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历史研究“碎片化”的实质 对于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有的学者将其直接等同于微观化或局部化,进而认为微观和局部的历史研究也是不可缺少的。这显然不是“碎片化”问题的实质所在。有的学者则认为,历史研究的“碎片化”不单是选题琐碎,而且通篇也仅仅是描述或叙事。实际上这也只是“碎片化”的一种外在表现。笔者认为,“碎片化”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微观或宏观、局部或整体、描述或论证,而在于缺乏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研究思维方式,在于具体的历史研究中没有处理好现象与本质、普遍与特殊等问题之间的关系。 在学术研究的层面,研究对象或选题的大小、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本无所谓学术价值的高低和地位的主次,而且,“碎片”也有大小之分,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研究对象或选题只能从“碎片”或“局部”起步。就研究对象或问题的相对性而言,空间上有广狭、时间上有长短、社会阶层上有上下、社会内容上有全缺、研究的问题上有大小。相对于全球史而言,中国史是局部的,相对于中国史而言,江南史是局部的,而一个村庄或家族的历史更是微观;相对于《史记》描述的3千年,《汉书》写西汉一代的历史,是短暂的,而相对于西汉一代,汉武帝时期则是短暂的;过去的历史研究注重精英阶层,新史学以来,开始注重下层民众,当今甚至注重到了社会最底层的乞丐;社会生活的内容丰富多彩,相对于整体史,政治史、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等专史都显得内容不全,而精神信仰的研究,即使是在社会文化史里面,也是部分的;有的学者选择宏大的问题,如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有的则选取某一时期妇女的发饰来研究,大小之异,不啻天壤。一个最典型的比较就是,同样是年鉴学派的代表作,布罗代尔的《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是整体史的代表,而勒华拉杜里的《蒙塔尤》则是微观史的代表。但仔细想想,布罗代尔的整体相对于整个欧洲和世界而言,其空间只在地中海周围,时间也主要在于菲利普二世时期,而勒华拉杜里的小村庄,却有着这一小小社区的经济状况、婚姻家庭、宗教信仰等几乎是社会全部内容的展示。所以,整体史和微观史只是相对而言的,而且无所谓高低贵贱之分。就表现形式来说,论证式的历史是19世纪以来历史的主要表现方式,被认为是历史著作的经典形式。这样的著作形式被认为能够有效地解释历史,阐明历史真相。但是,叙事或描述的历史,同样可以将历史建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间的因果关系和逻辑秩序亦如筋连络接,如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史景迁的《王氏之死》、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等。所以,问题的关键也不在此。“碎片化”之“碎”就碎在了缺乏联系、发展和整体的思维方式。 历史研究“碎片”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自然的存在,一种是人为的制造。历史是过往发生的一切,已经一去不返,无法重现。人们对过去的认识只能通过史料,而史料只是过往历史留下的局部或片段痕迹。就这一意义上说,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历史的碎片。人为制造的“碎片”则是相对于过往的整体历史,研究者只能从局部入手,他首先要选题,选题就意味着将另外的部分暂时舍弃,从而集中研究这一人为割开的“碎片”,但进一步的做法,当是与较大范围的历史联系起来,探索其发展变化。可是,“碎片化”的研究只是将割开的“碎片”孤立研究,忘记或停止了与较大范围历史的联系,并静止地看待它。 如何将“碎片”连缀成有机的整体的历史,显然不能罗列现象,而必须有理论的穿透力深入到现象的背后,才能把握历史的本质,从而展示出有机的整体的历史,否则历史就是一地碎片。虽然说吉光片羽不可忽视,虽然说有的“碎片”具有全息性,但没有理论的粘合剂、没有意义之光的照耀,历史仍然是不可把握、不可理解的。当然,这不是简单地套用某种理论,刻意追求宏大叙事,而是从历史的实际出发,对历史力图进行整体把握的必然要求。今天看来,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依然显示出强有力的指导作用,唯物辩证法正是可以应对“碎片化”的有效思维方式。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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