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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夷秩序”论(6)

位于今文莱的渤泥王国,其国王麻那惹加那,诚心欣羡中华文明,亲“率妃及弟妹、子女、陪臣泛海来朝”,对明成祖极“输悃诚”。朱棣大喜,“慰劳再三”,甚至认为:“朕观其言文貌恭,动不逾则,悦喜礼教,略脱夷习。”《宋史·蛮夷列传》)中华帝国的统治者称一个外国“番邦”已“略脱夷习”,这是一种很高的褒奖之词。
    至于朝鲜,由于长期自觉地认同“华夷”秩序,“事大至诚”,且自觉引进中华礼义典章,因而在“华夷”秩序中地位最为突出。明太祖册封高丽王朝恭愍王时,称赞其“世守朝鲜”,“恪遵华夏”,是为“东土名番”。简直是“华夷”秩序中来朝万邦之楷模了。
    “华夷”秩序所倡导的,是域外诸邦对中华帝国以小事大,慕德向化,梯山航海,克修职贡;中华帝国对各国则是抚驭万邦,一视同仁,导以礼义、变其“夷”习。无疑,这是儒家学说在处理中华帝国对外关系所能构建的理念原则和理想框架。
    这个框架所要达到的境界是:域外诸“藩国”,如群星参斗,葵花向阳一般,围绕着中华帝国运转、进步。在这一向心、垂直体系之下,“庶几共享太平之福”,维持一种“中华和平”模式的国际和平局面。这种“中华和平”式的局面,显然是一种古代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和平局面。
    至于“华夷”秩序下的各国之间,则应在中华帝国的监督和保护、保证下,彼此相安无事,即所谓“天地之间,帝王酋长,因地立国,不可悉数,雄山大川,天造地设,各不相犯”(注:《明太祖实录》卷九十,页八。)以及共享“中华和平”的“太平之福”。尤其不能允许那种无视中华帝国的威德、以强凌弱,以众暴寡的情况发生。
    为了落实“华夷”秩序上的上述理念和原则,中华帝国的历代统治者,不遗余力地构建、丰富并逐渐完备了一整套体制,以保证那些理念、原则的具体实施。当然,这一整套体制的发展与完备,也程度不同地得到了“华夷”秩序中各国的支持与配合。
    “华夷”秩序在体制上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华帝国与诸邦国之间,形成并建立了一套“朝贡”制度。
    自汉武帝开始,可以看到外邦来“献见”的记录。这些“献见”,可以看作是朝贡制度的形成之始或雏形。其“献见”,无论是国度、周期,均几无规律可寻。汉成帝时,杜钦就西域罽宾与汉朝的关系对大将军王凤发表的一番游说,就典型地说明了这种无规律状况。他指出,罽宾“自知绝远,兵不至也。有求则卑词,无欲则骄慢,终不可怀服”。进而还指出,所谓罽宾派来的使臣,“无亲属贵人,奉献者皆行贾贱人,欲通货市买,以献为名”而已;这罽宾的“献见”,“实利赏赐贾市,其使数年而一至云”(注:《汉书·西域传》,罽宾国条。)。
    商人冒充使节也好,商人兼充使节也罢,在古代国家之间早期发生交往时,本是很常见的现象。商业、外交,参半而行,并不奇怪。由于中华帝国对外交往时一贯实行“厚往薄来”的原则,这种“实利赏赐贾市”和“行贾”充当使者的现象,一直屡见不鲜。这种情况,直至明代,仍所在多有。如锡兰国人“甚爱中国麝香、丝、色绢、青瓷盘碗、铜钱,就以宝石珍珠易换。王常遣使随宝舡方物进贡中国”(注:《西洋蕃国志》,锡兰国条。)。
    但是,伴随着历史的发展和各国与中华帝国关系之日益密切,朝贡制度毕竟渐渐有了其体制方面的内容。
    首先各国贡使的规模、人数、级别日益扩大与提高。许多使臣在本国地位很高,如早在南朝时期,位于尼泊尔境内之天竺伽毗黎国国王月爱在其国书中就郑重其事地推荐其使臣,说“使主父名天摩悉达,使主名尼陀达,此人由来良善忠信”云云。看来,使臣尼陀达出身名门,以至国王还要介绍他的父亲。到了明代,索性国君们亲自率团访华朝贡,足见海外诸邦将同中华交往看作一件大事,作为一种国家行为来对待。由于来使太多,令中国应接不暇,遂定有制度,对各国来朝的周期、人数,乃至船数均作了明确规定。
    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七年(1375年)对中书和礼部大臣下了一道圣谕,指出:“……古诸侯于天子,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九州之外,则每世一朝,所贡方物,表诚敬而已。惟高丽知礼乐,故令三年一贡;他远国,如占城、安南、西洋琐里、爪哇、渤泥、三佛齐、真腊诸国,入贡既烦,劳费太甚!今不必复尔,其移牒诸国,俾知之。”(注:《明史·外国五(占城)》卷三百二十四,列传第二百二十。)
    制度如此,但能否遵守实行,则是另一回事。在各种因素的辐凑之下,贡使十分密集,令中华帝国统治者,又欢喜,又烦恼;有时,贡使们又久不至,令中华天子颇为失落。如明初,琉球不断来贡,永乐一朝二十一年中,琉球中山、山南、山北三王共朝贡38次之多。中山王仍请求“乞如常例,岁一朝贡”时,宪宗皇帝则明确答复说:“自后定例,二年一贡,其许百人,多不过加五人。”(注:周煌:《琉球国志略》,第65-66页。)
    至于日本,则更作为特例处理。“永乐初,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宣德初,申定要约;人毋过三百,船毋过三艘。”(《明史》卷三百二十二)
    在朝贡制度下,又有一套严格的礼仪。
    诸“蕃”贡使来朝一般须备国书,即所谓“奉表”。“表”中要求明确称颂中华帝王为“明月所照、天地所交”之地的最高圣明君主。表示自己奉大以诚和一心向化--向往中华文明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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