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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术语与“科举学”的概念体系

    “世纪转换之际,科举考试史的研究正方兴未艾,它预示着一门新兴的学科‘科举学’正在形成。”[1](P7)作为一门正在形成和完善的专学,“科举学”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而其研究对象又具有重要性、广博性和现实性,因此其研究规模日渐扩大,形成气候。除此以外,“科举学”之所以能够成立,还取决于它拥有特定的概念术语。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学科所下的定义,形成专业术语和词汇是一门学科得以成立的重要标志之一。“科举学”虽然是以科举为专门研究对象的学科或学问,并非严格意义的学科而只是类似于敦煌学、红学一类传统学科所称的“学”,但在中国各种专学中,可能“科举学”具有最多的专有名词。[2]在漫长的中国科举史上形成了成千上万个科举术语和词汇,这些科举术语加上现代人在科举研究中概括出的一些词语和概念,构成了“科举学”庞大而专门的概念体系。本文着重探讨作为“科举学”概念体系中主体部分的古代科举术语,从中可以看出“科举学”是一门内容广博的独特的专学。
       
        科举是中国古代一项集文化、教育、政治、社会等多方面功能的基本制度,它曾长期左右着士人的命运和文风时尚。1300年间,传统中国官僚政治、士绅社会与儒家文化皆以科场为中心得以维系和共生,科场成为中国社会政治生活和人文教育活动的一个关键场域。由于科举制度复杂精细,系统庞大严密,而且影响广泛深刻,历时漫长久远,因此形成了许多专门术语和相关词汇。这些科举专门词语既不属于官制名称,也不属于学校教育或其他哪一类制度的范畴,而是一个大的独立的“另类”。所以《辞海》中国古代史分册须将科举词汇独立类别,《教育大辞典》等学科辞典也不得不列出“科举”的专门栏目。
        大体而言,科举术语可以分为科目名称、科第名位、贡院规制、考试内容、科第习俗等几个大类。
        科目的兴废消长是“科举学”研究中的重要问题,因为它不仅是科举制度本身的变动,而且往往反映出政府取士政策的调整和社会风尚的变化,甚至关系到一代文学与经术的矛盾互动。科目又可分为常科、制科、武科三类,唐代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五经科、四经科、三礼科、三传科、学究科、明法科、明书科、明算科、道科、开元礼科、一史科、三史科、童子科等16个。宋代以后新设有九经科、开宝通礼科、春秋科、新明法科、律科、经童科……德行明经科等,这些科目聚散离合,最后归并为德行明经科一科,因所取最高科名为进士,故通常仍称进士科。不定期招考的制科在唐代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详明政术可以理人、洞识韬略堪任将帅、经学优深可为人师、辞殚文律、文词雅丽、下笔成章、武艺超绝、儒学博通、才高位下、志烈秋霜、文史兼优……计120余科。此外还有兼具制科与铨选性质的考试科目博学宏辞、书判拔萃科等,加上宋代的制科和词科、清末的经济特科等,以及古代韩国(朝鲜)、越南、日本科举所演变出的各国科目名称,此类科举术语约有300个左右。科目名称数量不算太多,但却是科举术语中最为基本和重要的类别之一。
        与科目名称密切相关的是科第名称或科第名位,简称科名,即秀才、举人、进士一类科举头衔。唐宋时期明经、进士登科或称明经及第、进士及第,或直接称为明经、进士。到明清时期科举定为童生试(包括县试、府州试、科试等)、乡试、会试、殿试4级之后,便形成了生员(俗称秀才)、举人、贡士、进士等固定的科名。每一级科名又有相关的称呼,如进士分一甲、二甲、三甲。一甲第一名称为状元,或称状头、榜头、榜首、殿元、龙首、元魁等,第二、三名称为榜眼、探花,与状元合称鼎甲或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为传胪。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与其他名列前18名者都称为会魁。从唐至清又有乡贡进士、国子监进士、成均进士、太常进士、前进士、诗赋进士、经义进士、策论进士、律科进士、女真进士、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等固定称呼。除部分进士考选为翰林(又称点翰林)外,进士是最高的科名,因此一些较低层次的科名要搭上进士之名作为美称,如岁贡又别称为“岁进士”,举人则称为“乡进士”。举人也有孝廉、乙科、乙榜、一榜、一命、一第、乡荐、乡选、乡举等别称,举人头名为解元,前五名为经魁或五魁,至今各地酒令都还用五经魁、五魁手的叫法。又秀才头名称案首。解元、会元、状元合称三元。秀才、举人、进士等科第名位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学位,其学位性质在清末学制建立后体现得尤为明显,当时按高等学堂和大学堂专业分类,分别奖给毕业生农科举人、工科举人、商科举人、师范科举人、文科进士、法科进士等名号,而且还是在学堂毕业文凭之外奖授的。[3]严复便是在多次乡试未中后以经济特科登第,并于宣统元年(1909年)受赐为“文科进士”。
        贡院又称贡士院,或称贡闱、贡场、棘闱、棘院等,是专为科举考试而修筑的考场。唐五代的贡院规制较为简单,宋代则不仅省试有贡院,而且各州郡也建立了专门的贡院。到明清两代,贡院形制已经规范化、制度化,京师和各省贡院严整划一,壁垒森严。由于科名中有“黄金屋”和“颜如玉”,无数士子参加激烈的科场角逐,舞弊方法好似水银泻地、无孔不入,科场条规和贡院防弊则力图做到密不透风、滴水不漏,二者不断在进行“魔”与“道”的智力搏斗。贡院规制则处处显示出科举考试作为国家“抡才大典”具有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体现出维护考场纪律的精巧匠心。从棘墙、龙门、进题公馆、点名厅、明远楼到外帘区的至公堂、弥封所、誊录所、收掌房、监试厅,再到内帘区的聚奎堂、会经堂、经房,以及住在其中的主考官、副考试官、同考官(十八房)、誊录、对读等人员,均为全国各地统一的名称。而贡院中的主体--文场区排列着成千上万间的号舍,即每位考生一间的小考室,其形制整齐划一,仅与号舍相关的词汇便有号巷、号板、号灯、号门、号瓦、号军、坐号、乱号,等等。明清贡院建筑布局谨严有序,在京城中贡院是规模仅次于皇城(故宫)的建筑群,而在各省会城市中贡院则是最大的建筑群,成为科举制度的具体象征。贡院形制是总结几百年科举考试经验和教训的结果,也可以说是中国古代科举考试经验的结晶。唐宋以后多数政治家都是通过贡院走上历史舞台的。号舍是明清时期许多名臣政治生涯的出发点,号板则可视为他们踏入仕途的起跳板。作为命题、考试、评卷实际运作的场所,贡院及其规制包含了大量科举专门术语。
        考试内容指科举考试的试题内容和应试文体,即古代朝鲜科举所说的“科文”。唐宋科举考试的题型和文体有对策、帖经、墨义、口问、试帖诗、律赋、议论、判、箴、铭、表、诰等。明清时主要考制义,即八股文。八股文又称制艺、时艺、时文、八比文,因题目的来源不同,分别被称为“《四书》文”和“《五经》文”。每篇八股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其题型又分为大题、小题、连章题、全章题、一节题、一句题、半句题、数句题等。八股文年复一年在《四书》《五经》中命题,为防止考生互相蹈袭,不得不避熟就生,深求隐僻之题,于是便出现了截上题、截下题、截上下题、承上题、冒下题、承上冒下题、半面题、上全下偏题、上偏下全题、上下俱偏题。还有一类割裂经文所出的截搭题,其中又分为长搭、短搭、有情搭、无情搭、隔章搭等等。做八股文又称“举业”,八股专家称为“举业家”,仅关于八股文就有上百个术语。而从汉至清一以贯之的策问考试,也有一系列专门词汇,如射策、对策、方略策、时务策等,唐代以后甚至长期盛行着一门“策学”。
        科第习俗指围绕科举所形成的一些相关习俗,其中有些是已经制度化的习俗。科第习俗也衍生出大量的专门称谓,如座主、座师、门生、同年、谢恩、期集、通榜、公荐、省卷、公卷、行卷、温卷等。欢送报考或庆祝科举及第所举行的宴会,前后就出现过鹿鸣宴、曲江宴、闻喜宴、恩荣宴、琼林宴、会武宴、鹰扬宴等。而放榜后相关习俗词汇如喜报或捷报、跑报、头报、二报等还有许多。另外,考试机构、考官称谓、考试场次等等也有不少专门术语。限于篇幅,不再详举。
        美国学者贾志扬(John W.Chaffee)在《宋代科举》一书中列有“考试术语”专节讨论科举词汇问题,他认为宋代科举制度最引人兴趣的特征之一是往往用丰富多彩的词汇来代替比较枯燥乏味的制度术语。这些词汇有时强调的是古代的先例和皇帝在选举中的作用,如科举本身往往被称为“大比”,“乡贡”或“贡士”是指在贡院中选拔的“举人”。在另一些场合中,通俗的术语强调的是成功的光荣:殿试第一名“状元”,有时称为“大魁”或“龙首”;列出及第者姓名的“榜”,有时也称为“桂籍”。这些可以容易地增多的语言创造的例子,是科举在宋代精英社会中具有文化上的重要意义的证明。[4](P157)李弘祺在研究《宋会要·选举类》和《文献通考·选举考》中的有关考试的条目、词汇后感叹说,“宋人关于考试的概念是多么广泛和复杂”。[5](P246-248)实际上,到明清两代,除了科目名称减少以外,其他各类科举术语比宋代还要繁杂许多。这些庞杂的科举术语和相关词汇,构成了“科举学”研究的基本概念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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