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三省(1230-1302),浙东宁海人。父亲胡元叔对史学深有研究。胡三省在《新注资治通鉴序》中叙述了他父亲的话:“《通鉴》先有刘安世《音义》十卷,而世不传。《释文》本出于蜀史炤,冯时行为之序,今海陵板本又有温公之子康《释文》,与炤本大同而小异。公休于书局为检阅官,是其得温公辟咡之教诏刘、范诸公群居之讲明,不应乖刺乃尔。意海陵《释文》非公休为之,若能刊正呼?”他父亲指出关于《通鉴》各注家的情况以及自己的见解,这些遗训成为胡三省研究《通鉴》的指南。 胡三省二十七岁时,与著名民族英雄文天祥、陆秀夫、爱国者谢枋得同中进士。他曾做过吉州泰和县尉,调庆元慈谿县尉,由于刚直不阿,被罢了官。1267年任寿春府学教授,佐淮东幕府。1270年回杭州。1276年元军进入临安(今杭州市),胡三省逃往新昌,在这次战乱中丢失了他的《资治通鉴广注》稿。南宋灭亡后,他决心隐居,重新开始注《通鉴》。到1285年,他终于完成了《资治通鉴音注》(以下简称《通鉴·胡注》)二百九十四卷的写作。 《通鉴·胡注》在中国史学史上应有它的地位,但长期以来却被埋没。直到清代,考据学大兴,才有人提到《通鉴·胡注》是一部地理书①,也有几部关于《通鉴·胡注》的著作,多数是纠正其错误。直至著名史学家陈垣的《通鉴胡注表微》问世之后,胡三省这位爱国史学家才得到应有的地位。20世纪40年代,陈垣着手研究胡注。当时正值日本侵华,他的境况与胡三省有某些相似之处。他曾说:“一日读后晋记开运三年,胡注有曰:‘臣妾之辱,唯晋宋为然,鸣呼痛哉!’又曰:‘亡国之耻,言之者痛心,矧见之者乎!此程正叔所谓真知者也,天乎人乎!’读竟不禁凄然者久之”②。在重印后记中,他再一次提到:“至于他究竟为什么注通鉴?用意何在?从没有人注意,更没有人研究。相反的,有些人著书专攻击胡注”③。陈垣以自己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热情来表达出胡三省的民族气节和爱国热情,使我们民族文化中这份宝贵遗产,得以发扬光大。 《资治通鉴》一书约三百万字,内容包罗万象,胡三省一人独自为此书作注解,确实是一个壮举。胡三省从青年时期开始,直至73岁寿终,投入了毕生精力。无论训诂、地理、典章制度、典故、杂事等等均博采众家,详加考订。 胡三省在作注解时,是根据“温公之意,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以为是书”这一主要原则的。当然,他的历史观离不开君臣纲纪,讴歌历史上君明臣忠的事迹,斥责叛臣分裂行为以及异族统治。 胡三省很推崇司马光的笔法,有许多篇章是对司马光史学观点的发挥和推论,例如谨名分、君明臣忠等。但是他并不囿于前人固有之见,不拘于旧史的局限,对于帝王将相能指出其错误。例如“(隋恭帝义宁元年,李)渊之起兵也,留守官发其坟墓,毁其五庙。至是,卫文升已卒,戊午,执阴世师、骨仪等,数以贪婪苛酷,且拒义师,俱斩之”。在此条下,胡三省注曰:“按隋书称‘阴世师少有节概,性忠良,多武艺’,‘骨仪刚鲠,有不可夺之志,是于朝政浸乱,浊贷公行,天下士大夫莫不变节,仪独厉志守常,介然独立’,如此,则皆随之良也。唐公特以其发坟墓、毁家庙、拒守不下而诛之,数以贪婪苛酷,非其罪也。观通鉴所书,可谓微而显矣”④。胡三省指出李渊恨上述三人毁李氏庙、掘李氏坟。而以“贪婪苛酷”的罪名处斩之。这种行为,不能算明君。又如,胡三省列举唐玄宗对安禄山的种种恩庞,认为即使昏君也不至如此。 胡三省往往能从富国强兵、国家统一大局着眼,把人物放入具体的历史环境中,看其所起的历史作用,评价他们的得失。比如,在司马迁笔下,战国时代的孟尝君田文、平原君赵胜、信陵君魏无忌、春申君黄歇,都是仗义疏财、急公好义的人物。胡三省对他们却有新的议论,不同的评价。他站在整个国家立场上来看问题,认为四公子势力膨胀,国君势弱,对整个国家统治是不利的。在他看来,四公子只谋私利,与国君分庭抗礼,就是叛臣的分裂行为。胡三省正是发前人所未发,较之司马迁则公允得多了。举两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吧。 在《史记·春申君列传》中有这样记载:“春申君既相楚,是时齐有孟尝君、赵有平原君、魏有信陵君,方争下士,招致宾客,以相倾夺,辅国持权”。传末,司马迁说:“吾适楚,观春申君故城,宫室盛矣哉!”。这里仅仅是指出他们权势如何大,居住如何豪华而已。胡三省对同样是“因城吴故墟以为都邑”,却注曰:“春申君相楚,楚正弱,秦正强,不能为国谋,乃营其都而盛宫室,何足道也”⑤。可见,胡三省是从宰相的职责和任务去要求黄歇,认为他不为国家谋画,只为个人享受,这样的宰相是不称职的。 对于“安陵人缩高之子仕于秦”,“信陵君攻之不下”这一事件,胡三省注曰:“安陵,受封干魏国者也,缩高,受廛于安陵者也。缩高之子不为魏民,逃归秦而臣于秦,为秦守管。时秦加兵于魏,欲取大梁,安陵傥念魏为宗国,缩高傥念其先为魏民,且魏之危,安敢坐视而不救。公子无忌为魏举师以临之,安陵君则陈太府之宪,缩高则陈大臣之义以拒之,虽死不避,反而求之,可谓得其死乎!无忌为之缟素辟舍以谢安陵,吾亦未知其何所处也”⑥。这一大段注,既有叙述,也有评论:胡三省指责缩高,自己身为魏民,他儿子逃归秦,替秦守管这个地方,信陵君攻不下,让其父缩高召他儿子回来。缩高回答父不能攻子,用自杀来抵制这件事。而缩高之君安陵君更是让信陵君看他受魏封的文书。既然受魏之封,属于魏的臣子,为什么不为魏出力,反而只顾父不能攻子的区区私情呢?同时,指责信陵君不以国家利益为重,只看到所谓重义轻死、以死见志之类,并借此“再拜辞罪”,为他个人沽名钓誉。此处,胡三省发挥了司马光的观点,即指出一国之内只能统一,不能搞争权夺利的分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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