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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体史籍的时间结构

编年体是我国古代史学文体中最古老的一种叙事形态,是中国史体发展之源。它的产生、成熟与发展,始终伴随着中国历史学的成长历程。与其它史体相比,编年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时间与空间的巧妙结合。对此,唐代著名史学理论家刘知几曾有过非常精辟而全面的总结:“系日月而为次,列岁时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1](《二体》)刘知几这段评论,首先从时间的顺序性与持续性指出编年体的结构特征;其次从空间的广延性和伸张性上指出编年体的内容编排。实际上,编年体与其它史体最大的区别在于时间结构。这种结构虽然是编年史家在编撰史籍时所采用的外在表述形态,但是由于中华民族独特的文化背景与思维方式,使得这种结构具有特殊的内涵。
    这里仅就编年体主体时间的框架结构、时间链的组合以及时间表述的变异形态等问题进行探讨。
    
    编年体史籍时间框架的建构,以自然时间作为轴心,包括著作的主体时间的定位与内容编排中时间链的组合两个方面。其中主体时间是核心,由年代表示。主体时间的位置,是由起始年代至终止年代来确定的。其作用是规范著作的框架边沿与范围,以保持著作的整体性。这是编年史家下笔前首先必须考虑的问题。它源于孔子《春秋》的时间定位原理。孔子曾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2](《季氏》)这是孔子通过自身的体验和对历史的考察后得出的结论。他所说的“道”就是他的政治理想。他以“道”为标准,将周代六百余年的历史划分为两个阶段:西周的政治局面符合他的政治理想,是“有道”之时;而东周王朝政权逐渐下移,“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大夫出”,甚至“陪臣执国命”,违背其政治理想,是“无道”之时。“天下无道”是孔子对整个东周时期社会性质的概括性描述。清人顾栋高曾指出:“自诸侯出、自大夫出、陪臣执国命,实一部《春秋》之发凡起例。”[3](《读春秋偶笔》)孔子正是通过对历史进行宏观的大跨度的把握,总结盛衰变化之理,划分历史阶段,确定其撰著范围。以“《春秋》二百四十二年,时势凡三大变”[3]的具体的政治、军事、经济等发展历程的记载,来判定人事的是是非非,进而寄托自己的政治理想。因此,孔子《春秋》的主体时间便定位于东周。
    众所周知,东周历史是以平王东迁(前770)为起始标志,而孔子《春秋》却以隐公元年(前722)为其主体时间的上限,两者相距48年。况且孔子《春秋》以国史《鲁春秋》为依据,鲁国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在考公时代便开始纪年(约前998),国史的诞生也应当是很早的。即使按照章太炎的推断:周王朝“《春秋》始作,则当宣王之年(前827-前782)”[4](《检论》)《鲁春秋》起始年代至迟也不能晚于公元前782年。所以,《鲁春秋》的上限应早于隐公若干年是毫无疑问的。这样,人们不禁要问:孔子何以以隐公元年为《春秋》的起始年代?原来,鲁国历史在隐公在位时有一特别现象,即隐公听从其父惠公之命,以庶子身份摄政,辅佐其弟子允,子允长大后恩将仇报,反杀隐公以自立。这是春秋时代鲁国首例弑君之事。在此,孔子虽无明文批评,仅将亲历此事的隐公置于全书之首,极简单地记载了一笔:“(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春秋》成书之后,学者们由于师承不同,对《春秋》原文有不同的解说。其中《谷梁传》的作者谈了两点看法:一是桓公弑隐公,“则桓恶矣”;二是惠公命次子桓公即位,违背祖宗的嫡长子继承制,与名分不合,“非正也,邪也”。而作为长子的隐公“已探先君之邪志而遂以与桓,则是成父之恶也。”所以,尽管隐公将君位让与桓公,但这种做法不正,是“行小惠”,“蹈道则未也”。可以说,《谷梁传》将孔子《春秋》断在隐公元年的用意阐发得很清楚。孟子也曾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5](《滕文公下》)《春秋》正是通过主体时间断限这种特定的文体形态寓含褒贬之义,向后人昭示子允弑君自立的恶迹,以期达到惩恶劝善的目的。《谷梁传》在此特意指出《春秋》的两个撰著原则:(一)“《春秋》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二)“《春秋》贵义而不贵惠,信道而不信邪”。所以,这种利用卷首隐约其辞,表达思想,以期对整部著作思想倾向产生影响的做法,就是后世评论《春秋》书法所说的“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6](《成公十四年》)的特征。当然,《谷梁传》在阐发《春秋》之义时不乏穿凿附会之言,但也不全是无根之谈。这一段阐发也代表了战国学者对《春秋》时间结构的认识,使“隐公元年”这个原本是一个普通的时间概念,负载了许多历史哲学的意义。这种思想对后来的编年史家建构著作主体时间框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其中受影响最大者为司马光。
    《资治通鉴》是一部纵贯1000余年的编年体通史。然而,司马光为何将上限定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针对此事,刘恕在治平三年(1066)曾请教司马光:“‘公之书不始于上古或尧、舜,何也?’公曰:‘周平王以来,事包《春秋》,孔子之经,不可损益。’曰:‘曷不始于获麟之岁?’曰:‘经不可续也。’恕乃知贤人著书,尊避圣人也。”[7](《引》)司马光的回答可谓冠冕堂皇!此后学者们凡涉及《通鉴》主体时间的断限,大多据此进行叙述。宋代晁公武便认为司马光不敢续接《春秋》,故为此;元代胡三省解释道:“左丘明传《春秋》,止哀之二十七年赵襄子惎智伯事,《通鉴》 则书赵兴智灭以先事。以此见孔子定书而作《春秋》,《通鉴》之作,实接《春秋左 氏 》后也。”[8](《序》)清人王鸣盛在遍览前人之说后也认为:“君实盖不敢续《春 秋 》,而欲接《左传》也。”[9](卷100)其实,司马光所说的“孔子之经,不可损益” , “经不可续也”,只是对内心真实思想的一种掩饰,一种表面姿态而已。我们翻开《 通 鉴》首页即可看到,司马光以十分明晰的时间,准确而简练的文辞开启了《通鉴》全 书 端绪:“威烈王二十三年,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这21个字可谓字 字 千钧!紧接着就以约1300字的规模写了一篇用意极为深刻的史论,阐述他对周天子命 韩 、赵、魏三家为诸侯之事的看法。其中心议题是:君臣名分不可变,祖宗之法不能变 。 此下,胡三省的《注》将司马光的真实用意揭示得很清楚:“此温公书法所由始也… … 三家者,世为晋大夫,于周则陪臣也。周室既衰,晋主夏盟,以尊王室,故命之为伯 。 三卿窃晋之权,暴蔑其君,剖分其国,此王法所必诛也。威烈王不惟不能诛之,又命 之 为诸侯,是崇奖奸名犯分之臣也。《通鉴》始于此,其所以谨名分欤!”原来司马光 以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为《通鉴》上限,其用心与孔子断隐公元年为《春秋》上限是一致 的 ,目的都在于“谨名分”。司马光以此事作为典型范例、受论对象,目的在于通过卷 首 “臣光曰”的论述表达自己的思想,确定全书的是非标准。这篇史论写完之后,司马 光 使用了一个时间名词“初”作为转折,采取倒叙的手法,去追记三家历史。用“初” 作 为叙事开端,是编年史家惯用的追述历史的将时间错置的叙事方式,没有具体年代。 司 马光沿用这种方法,实际上是利用这个词在时间表述上的模糊性,采取了一种模糊记 载 手法,将发生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以前70余年的史事,移植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之后 , 再以“初”字理清时间前后顺序,进行补充叙述。这样,恰好上接《左传·悼公四年 》 记韩、赵、魏三家灭智伯之尾。如此编排,既将周威烈王命三家为诸侯之事作为历史 教 训放在了十分显赫的位置,同时又达到了所谓不续《经》而接《左传》的目的。司马 光 作为史学大家,其笔法确实十分高妙!在司马光心目中,周天子自乱其礼的做法导致 “ 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的教训是最让他刻骨铭心的,而现实中的王安石 变 法造成祖宗之法大坏更使他痛心疾首。他希望当今皇帝读史以鉴今,维护祖宗大法。 所 以,“周威烈王二十三年”本是自然的历史时间,但经司马光有意识地划定、整合, 已 具有了史家叙事的主观时间的意味,成为一种特殊的存在形式。它不仅反映历史顺序 , 而且寓含着司马氏深刻的历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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