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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国]十余年来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实践形态


    摘要:自2004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实践已有十余年的历史。以传承实践的主体为线索,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教师为主体、课堂传承为核心的理论准备阶段;以学生为主体、校园传承为核心的多点发展阶段;以学科为主体、社会传承为核心的文化服务阶段。相应地,就实践形态而言,中国大学非遗传承可以分为三大类:非遗文献的知识形态、非遗组织的社团形态和非遗调查的田野形态,这些形态表征了一个总趋势:中国大学正逐渐成为政府主导下的非遗保护与传承的重要协助力量。不足之处在于,因为非遗概念不准确、国家名录体系不周严、非遗文献的知识性传承基础弱,导致整个传承实践的杂糅化与符号化。 
    关键词: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知识形态社团形态田野形态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1](下简称《公约》)的通过,正式确立了包括民间文学在内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新的范畴被公共社会所认知。《公约》的出现,是一个传统知识重新被知识化、学科化的过程,前后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最终命名为“Intangible ofCultural Heritage”,中国政府采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简称“非遗”)的中译概念。就学科领域而言,中国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将“非遗”列为十大类,它们分属于三个大的学科领域,一是艺术领域,包括五个方面: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二是知识领域,包括三个方面: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杂技,传统医药;三是集会领域,以民俗为名,特指仪式性强且有信仰特征的社会与人生习俗。这分类体系,与非遗概念本身一样,尽管表现为学科范畴,本质上却是政府工作的一种操作规程,而非学科诉求,因此,引发了多方争鸣与理论难题[2]。笔者从实践形态入手,以2004年中国政府加入《公约》为起点,探讨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面貌、问题与前景。
    2004年是我们国家正式加入《公约》之年,它必然成为讨论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逻辑起点。此前,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的诸多规约虽然已有相关论述,鉴于中国大学关于非遗学科的自觉性不足,可不纳入大学“非遗”传承实践范畴讨论。
    2004年以来的十余年,中国大学对应非遗概念的学科,参与到非遗传承实践的过程之中,经历了理论准备、多点发展、文化服务三个阶段,贯串在传承实践主体的线索之上,成为我们观察中国大学近十年非遗传承实践的历史脉络。
    一、理论准备阶段与非遗文献的知识形态
    至少可以说,2004年以后的三年中,有关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医药和民俗等的中国大学课程,都开始自觉不自觉地与非遗这个概念关联起来,这些课程都因为非遗概念而自觉不自觉地产生了少有的互文性对话。传统艺术与传统知识、集会活动的关系,在上述课程中被强化,早先由学科化体制分隔的不同学科、不同课程重新回到对象的整体中,这正是中国加入《公约》后逐渐推广非遗概念的良好反响。我们把2004-2007这一阶段,称之为以教师为主体、课堂传承为核心的理论准备阶段。
    2005年11月,韩国“端午祭”获准入录联合国“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成为当年中国文化的第一大事件,包括上述课程教师在内的中国人,备受震撼,几乎是出于文化耻辱的认同心理,义愤填膺地声讨韩国人的自大与无知。
    “端午祭申遗”的文化事件,对于中国非遗实践而言,直接延伸出了三个重大的文化成果:一是塑造了节日民俗在中国非遗保护体系中的优先地位,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大节日进入中国法定假日系统为标志[4];二是涌现了一批以“端午”为关键词的学术成果,端午著作、研究论文和影像作品被大量地、集中地生产出来,以刘晓峰的《端午》[5]为代表,从理论上澄清了中国端午节的历史镜像与文化内涵;三是启动了非遗保护的国家战略。国家加快了非遗立法工作,新增了文化工作的非遗专门机构———非遗行政主管部门和非遗保护事业机构,蕴酿建设代表国家水准的非遗名录体系。这些重大文化成果的实现,与中国大学教师主体的理论贡献密不可分。
    2006年启动了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同时,中国政府决定自2006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命名为“中国文化遗产日”,以培养中国公民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在第一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期间,国务院公布了518项包括十大范畴的国家非遗代表作名录。文化遗产日与国家非遗名录成为中国大学有关非遗课程的重要支点和主要内容,教师们将这些内容以课堂的形式传授给学生,并建立起这两大内容与相关非遗课程的内在逻辑,从而为中国大学的非遗课程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国家维度。
    2006年10月,王文章主编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6],成为中国第一部以教材形式出现的真正意义上的非遗理论著作,被中国多所大学列为以非遗概论为名称的课程教材,在本专科生和研究生中讲授。
    该教材在体例上设计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保护非遗的背景,包括非遗的价值,保护非遗的意义,国内外非遗保护的历史与现状,当代保护非遗的紧迫性等;第二部分是非遗的内涵,详细阐述其定义、分类、特点等;第三部分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基本问题,包括传承主体与保护主体,保护理念、原则与方法和法律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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