则方法传授给学生。这种理论与实践适应了当时历史家希望历史研究成为一门科学的愿望,以及历史学刚开始成为大学一门学科对明确的方法论的需要。另一方面,兰克史学方法又是与西方史学自修昔底德以来的主流是相一致的。因而在一定意义上可看作是这种传统的进一步发展。修昔底德-兰克传统区别于希罗多德著述所代表的社会文化史传统。这两种历史编纂模式又同中世纪神学史有根本差异。修昔底德所代表的这种史学编纂传统描述世俗的事件,以叙述为主,历史被视为文学,注重修辞,其目的在于在批判考证史料的基础上,“客观地重建历史真象”。贯穿这种史学的基本观点是人创造自己的历史,因而历史解释是通过理解人的动机。同这种人文主义历史观相联系的又是一种贵族的世界观。历史被认为应主要描述杰出的,特别是统治阶级人物的思想和行动。国家政治发展是贯穿历史叙述主要线索。18世纪以伏尔泰为首的法国启蒙史学力图打破这种狭隘的历史视野。伏尔泰的《路易十四时代》以文明发展为主题。德国的哥廷根历史家们也尝试写社会史,包括人口、经济和其他非欧洲社会的历史。然而这些努力并未能打破欧洲主流史学传统。 兰克在研究与写作欧洲各国的近代史中认真地、大规模地运用了他的原则方法论。此外,兰克更进一步把他的史学研究方法和原则传授给大批学者。兰克史学方法的主要观念包括关于历史真理的客观性,事实优于理论,历史事件具有独特性,政治发展是历史叙述主体等因而获得广泛传播。19世纪后半叶,兰克的史学方法论包括其著名的通过课堂讨论引导培养学生批判考证史料的方法被首先介绍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成为培养历史学博士的方法。在法国,兰克类型的研讨班也同讲授课一起成为历史教学的主要形式。在英国,由于斯达布思(William Stubbs)的努力,兰克史学方法被引入牛津大学。斯达布思运用兰克方法批判考察了大量政府文件、法律和教会记录写出了《英国宪政史》。在剑桥大学,希利(Jonh.R.Seeley)教授宣称兰克使历史写作成为一门科学,主张按兰克方法来建设历史学科。(注:见哥德斯太恩:《牛津剑桥的历史研究--兰克的影响和历史研究的专业化》(Doris Goldstein,History at Oxford and Cambridge-Professionalization and the Influence of Ranke"),载于伊格尔斯和波维尔编《利奥波德·冯·兰克与历史学科的建立》(Georg.G.Iggers and James.M.Powell,ed.Leopold von Ranke and the Shaping of the Historical DisciPline,New York Syracuse University,1990),第142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