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中国史 >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

论历史重审的意义(2)

二、历史重审作为发生在历史创造中的“人的感性活动”,是以“当代”观照“过去”的感性形式表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具体实践活动
    透过沉淀在那些伟大思想探索中的历史重审的观念形态,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仿佛是一幕幕正在实际中生动地实现着的人类历史活动。在能动性的“人的感性活动”的意义上,基于从事历史活动的历史态度、理解历史活动的历史评判的主观尺度等历史重审之多重向度的历史考察,撇开一切表面的、外在的偶然现象或事件,才能在历史的化验室里对一切历史遗迹或历史流程进行熔化和精馏,从中提炼出具有质向联系的永恒的人类活动状态及其同样有着这种具有质向联系的对象化存在物,诸如传统、文明或文化等一类的观念形态。固然,历史重审总是要通过人的主观活动才能展开,但历史重审的“主观活动”既不能把“当代”抽象为毫无现实内容的、失去现实感的“思想”或“观念”,又不能把“历史”从它与“当代”的天然联系中割裂开来。这等于宣告了历史重审绝非也不可能根据事物的表面联系,凭借想象臆造出一个外在的、偶然的、僵化的“历史”。这样,历史重审的真实意义便只有在“人的感性活动”中才能凸显出来。
    问题是究竟应当如何来理解历史重审是“人的感性活动”。前面主要侧重论述了历史重审的能动性的主观认知意义。为了证明历史重审是“人的感性活动”,还必须说明这种主观认知方面的能动作用究竟如何全面地体现在“人的感性活动”之中。历史重审的“人的感性活动”意义在于,历史重审是发生在历史创造活动中并作用于历史创造活动的历史创造活动本身。它主要涉及到如下三个基本方面或环节:
    首先,历史重审是一个以主体性(注:本文所涉及到的“主体性”、“主体”或“客体”、“对象”等一类概念,都是处于各种交互作用中的因素或活动,其区别只具有相对意义。)不断凸显为前提的历史主观尺度的形成过程。实践主体在历史活动之多重交互作用中以能动地实现自我支配的方式而凸显出来。其中,一方面主体性的活动以其对象性活动为存在前提和存在方式,对象性活动的意义规定着、限制着主体性的存在状态,这种状况内在地揭示了历史尺度是把握在主体性中的客体属性;另一方面,交互作用的普遍存在状态是由于这种状态中能动性或目的性的主体性的作用而演变为历史的或实践的活动,这种由“存在状态”到“活动”的演变过程所造成的状况内在地预设着能动性或目的性的主体性尺度。
    其次,历史重审的能动性作用内在地发生于历史创造的活动之中。在历史重审中,实践主体以历史活动之多重交互作用为前提、手段和方式而实现着对具体实践活动进程的能动性干预。在这种能动性干预中,实践主体既要在受到诸种相互作用制约的情形下并从这些相互作用所处的实践结构意义出发,对具体的实践活动进行观念形态的总体把握,又要以诸种相互作用的实践结构意义为蓝本,仔细地察检和验校有关统摄此种具体实践之历史总体及其外观的各种描述。这两个方面具有在上述诸种交互作用中实现和强化实践主体能动性的双重作用,并使这种能动性以更加丰富的内容作用于更加广阔的范围。
    再次,历史重审是一个历史创造活动不断发生的过程。历史创造活动是一个在特定群体之阶段性具体实践活动与人类总体实践之间、不同群体的具体实践活动之间以及不同阶段的具体实践活动之间的相互作用中不断发生的过程。历史重审则是以一种特殊的目的性活动方式处于这些复杂的相互作用之中,使得不同条件的具体的实践活动以一种永无休止地改变着的状态呈现着历史的运动发展过程。
    历史重审作为“人的感性活动”,其外在表现是以当代具体实践为原点的辐射状态。以“当代”观照“过去”的感性形式表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具体实践活动这个“永恒的当代意义”,而“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也必然地表现为不断进行着的历史重审过程。事实上,任何具体的“历史重审”都是在“当代”的条件下进行的,当代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提供了主客观条件。“历史就是我们的一切”,[8](P650)人类活动都是以当代为历史的尺度并从过去到未来的无限延伸的历史活动,人自身通过这种活动获得了规定,历史自身通过人的实践活动也得以重新塑造,这是“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必须遵循的一个基本法则。我们绝不能把历史重审庸俗地理解为服务于有限群体意志地“解释历史”,也不能把历史重审肤浅地当做谋求狭隘利益的“树碑立传”。历史重审的本质是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能够在实现不断超越中自觉地把握历史机遇,从而不断地把历史发展推向一个又一个崭新的境界,这就是历史重审作为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意义之所在。
    三、历史重审贯穿着历史与实践互为对象性的“感性活动”的根本法则,其核心在于实现用发展着的实践理解和创造发展着的历史
    我们对历史的把握既不能因循旧唯物主义“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反映形式,也不能囿于唯心主义“抽象的能动性”的主观臆造,而是要从“‘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9]出发。这样,那些似乎以“事物”、“现实”、“感性”等孤立形态外在于我们的“历史”碎片,一旦纳入实践的视界,那种孤立存在着的抽象的历史虚构便为过程性的、活动着的、交互作用的历史本真意蕴所消解,那种存在于过程性的实践之中的历史便获得了实践的本来意义。于是,历史与实践成为人的存在和存在方式的同位语。
    为了实现对历史的理解,必然把我们关注的焦点进一步导向有关历史重审问题的探究。历史重审所面对的是呈现为过程性流变转化状态的实践(历史)和结构性交互作用状态的历史(实践),即历史性的实践和实践性的历史,其任务是为了审查实践在与历史的互动作用中创造历史的内在机制,审查历史在与实践的互动作用中被理解和被创造的意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