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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代史学的制度建设及其运作(3)

其余一些大学,在20世纪30年代也多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课程体系。其中清华大学史学系的课程大致分为三个层面:一为大学一年级通设必修课,计36学分。二为本系专业课,计60学分,分必修与专修二类,必修为中国通史或西洋通史、欧洲十九世纪史和史学方法,共20学分;选修包括本系和外系所开的文学史、哲学史、法制史、经济思想史、美术史等相关课程,共40学分。三为外语(16学分)和自由选习(20学分)(注:参见《清 华大学史料选编》第二卷(上),第339-340页,清华大学出版社,1991年。)。中央大 学历史系除共同必修课外,其余课程分为四类:一为主系必修,包括中外通史、中西文 化史、史学通论等;一为主系选修,包括中国民族史、风俗史、历史地理、外交史、蒙 古史、西藏史等;一为辅系必修,规定历史系学生皆宜选文学院某系或他院性质相近之 系以为辅系;一为系外选修,包括人类学、人生地理、政治地理、经济地理、经济原理 、经济史、政治原理、政治思想史、社会史等15门课程。燕京大学的课程也有“主修” 和“副修”之分,只有同时修足主修科和副修科的学分才能毕业[6]。其时师范性质的 大学如北京高师史地部的课程,虽偏重通论、通史一类而不及北京大学之专,也同样具 有这种特点。而一些地方性的大学,如河南大学,还开设了具有浓郁地方色彩的学术研 究课程,作为历史系的必修课[7]。这些情况,都在相当程度上显示了现代史学专业人 才培养在知识结构方面所达到的新水准。
    此期大学历史专业课程的设置,对外国史普遍较为重视,有的还提出了“中外历史课程兼重”的教学方针。如清华大学史学系的课程便大致为“中外史各占一半”(注:蒋廷黻:《历史学系的概况》,《清华周刊》第11、12期合刊“向导专号”,1931年。) 。燕京大学历史系也按照“用新的科学方法研究历史,重点发展汉学研究,中西历史兼顾”的方针(注:萧文颖:《燕京大学历史系的经验-学术上的成就与贡献》,转引自查时杰著《私立基督教燕京大学历史系所初(1919-1952)》,《台大历史学报》第20期,1996年。),开设了不少外国史课程。从现有的资料来看,三四十年代国内一些主要大学的历史系,在外国史方面的主要课程为西洋通史和断代史,希腊、罗马史,英、美、法、德、俄、日、朝、印等国别史,西洋史学史、西洋史学名著选读及一些专门史等 。其中近现代史、大国强国史、西洋史学史与史学方法等均为施教的重点,而上古中古史、亚非拉国家的历史则相对较次要。这些课程的设置,从专业角度讲,目的不仅在于使学生熟习外国史的相关知识,形成中外历史的通识感,还可使之熟悉西方现代史学的一般方法,以促进本国史料的整理及其历史的研究。
    不过与此同时,也应注意,由于清末以来大学历史课程的设置,一味沿着仿效西方的路向运行,有时不免出现不顾国情偏向以致引起了某些学者的不满。如20世纪30年代中期,雷海宗在将北大、清华、武汉大学、燕京大学、中央大学五校和美国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芝加哥大学的西洋史课程作了比较后,便指出:我国大学历史系开设的西洋史课程,“在各方面都较美国最完备的三个大学为复杂,最少也与它们并驾齐驱”,“年限最少的也有三年半,多的可到九年”,如果加上美国大学没有的大量中国史课程,课程实在显得太多。“所以我们必须有一个通盘的计划,不能一切都照抄美国。”他主张进行“彻底的改革”,方法是减少西洋史方向过于专门的选修课,加强本科生的中外历史基础知识学习与训练;而在教授内容上,也“无需盲目的追随西人”,如阿拉伯回教的历史,地位很重要,且与中国关系密切,但在西洋史的教材中总是处于附属地位,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应在教学中加以纠正(注:雷海宗:《对于大学历史课程的一点意见》,《独立评论》第224号,1936年10月25日。)。虽然雷海宗的“改革”建议当时并未收到明显的效果,但这样提出问题,本身就表达出一种要求推进现代史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国化”的理性意识。
    在历史教学法方面,这一时期的大学也作了多方面的探索。如为了引导学生的自主研究精神,北京高师史地部采用了“自学辅导为主”,并注重考察、调查与测绘等实习科目的方法。北京大学史学系则在一般课程之外,经常开设“特别讲演”,就关系中外史学、各时代风气与特点,以及人种、社会、中外文化交流与比较等问题进行专题论述(注:参见《北京大学文、理、法科本、预科改定课程一览》,《教育公报》1917年第14期,1917年10月30日。),以拓深学生的思路和提高其专业研究素养。尤其是朱希祖主持系务期间,为了更好地启发学生的独立思考研究能力,“乃分四年课程为二部,前二年授史学的基本科学及通史,后二年使各就性之所近,专选一课为专门之研究,其余选择其所必需之课听讲……于是由普通史的灌注进而为专门史的研究”。朱氏还提出了一个因材施教的方案,即按照学生的各自条件与志向,将其分为两类:一类以培养历史著作家为目标,以利其提高历史写作能力为目的,以便于日后“著述国史,翻译外史,文理察密,足以行远”。另一类以钻研历史哲学或理论为职志,“于普通史之外,须从事社会科学及哲学,博学深思,经纬万有,著书立说,指导人类,蔚为史学正宗”。
    与此同时,学术界的一些有识之士还注意到一般大学本科的历史教学课程繁多,难以专精,因而主张建立研究院制度,以培养高层次的人才。1921年,北京大学成立了研究所国学门,并招研究生作专题研究,率先对此作了尝试。在这方面成就最为显著的,当推清华国学研究院。该院成立于1925年,专招“大学毕业及学问已有根底者”进行培养,学业一般为一年。其研究院章程规定:“本院以研究高深学术,造就专门人才为宗旨。”在科目方面,“先开国学一科,其内容为中国语言、历史、文学、哲学等。其目的专在造就下列两项人才:一、以著述为毕业事业者。二、各种学校之国学教师”(注: 见《清华周刊》第360期,1925年10月20日。)。其培养专业人才的制度和方法却影响深 远。
    20年代末至30年代,不少大学都起而仿效,建立了类似的研究生培养机构,如燕京大学国学研究所(1928年)、国立中山大学文史研究所(1931年)(注:该所前身是1928年正式成立的语言历史研究所,1931年改称文史研究所,并于次年夏开始招收研究生。)、北京大学研究院(1932年)、辅仁大学历史研究所(1935年)等。
    其时研究生的教学方法,尤体现出以专精为主的特色。如清华国学研究院,其制“略仿旧日书院及英国大学制,研究之法,注重个人自修,教授专任指导”。实践证明,这些方法,对于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拓展其思维和科研能力,是十分有效的。
    正是在教育界和学术界的上述努力之下,我国历史专业人才的正规培养自20年代起逐步形成了从中小学、大学到研究院的不同层次而又相互衔接的教学体系,出现了可喜的发展势头。兹仅举三例为证,据有关资料统计,北京大学史学系1920年至1930年间毕业学生达121人(注:参见《国立北京大学本科毕业统计表》,《国立北京大学纪念刊》第三册,台北传记文学社1972年影印本。),而1920-1923年间毕业的哲学系学生为81人 ,国文学系学生为78人(注:此据《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下第90-95页所载《历届 本科毕业生统计表》。)。国立中山大学史学系1926至1937年间的毕业生为53人,加上 高等师范部文史专业28人,共计81人(注:参见《国立中山大学历届毕业生名录》,黄 福庄著《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研究--国立中山大学(1924-1937)》,台北中央研究院近 代史研究所专刊(56),1988年版。)。清华国学研究院自1925至1929年前后共招收四届研究生,毕业74人(注:参见《清华大学校史稿》,中华书局1981年版。),其中不少人,如吴其昌、刘盼遂、徐中舒、高亨、姚名达、谢国桢、刘节、杨鸿烈等,后来都成为我国现代文史学界的栋梁之材。如果加上同时全国各高等学校或文史专科学校培养的专业人才,数量就更为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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