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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中国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中国史研究的现实处境(4)

    我们可以以“市民社会”理论在中国历史研究中的运用为例作些分析。按照西方社会理论的解释,“市民社会”具有相对于国家的自主性空间,市民社会观念大致包含着三个要素:其一是由一套经济的、宗教的、知识的、政治的自主性机构组成的,有别于家庭、家族、地域或国家的一部分社会。其二、这一部分社会在它自身与国家之间存在一系列特定关系以及一套独特的机构或制度,得以保障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并维持二者之间的有效联系。其三是一整套广泛传播的文明抑或市民的风范。(注:爱德华·希尔斯(Edward Shils):〈市民社会的美德〉,邓正来、J.C.亚历山大:《国家与市民社会--一个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页33。)亚当·斯密、黑格尔、洛克到马克思都对市民社会的起源和性质有着不同的解释,特别是有关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关系存在着两派代表性观点,即“市民社会外于国家”或“国家高于市民社会”这样不同的解释架构。(注: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引同上书。)然而两者实际都强调在建构国家与家庭之间的公共空间时,市民阶级形成的“私人性质”。在研究市民社会起源的各种理论流派中,德国社会学家哈贝马斯更加明确地把“公共领域”的产生与资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联系起来加以考察,认为资产阶级取代封建阶级与他们利用城市公共空间如咖啡馆、报纸、自治社团扩大自己的舆论影响有关,同时,一部分资产阶级从封建贵族中脱胎出来,也主要是依赖公共领域的支持才得以完成自身的转化。(注: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曹卫东等译,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页15-25。)
        哈贝马斯的著作翻译成英文后,其关于“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的观点迅速为美国中国学界所吸收,并转化为认识中国社会转型的工具。比如罗威廉在他著名的有关汉口的研究中,就移植了“公共领域”的解释框架,罗威廉发现,汉口是在十九世纪崛起的新兴城市,很晚才确立自身的城市边界,所以并不具备韦伯所说的行政城市的特性,同时在汉口的城市人口中移民比例甚高这一性质,也为公共空间的产生提供了很好的条件,他认为汉口商人市民组织的各种机构如商会、救火队等都具有类似西方公共领域的特征,比如行会组织就具有大宪章式的管理职能,很少受到政府的干预。罗威廉也曾用“精英能动主义”一词来描述汉口近代市民精神的形成,以印证希尔斯所说的“市民的风范”在中国亦有类似的表现。(注:William T.Rowe,HANKOW: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5,Stand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罗威廉的观点曾在美国中国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也遭到了魏斐德、黄宗智等人的批评,比如魏斐德就认为罗威廉所惊喜发现的一些标志中国“公共领域”产生的社会组织,可能不过是旧有社会组织运作的翻版,同时他所着意最多的自治商人不过是国家垄断机构的代言人。(注:魏斐德:〈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问题的论争--西方人对当代中国政治文化的思考〉,载《国家与社会》,页371-400。)当然也有些学者如兰钦等也曾对罗氏的观点表示支持。(注:Mary Backus Rankin:"Some Observations on a Chinese Public Sphere",Modern China,April 1993。)平心而论,市民社会理论无疑产生于西方,其对西方社会现代转型特征的解释,经过哈贝马斯著作流传到美国,而逐步渗透进对中国历史现象的解释中。值得我们深思的是,在这一渗透过程中,美国中国学家并不是全盘照搬移植,而是对原有解释概念的适用性作出了修正。如罗威廉在分析汉口城市结构时就采用了“公共空间”(Public Space)这个概念而不是直接挪用哈贝马斯描写西方社会进程的“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注:William T.Rowe,HANKOW:Conflict and Community in a Chinese City,1796-1895,Standford UniversityPress 1989。),虽然其改动仅是一词之差,却为中国现代城市的功能研究开辟了一条新路。罗威廉的研究尽管受到了广泛的争议,但其利用市民社会理论对中国城市公共空间所作出的细密考察,无疑大大拓展了对晚清城市社会组织的认识,而恰恰是有些历史现象的功能作用,如果不借用类似“公共领域”的分析方法,就无法审知其与现代国家控制之间的微妙互动关系。
        与此相比较,国内的城市史研究基本还处于条块分割式的功能分析阶段,习惯把城市发展仅仅切割成经济、政治、宗教等互不相干的几个部分,却看不出城市在现代社会发展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复杂纠葛关系。
        对西方社会理论进行中国化移植的尝试也表现在思想史研究的探索上,例如艾尔曼在研究清朝乾隆时期常州学派的产生原因时,着力分析了学派与地方宗族网络的互动关系,这一研究路径结合了“思想史”与“社会史”的研究方法,艾尔曼的研究试图借鉴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有关“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的概念解释,布迪厄认为,教育体系内部存在着明显的等级划分,而其原有进入教育体系之前拥有的“社会资本”,往往决定了其在体制中的位置。艾尔曼用“社会资源”(Social Source)替代“社会资本”作为分析工具,相对淡化了其西方解释的色彩,同时又把西方社会理论中重视社会现象与思想发生过程的合理内核转化成了自身的分析资源。(注:艾尔曼曾经说过:“布迪厄透过文化资本的累积而再生产社会层级的基本假说,越是未经检验且不加辨别地运用在不同国家的脉络里,越无法适当他说明这种过程在特定文化里的特殊形式。我们能够说清代的中国社会有‘文化资本吗’?那时还没有‘智慧财产’这个法律概念,甚至没有‘经济资本’的概念”。(艾尔曼:〈中国文化史的新方向:一些有待讨论的意见〉,载《经学、政治和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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