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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毓黻论通史编纂(2)

20世纪史家所撰之中国通史,从类型上看大致可分为通俗性的中国通史读物、学校教科书与学术型通史著作。20世纪前期所撰通史著作多为前两类,尤以教科书体系的通史为主,如夏曾佑、刘师培、吕思勉、雷海宗、邓之诚、周谷城、张荫麟、缪凤林、钱穆等所撰之通史皆为大、中学教本。金毓黻有关现代通史的论述,既是对这两类通史尤其是教科书体系通史特点的概括、总结,也是对这两类通史著作的规范与期待。其所谓通史应贯通古今,概括地阐述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不必将成一家之言悬为鹄的,正是对这类新型通史的要求。当然,20世纪后期中国通史的撰述突破了教科书体系,如范文澜主编、蔡美彪续编《中国通史》、白寿彝主编的多卷本《中国通史》等通史著作直追《史记》,内容详博而脉络贯通。这是金毓黻讨论通史撰述时所未出现的新情况,也说明其有关通史的认识缺乏前瞻性。
    通史撰述必定涉及与断代史、专门史等专史与专题研究之关系,学者对此多有探讨。梁启超、何炳松、齐思和、范文澜等学者着重强调专史、专题研究对通史撰述的奠基意义。如齐思和指出:“依现代之标准,一国之通史,已非一手一足之力所能胜任,而有待于专家之分工合作。”“专题研究未出,何有专史,专史之未成,通史更谈不到矣。语云‘巧妇不能为无米之炊’,标准的中国通史之不能出现,即由于中国史家所凭藉者少也。”①周谷城、白寿彝等学者则致力于分析通史与专史的联系与区别,反对将通史视为专史之和,或者将通史变成断代史的拼接。如周谷城认为通史的对象是人类过去活动之自身,批评梁启超将专史之和当作通史不得要领②。金毓黻对通史与专史关系也进行过深入的考察,提出了自己的认识。首先,他认为专史为通史之一部分,通史撰述应以专史研究为基础。他指出: “自全部史实中,抽出其一部,而为比较详尽之记述,其于时间之递嬗,空间之联系,亦以范围收缩之故,而易于寻求者,是谓之专史。”如断代史“自纵贯之通史,横截而为数段者也”,专门史“又自普遍之通史,纵分而为数部者也”。通史与专史的区别主要表现在记述范围与编纂方法方面,“前者主于联贯,其文贵简要有序; 后者贵乎详尽,其文应比次有法,此二者之辨也。”③因此,既不能将通史与专史相互对立,也不可偏于一隅。“岐通史、专史而二之,固为治史者所不许,重视通史,而夷视专史,亦岂通人之见哉。”④因为,“通史所述为概括之事实,专史所述具一类之始末,撰通史者,必取资于各专史。”⑤通史撰述只有吸收专史的研究成果,才易于成功。“通史既划其若干部分,而属于专史,而同时复吸收其他部,以入通史范围之内,盖其吸收愈多,包蕴愈广,而通史乃得独成其大。”⑥这是强调理想的通史应建立在各个部分都有精确研究的基础上。其次,他主张专题、专史的研究也应以求通为旨趣。在他看来,“部分之研究,其手段也,整个之贯通,其目的也,不能因在手段过程中,得有大量之收获,而遂忘其最后之目的,即不应以部分之研究,而忘却整个之贯通。”⑦这表明,专题、专史的研究只是手段,通史的撰述才是最终目标。在历史研究日益碎片化的今天,重温金毓黻这一认识,无疑有助于史学的健康发展。
    20世纪前期许多学者致力于通史的撰写,但只有少数学者所撰之通史能成完璧,善始难终成为一种普遍现象。金毓黻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其主要原因是学者没能恰当地处理好通史与专史关系。梁启超曾立志撰写一部新型中国通史,然终其一生也未完成夙愿,仅留下片段记载。齐思和认为这是因为梁启超对西方史学方法很茫然,不知通史撰述建立在专史研究的基础上,而专史又是建立在专题研究基础上,故难以成功。他指出:“梁氏不明通俗著述与研究著作之别,而号召天下研究整个的通史,结果他自己用了这‘治史所持之器’,并无成绩,而他人用这个方法来治史也不会有成绩的。”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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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齐思和:《改造国史之途径与步骤》,《齐思和史学概论·附录》,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14、215页。
    ②周谷城:《中国通史·绪言》,开明书店1948年版。
    ③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06、409、406页。
    ④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12页。
    ⑤金毓黻:《中国史学史》,第334页。
    ⑥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12页。
    ⑦金毓黻:《中国史学史·附录》,第436页。
    ⑧齐思和:《近百年来中国史学的发展》。
    金毓黻则认为梁氏之失败,是其没有恰当地处理好通史、专史的关系所致。在他看来,梁启超具备才、学、识三长,有能力撰写一部完备的新型中国通史,只因其构想的通史“实赅通史、专史二种”①,规模宏大,难以完成。“盖梁氏有所著作,皆造端弘大,非百余万言不能尽,久之不能卒业,乃弃去转而之他,如是者非一例,其意中所欲造之新史,迟之又久,不能成功,亦正坐此。”②金毓黻进一步指出,若将通史、专史汇于一书,不只是梁启超难以取得成功,其他任何人也是如此。民国初年陈鼎忠、曾运乾有志于撰写通史,试图仿编年、纪事本末、纪传之体及周谱而作纪、传、志、录、谱。全书拟为十五编,一编之中,自为经纬,本通史之规模,寓断代之义例,以期分之可考一代之源委,合之即得千古会归。金毓黻断言,如此合断代史、专门史于一体的巨型通史,绝无完成之日。“若二氏所举之五例,无论为纪为传为录为志为谱,任举其一,皆委曲繁重,累世而不能终其业,而谓一手一足之烈,及身而能观成,不但为吾之所未敢信,抑亦理所绝无之事也。”③由此,他强调通史与专史应各司其职,通史以求通为职志,具体详尽的记述则由专史承担。“愚谓纂造通史,应以普通普遍为涵义,取其概括之事实,只求其通,不求其详,其余之繁而不杀者,则仍让之专史,庶乎各举其职,两不相犯。”④否则即便勉强成书,也只能是一通不通专不专之书,郑樵《通志》就是例证。在金毓黻看来,通史撰述要取得成功,只能像章太炎在《中国通史略例》中所设想的那样,有所取有所弃,以简驭繁。“惟如章先生所创之体例,此一方有所取,他一方又有所弃,缩千数百卷之书,于百数十卷之内,虽其体裁,是否合于近代通史之新例,盖亦庶几乎近之矣。”⑤章太炎所构想的新型通史为百卷,由5表、12典、10记、9考记、25别录组成。考纪以记帝王,别录以记社会各阶层人物,但仅载与政法、学术、种族、风教有关者,其余皆列入表中。记以纪事本末形式记载历代大事,典以记民族、制度、经济、学术文化等。金毓黻认为,其以十记专详历代大事,“既树新体之骨干,亦为通史之楷模”。而考纪、别录、记、典着眼于通史“应举大纲,以明人事衍变,制度因革”,其不合于此旨,及繁而难理者,则具列于表,“此为史家详人所略略人所详之法”⑥。这说明,章太炎设想的通史方案符合他所谓现代通史的要求。
    从上可以看出,金毓黻有关通史、专史关系的认识,与同时期的周谷城以及后来的白寿彝颇为接近。他们不仅看到了专史、专题研究对通史撰述的重要性,同时还注意到了通史与专史的界限以及各自的特点与职能,不赞成将通史变为专史之和或专史之拼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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