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充叙述 《秘史》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叙述是以时间的先后为序的,故我们依据其基本的叙事方法称其为编年史。然而在该著中不时出现民间口头文学特有的解释性或补叙的语句。兹举数例如次: 1.“朵奔蔑儿干在那里娶豁里--秃马惕(部)豁里刺儿台·蔑儿干(之妻)在阿里黑--兀孙所生的女儿阿阑·豁阿的经过是这样。”(卷一,第九节) 2.“也速该娶来诃额仑夫人的经过就是这样。”(卷一,第五十六节) 3.“因为是擒来帖木真·兀格之时生的,就起名叫帖木真。”(卷一,第五十九节) 4.“孛斡儿出在别勒古台来到之后,连对他父亲都没有说,就骑上(一匹)拱脊的甘草黄马,在马鞍上捆上(一件)青色毛衫,和别勒古台一同来了。他前来做伴的经过如此。”(卷二,第九十五节) 5.“这是遇见孛儿帖夫人,(和)把(她)从蔑儿乞惕人那里营救(出来)的经过。”(第三卷,第一百一十节) 6.“札木合将他(用)两岁牛角粘成钻了眼有声的k1l901.jpg(箭)给帖木真,交换帖木真有柏木顶的k1l901.jpg头箭,(又)互相结为‘安答’。这就是(他们)第二次互相结为‘安答’的经过。”(卷三,第一百一十六节) 7.“‘(他)名字叫只儿豁阿歹,因为射(断)了我那披甲白口黄马的锁子骨,就给(他)起名叫者别。教他披起铠甲,名为者别,在我跟前行走。’(这样)降下了圣旨。这是者别从自泰亦赤兀惕前来,成为(可汗)伴当的经过。”(卷四,第一百四十七节) 8.“巫师们咒诅了,把咒诅的水,给(皇)子拖雷喝了。他坐了一会儿就说:‘我醉了,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请可汗哥哥好好关照孤弱的侄辈,寡居的(弟)妇吧!(我)还说什么呢?我醉了。’说罢出去,就逝世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第十二卷,第二百七十二节) 上述八个例子中多数都以“这就是……的经过”、“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结尾,在《秘史》总译中往往表述为“是这般”、“是那般”,具有明显的解释性质,确属叙事主体(尤其是民间说书人或讲故事者)普遍采用的叙事方法,旨在给听众、读者以深刻印象。《秘史》虽然遵循了以历史事件发生的时序次第加以叙述的原则,但其间亦不乏先点一下后来发生的事,行届其事时再详为叙述的补叙文字。 例一:卷四,第一百三十一节写道:“在我们系马的地方,捉住了(一个)偷缰绳的合答斤氏的贼。不里·孛阔袒护那个人,就和别勒古台搏斗了很久,……用环刀把他那撕掉(袖子)裸露的肩膀劈开口子。”这是兀鲁兀惕部的主儿扯歹与忙忽部的忽余勒答儿等各率所部叛离札木合,投奔到成吉思汗麾下之后的事。然而卷一第五十节却提及此事,谓:“忽秃黑秃·蒙古儿的儿子是不里·孛阔。在斡难河树林里筵会时,砍破了别勒古台肩膀的就是他。” 例二:卷十二,第二百六十九节写道:“鼠儿年察阿歹、巴秃等右翼诸(皇)子,斡惕赤斤那颜,也古,也孙格等左翼诸(皇)子,在中央的拖雷等诸(皇)子,公主,驸马,万户、千户等全体,都在客鲁连河阔迭额--阿剌勒聚会。依照成吉思可汗的圣旨,奉斡歌歹可汗为汗。”这个鼠儿年为戊子年,即公元1228年。《秘史》在此后言及斡歌歹时加“皇帝”二字完全入情入理。但在卷八第一百九十八节叙述甲子年(1204年)秋,成吉思汗掳掠蔑儿乞部脱黑脱阿之事时曾出现斡歌歹“皇帝”这种补叙文字。原文写道:“虏获蔑儿乞惕百姓,就在那里把脱黑脱阿·别乞的长子忽都的夫人秃该(和)朵列格捏两个人,把其中的朵列格捏,给了斡歌歹可汗。”事实上,在甲子年毋庸说斡歌歹,就连成吉思汗也未曾即大蒙古国的皇帝位。 (二)叙事主体的人称变化 作为编年史,《秘史》遵循了此类史籍的普遍原则,采用了以第三人称叙述史实的方法。尽管在总体上属于第三人称叙述,但在个别情况下,也有改变叙事主体的身份,采用第一人称的事例。兹举三例如下: 例一:卷三,第一百一十节,叙成吉思汗率军攻打蔑儿乞部,解救孛儿帖之事。其文曰:“蔑儿乞惕百姓连夜顺着薛凉格河惊慌逃走,我们的军队在夜里也紧随着惊慌逃走的蔑儿乞惕人,上前掳掠。” 例二:卷四,第一百三十一节,记述了在斡难河边林木中举办筵席之事,其间以第一人称叙事的例子凡两见。“那场宴会,我们(这边)由别勒古台主持。(他)牵着成吉思可汗的马,站着。主儿乞(那边)由不里·孛阔(力士)主持那场宴会。” 例三:卷六,第一百七十一节,记成吉思汗与克烈亦惕部王罕的交战,其末尾写道:“在日落衔山的时候,我们的(人马)翻过去,把倒地受伤的忽亦勒答儿带回来。成吉思可汗(和)我们的(人马)从与王汗厮杀之地撤离,夜间移动,到他处住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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