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史首重本证。由司马迁详述的扁鹊三则医案,无不反证他不可能否定“信巫不信医”的传统观念。 据《史记》,扁鹊在齐、赵行医的时代,大约与孔子同时或稍后。孔子有则著名的语录,说是“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注:《论语·子路》。此则下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二语,乃今本《周易》恒卦九三爻辞,下又有“子曰:不占而已矣”一语,论者每谓此即孔子晚年学《易》之明证。然前一“子曰”,确指“人而无恒”,为南国之人的习语,故下云“不恒其德”二语,当为孔子对所引南人习语的解释。本语“不占而已矣”,复加“子曰”,朱熹注以为“以别《易》文也”,但通观此则全文,实难说通,故朱熹只得承认“其义未详”,见《论语章句集注》卷7。倘若咬定“不恒其德”二语,为孔子引用《周易》爻辞,岂非以不通为通?)从肯定恒德的角度,将人们寄托生死的医,与藉以交通鬼神的巫,同样推许。连孔子那样的智者,也不否定巫术信仰,至多“敬鬼神而远之”,略示心存怀疑而已。这也可证,扁鹊自称医术得自神授,正是巫医仍然不分的时代风尚的折射。他怎能在这样的时代,向病家提出“信巫”还是“信医”的难题?不错,相传他使虢国太子起死回生以后,曾否认自己“能生死人”,也就是否认自己是神巫。但司马迁所记这则医案的可信度,既然早受研究者质疑,当然不可视作扁鹊“与巫祝迷信不两立的本证。”(注:例如杜石然等编著《中国科学技术史稿》第三章第九节,有专述扁鹊一目,便全据司马迁的扁鹊传。见该书上册,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页138~139。) 因此,信巫还是信医的难题,以及前引扁鹊传的那段“病有六不治”的名论,只可能出自传记的作者司马迁。 (三) 关于第二疑。 《扁鹊仓公列传》,在《史记》七十列传里,序次第四十五。它的上一篇《田叔列传》,是文、景二朝一位著名廉吏的传记;下一篇《吴王濞列传》,则是对抗汉景帝的“削藩”政策而组织吴楚七国联盟起兵反叛的那位著名藩王的传记。作为全书唯一的名医传,夹在藩国名相名王二传中间,当然令人感到突兀。隋朝史官王劭,便说:“此医方,宜与《日者》、《龟策》相接,不合列于此,后人误也。”(注:传题司马贞《索隐》引王劭曰。按,王劭早仕北齐,入隋官秘书少监,曾著《齐志》、《隋书》,是隋统一后与李德林齐名的北方史家。其二书虽为唐初官修《北齐书》、《隋书》取代,但重名不减,刘知几《史通》就有多篇议论他的史学。司马贞、张守节注《史记》,屡引其说,可证他对《史记》也有专论,但今已不存。)然而七十列传的序次,是司马迁自定,并非“后人”更改,有《太史公自序》作证,可知“误”的倒是批评者。唐代《史记正义》的作者张守节,同意王劭的批评,却弥缝说:“以淳于意,孝文帝时医,奉诏问之,又为齐太仓令,故太史公以次述之;扁鹊乃春秋时良医,不可别序,故引为传首,太仓公次之也。”(注:传题司马贞《索隐》引王劭曰。按,王劭早仕北齐,入隋官秘书少监,曾著《齐志》、《隋书》,是隋统一后与李德林齐名的北方史家。其二书虽为唐初官修《北齐书》、《隋书》取代,但重名不减,刘知几《史通》就有多篇议论他的史学。司马贞、张守节注《史记》,屡引其说,可证他对《史记》也有专论,但今已不存。,传题张守节《正义》。)这话也似是而非。论官位,淳于意乃藩国下吏,答汉文帝医问,已在免罪家居之后,在政治上没有影响。论叙事,全传重心分明在扁鹊,如按时序排列,至少应列入前十篇里面,也不妨碍继述仓公传,因为司马迁将时代相隔很远的人物置于一传,有老子与韩非同传的例证。所以,就形式论形式,即使单作编纂学史的研究,也难免逻辑与历史相悖。 其实,司马迁很清楚所谓儒学的一种传统偏见,即医卜星相之类都是百工之事,属于子夏宣称君子不为的“小道”(注:“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朱熹注:“小道,如农圃医卜之属。”前揭《论语集注》卷10。)。司马迁给各类“小人”立传,那总体意向,或者说历史观念,是另外的问题。但他给时代相距三百年的两位名医合写一传,却既非为“小道”张目,也非为保存医案,堪称别有用心。 那用心,从负面来看,已明见于传末的赞语,照录如次:“太史公曰:女无美恶,居宫见妒;士无贤不肖,入朝见疑。故扁鹊以其伎见殃,仓公乃匿迹自隐而当刑。缇萦通尺牍,父得以后宁。故老子曰‘美好者不祥之器’,岂谓扁鹊等邪?若仓公者,可谓近之矣。”[1] 由“扁鹊等”的一个“等”字,便可知司马迁写作本篇时,心目中为之抱不平的对象,决不止于仓公,也决不止于古近名医。由司马迁的《报任安书》,说文史星历,在君主眼里等于倡优,视作弄臣,可以反证他述说扁鹊、仓公医术那样高明,最终不是惨遭暗杀,便是幸免肉刑。谁都知道,司马迁就因为替李陵战败原因,作了鞭辟入里的分析,便被汉武帝以诽谤罪投入死牢,被迫接受宫刑--最重的肉刑,也反证汉文帝四年(前176),至其孙汉武帝太始元年(前96),快八十年,废除肉刑的诏书依然是一纸空文,--可是他出狱后,却被皇帝任命为“中书令”,只有宦官才能充当的宫廷文学侍从,这不分明是“戏弄”吗?[3-p1~56]因而我据此断定,《扁鹊仓公列传》必定是司马迁晚年忍诟含耻续写的《史记》名篇之一。 不过,假如据此篇论赞,判断司马迁为两大名医立传的用心,那就只可能说他借题发挥,悲二人的不幸,抒自己的愤懑,不仅格调太低,而且令人感到他正如东汉末权臣王允所诬,利用汉武帝不杀之恩,完成了一部“谤史”。 事实正好相反。司马迁在赴死与辱生中间,作出非活不可的选择,唯一理由就是争取时间,完成《史记》的写作。当他重读扁鹊传奇和仓公对策,油然产生同情,在篇末借史抒愤可以理解,却不能认为表达了他的真正意向,因而我以为这段赞语,只表白了他负面命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