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世界史 > 世界古代中古史 >

“封建社会”新辨关于近年来中国秦汉以后是否属于“封建社会”争论的述评(上)(20070903)


    曾经在中国史坛占居中心地位的古史分期及相关问题的讨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后出现落潮,进入了反思和转型的阶段。在这过程中有些学者对以前的某些“定论”提出质疑,从而引起新的讨论。这些问题主要有:中国历史上是否存在奴隶社会,是否存在封建社会、是否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与此相联系的是:作为讨论的理论基础的“五种生产方式”理论能否成立?这些问题牵涉到对古史分期及相关问题讨论的评价,牵涉到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评价,对中国史学的发展具有全局性的意义,需要认真加以研究和讨论。本文只就中国是否存在“封建社会”的问题的讨论进行简要的述评。
    一
    在中国古史分期的讨论中,所谓封建社会是指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演替理论中的一种生产方式。新中国建立以来,尽管学界对中国封建社会始于何时存在诸多分歧,但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属于封建社会的认识是一致的。质疑这一“定论”的观点包括两种:一种是根本否定中国存在任何类似西欧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另一种是承认先秦时代存在过封建社会,否定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所以,问题主要聚焦在对秦以后社会性质的认定上。
    最早提出质疑的,据笔者所知是何新,他在1986年《中国古代社会史的重新认识——从近年出版的两部史著看当代中国史学理论的危机》一文中,认为原始共产主义—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制—社会(共产)主义制的“五阶段社会发展公式”歪曲了马克思的原意,是“单线演化模式”和“欧洲中心主义”的产物。中国史学界称秦汉以后为“封建”时代,是硬套欧洲历史模式所造成的“概念和术语的错乱”(4a)。1990年出版的冯天瑜的《中华文明史》(6d)中有“中国‘封建’制度辨析”一节,也对秦以后封建社会说提出质疑。李慎之对何新和冯天瑜的观点表示赞赏。他在1993年的一封信中说:“滥用‘封建’这个词原来正是政治势力压倒‘知识分子的人文精神’的结果。因为时下所说的‘封建’以及由此而派生的‘封建迷信’、‘封建落后’、‘封建反动’、‘封建顽固’……等等并不合乎中国历史上‘封建’的本义,不合乎从feudal, feudalism这样的西文字翻译过来的‘封建主义’的本义,也不合乎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封建主义’的本义,它完全是中国近代政治中为宣传方便而无限扩大使用的一个政治术语。”并提出“循名责实、正本清源,是所望于后生”(8a)。这封信产生了颇大的影响。
    在这以后,陆续出现了一些质疑中国“封建社会”的文章,黄敏兰曾经作过介绍(2a、5a、12a、15a、19a、21abc、23a)。其中,侯建新《“封建主义”概念辨析》影响较大(18a)。美籍华裔学者赵冈自八十年代后期以来,也针对秦以后属封建社会说和封建地主制理论撰写了一系列的批评文章。(14abcd)
    使这种质疑达到高潮的是冯天瑜最近推出的《“封建”考论》。它把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的观点称为“泛封建观”,批评它既不符合“封建”的“古义”和“西义”,亦“与马克思封建社会的原论相悖”,实乃概念之误植。该书出版后,颇有学者和媒体为之叫好的。或誉为“今年学术书界最重大的创获”(24a),“概念史跨文化研究的成功尝试”(25a),或称其“破解一则现代寓言”(26a),等等。武汉大学召开专门会议,党委书记亲自出马“高度赞扬”冯氏,一些著名学者也为之站台。与此同时,冯著的一些内容也被抽出,以论文形式分别在《史学月刊》、《学术月刊》、《社会科学战线》等刊物发表,一时颇造成点“声势”。
    另一方面,众多学者仍然坚持原来的理论观点进行研究,也有些学者撰文对上述“质疑”表示不同的意见。例如,近年出版的由林甘泉、方行、宁可牵头的《中国经济通史》、宁可主编的《中国经济发展史》、田昌五、漆侠主编的《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赵德馨主编的《中国经济通史》,都是在承认中国历史上经历过封建社会的前提下编纂的。“中国经济史论坛”于1998年6月举办了“中国古代地主制经济的发展机制和历史作用”学术研讨会,于1999年6月举办了“‘中国封建地主制经济’暨庆贺李文治先生九十寿辰学术研讨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主办,《中国经济史研究》还为此出版了增刊),与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战国秦汉以后的封建地主制进行了论述。李文治、江太新发表了《中国地主制经济论》(9a),对中国封建地主制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论述。马克垚在《中西封建社会比较研究》一书和《关于封建社会的一些新认识》等一系列文章中,通过中外对比说明中国和西欧一样经历了封建社会,并论述了封建社会历史及其概念的发展(1abcdef)。林甘泉《世纪之交中国古代史研究的几个热点问题》一文专题讨论了“五种生产方式与中国历史分期”问题,指出社会经济形态的概念最能反映社会的本质;“五种生产方式”理论来自马恩;不能因为我们现在使用的“封建”概念与古代文献中的“封建”不同而否定它(11a)。李根蟠《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及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形成》一文则系统回顾了从古代到近现代中国“封建”概念的演变,论述了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战国秦汉以后到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所经历的从现实到历史的逆向发展过程,指出把战国秦汉以后的中国定性为“封建地主制”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丰硕成果(10a)。李根蟠的另一篇文章《“封建”名实析义》批评冯天瑜《“封建”考论》用“凝固”和“外铄”的观点看待“封建”概念的演变和传播,并着重指出所谓“泛封建观”“与马克思封建社会的原论相悖”的指责是站不住脚的(10b)。
    以上两类观点姑称之为“否定论”和“肯定论”。分歧表现在一系列问题上,大体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理论层面,如何看待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如何看待“封建”概念及其演变;二是史实层面,如何认识中国和西欧历史的异同,中国秦汉以后和西欧中世纪社会有无共同性,能否用同一生产方式概括它们?这两个方面是密不可分的,但为了叙述方便,下文分别予以介绍。
    二
    对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否定论者一般是“肯定”马恩而否定斯大林,但在具体论述上又各有不同。
    冯天瑜的特点把马恩的“正确”封建观和列宁、斯大林、毛泽东“不正确”的“泛封建论”对立起来。根据他的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立足于西欧历史实际,遵循西欧研讨封建制的历史传统,视西欧封建制为特例”;他们认为“封土封臣”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前提,政权分散、土地“不可让渡”是区分是否封建制的重要标准,故“非贵族式土地所有制”、“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的,等等。列宁对封建主义的认识则大别于马恩,不强调“封土封臣”、“采邑领主”,而把封建制度的特征归结为农业生活方式、自然经济的统治地位、地主大土地占有制、农奴制等,还把东方国家以地租剥削为主要形态的君主制纳入“封建主义”。冯氏谓列宁1912年《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奠定了泛封建观的基础,是泛封建观的“祖义”,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封建观均受其影响。(6ab)
    认为“封建”与专制、集权相对立的观点渊源甚早,近年首倡此说者可能是李慎之(8a),而和者颇不乏人。如叶文宪说:“封建的本质是贵族分权。”“与贵族分权相对立的是君主集权。” “把封建和专制联系在一起称为‘封建专制’是一种误解”(5a)。中国秦以后实行专制集权,当然就不可能是封建社会了。这种认识在否定论者中具有普遍性。
    冯氏还认为马恩是“多线论”者,反对把欧洲的封建主义作为普世性模型套用其他地区。根据之一是马克思在《前资本主义生产诸形式》中把亚细亚所有制和古代所有制、日耳曼所有制并列,形成多线的网络结构;根据之二是马克思自己表示反对把他“关于西欧资本主义起源的历史概述彻底变成一般发展道路的历史哲学理论”。这里所牵涉的已经不止是如何看待经典作家的封建观,而且牵涉到如何看待“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否定“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学者,其主要论据就是说它反映了一种单线进化观。马恩的社会发展观是多线的而不是单线的。斯大林把五种生产方式搞成单线的发展图式,是违反马恩原意的。其中罗荣渠的文章是最值得重视的(13a)。由于评述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之争不是本文的中心,有关介绍从略。
    侯建新的说法稍有不同,他认为马恩的思想有两种倾向:一种是受古典进化论的影响,有单线论的倾向,表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起源论》诸书中;另一种晚期思想比较成熟的时期,具有多线论的倾向,主要表现在《前资本主义生产诸形式》和人类学读书笔记中。前者是错误的,后者是正确的;作者还对马恩的这种“错误”表示了宽容。(18a)
    黄敏兰则把矛头直接指向唯物史观:她说:“唯物史观是用政治经济学的角度来认识社会的,具有经济决定论的性质,同时也具有极高的抽象性和单一性的特点。唯物史观只从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来考察社会,而忽略社会中多种多样的要素及其之间的关系,并把社会中种种复杂的结构和关系仅仅归结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对矛盾。从这种认识社会历史的角度和原则来考察中世纪的欧洲,领主对农民的剥削必然就成为了理论核心,并以此来确定社会的性质即封建社会,而不能看到和区分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同时也具有重要意义的非封建性制度。”(21ab)
    对严复以“封建”对译西欧的“feudalism”,否定论者中有两种不同意见。冯天瑜是肯定的,他认为“严译……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作合理引申。这种引申义又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彼此契合。”显然,这是从与西义封建相似的意义上予以肯定的。在冯氏的心目中,西义封建才是根本,连马克思的封建观,也被锁定为西义封建。凡是不符合西义封建的,均视为异端。认为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的观点,不符合西义封建,因而也是与“马克思封建社会原论相悖”。(6a)侯建新则更为彻底,全盘否定严译,视之为在中国宣扬西方中心论的始作俑者。他认为:西欧feudalism是欧洲历史发展的产物,只属于欧洲;中国的先秦是封建制,而且惟其符合中文“封建”之本义;秦代至清代是皇权专制制度。它们本是三个不同的概念,谁也不能涵盖谁,就中西中古社会而言则属于前近代时期不同的社会形式,不应该贴上同一个标签。詹克斯(按即严译的甄克思)在西方古典进化论的影响下,将西欧feudalism抽象化,将西欧历史发展图式化。严复全盘接受了詹克斯的思想,“在社会进化图式不可颠覆的大背景下,严复将feudalism与‘封建’对译,相当于将西欧中世纪与中国传统社会等同划一,……实际上将中国的历史纳入西方的模式,按照西欧的逻辑进行演绎,并且标榜为人类社会的普遍性”五种生产方式理论亦植根于此。(18a)
    李根蟠《“封建”名实析议》一文,主要针对冯天瑜的观点提出以下几点批评:1、“封建”概念是历史地变化着、并在实践中向前的。近代中国封建概念发生了两次“飞跃”:一是严复以“封建”对译欧洲的feudalism,从此封建被视为一种社会形态;二是马克思的传入,从此封建被视为一种生产方式。马克思主义的封建观也是不断发展的,列宁的封建观是马恩封建观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史学家的封建观是马列封建观的发展。不应该试图用凝固化的老概念去“匡正”人们鲜活的历史认识。2、马恩的封建观虽然是从西义封建演化出来的,但他并不把封建社会局限于西欧一隅,他们不但研究了西欧以外许多地方的封建农奴制度,而且把封建社会当作人类历史上主要社会经济形态之一,使之带有普遍性。作为社会经济形态,马克思着重从剩余劳动攫取方式分析了封建制与奴隶制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指出地租是封建社会剩余劳动的正常的普遍的表现形式,为拓宽封建概念奠定了基础。所谓“中央集权君主专制与封建主义不相兼容”等等,根本不是马克思的观点3、马恩关于人类历史上几个主要的社会经济形态有序演进的思想是一贯的,马恩并没有否认人类历史发展具有共同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经济形态有规律演进的学说,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常规性与变异性的统一,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不应把这两方面对立起来。把马克思主义说成“单线论”,或者把它说成“多线论”,都是片面的。4、列宁对封建制度的特点作了新的概括,拓宽了封建的概念,使之更具普遍性。但这种新的概括完全是与马恩的有关论述为基础的。5、中国人对秦以后属于封建社会的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的逆向发展过程。这一认识过程,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前即已开始,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工作者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从中国实际出发,进一步论定战国秦汉以后属于封建社会,并提出“封建地主制”理论。这种认识的正确性,被新民主主义命的胜利所证实,是对马克思主义封建观的继承和发展。把它贬为“泛封建观”,指责它“与马克思封建社会的原论相悖”,是站不住脚的。(10a)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