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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史学观念的现代诠释(待续)(2)

至于“本《诗》、《书》、《礼》、《乐》之际”的提法,不仅意味着司马迁把这四经看作历史资料,而且他认为孔子也是这样的。先就《书》(或称《书传》、《尚书》)言,它本身就是国家的档案,是历史资料,孔子可能是最早作这样看待的人。司马迁写道:“孔子……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下至秦缪,编次其事(引者注:“序”即编次整理,而不是作序文之“序”);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孔子世家》)。在司马迁看来,孔子编次《书传》的目的是为了通过自唐虞至秦缪的历史事件的年代学顺序去追迹三代之礼。再就《诗》言,司马迁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复者〕,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同上书)。这就是说,孔子删《诗》的目的在于选存反映整个殷周的历史进程中的“礼义”(在先秦文献中“礼义”与“礼”这两个词在意义上没有区别,可以互用,如荀子在其《礼论》篇的第一段中就这样使用着)的诗篇。再就《礼》言,“礼”本来是三代的政治和教化的“典章”,其文献应当是很丰富的。然而,孔子之世,周室已衰微,“诸侯越法度,恶礼制之害已,去其篇籍”(班固语),故司马迁说:“《礼》固自孔子时而其经不具”(《儒林列传》)。但是〔我们在本文第二节第三段中将要说明〕三代之礼就是三代之史,所以司马迁特别重视孔子在三代之礼方面的研究:当《礼》作为史料“而其经不具”时,孔子则在《书》中“追迹三代之礼”,在《诗》中取其“可施于礼义”者,以补充《礼》本身之不足征。最后,就《乐》看,它在史料学上是不重要的;“乐”是否有“经”都成问题。汉代的古文经学家认为《乐》本来有经,因秦火而亡。今文经学家认为“乐”本来就无经,而附见于《诗》中。司马迁在儒学上是倾向今文经学的,所以他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四种庙堂音乐--引者)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孔子世家》)。总之,司马迁的“本《诗》、《书》、《礼》、《乐》之际”的提法,显然是说,孔子本人就以这四经作为史料根据。
    这样看来,司马迁所继承的孔子的历史方法论,其基本原则是把历史理论(正《易传》和继《春秋》,和历史资料(本《诗》《书》《礼》《乐》之际)统一起来,这一原则与当代西方历史科学的发展趋向相符合。西方的实证主义史学流派的口号是“没有史料,就没有史学”;而“年鉴派”史学则声称:“没有理论,就没有史学”。但从两派的历史编纂学的实践看,前一派的著作中隐含着宗教信念和政治偏见(如欧洲中心论)之类的理论。后一派不过要求在史料根据之上作出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和心态的各种理论解释。可见史料与理论的结合正是历史科学的常规。
    我们顺便提出一个重要问题:司马迁把“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作为历史方法论来把握时,应当是中国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的“六经皆史说”,虽然他没有提出这个命题。但是我国当代学者(包括台湾学者)一致认为六经皆史说起源于隋代王通的《文中子》一书,而无一人上溯到司马迁。②事实上司马迁不仅是六经皆史说的先驱者,而且对六经的历史学的意义的理解,远远超过了从王通到章学诚的理解。我国当代学者所以忽视了司马迁,显然由于没有把六经作为孔子的历史方法论来认识。至于王通以来的儒家学者的六经皆史说都是一隅之见,而没有掌握孔子的全面的史学观。例如,王通只把《书》、《诗》和《春秋》三经看成是“圣人述史”。王阳明认为“《春秋》为史……五经亦史”时,仅从表面看到每一种经涉及到一代的史实,如云:“《易》是包牺氏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等等(《传习录》第一卷“答徐爱问”)。李贽也是这样认为“六经皆史可也”,不过他能见到《易》“示人以史〔观〕之由来”(参看李贽:《焚书》第五卷”经史相为表里”)。章学诚所以被视为六经皆史说的权舆,因为他第一次给“六经皆史”以系统的理论陈述。我们在这里没有篇幅详论章氏的六经皆史说。仅就其大略而言,他提出了新的史学观念,即“史学所以经世”(其实是明末清初的“浙东学派”最初提到的),从而把经学和史学统一起来。他说:“史学所以经世,固非空言著述也。且如六经同出于孔子,先儒以为其功莫大于《春秋》,正以切合当时人事耳”(文史通义》内篇二《浙东学术》)。又说:“六经则以先王政教典章纲维天下”(内篇一《经解上》)。可见,他所谓“经世”即“纲维天下”和“切合人事”,用我们的话说,即为现实政治服务。他既然认为史学所以经世,而六经都是经世的,所以六经皆史。于是,他进一步断定:“三代学术,知有史而不知有经,切人事也”(《浙东学术》)。显然,章氏的六经皆史说的理论根据仍然是自孟子以后的封建史学的一个传统观点:即“孔子成《春秋》”,以褒善贬恶为主旨“而乱臣贼子惧”。例如,王阳明在谈到六经皆史时就标出:“史以明善恶,示训戒。善可为训者,时存其迹以示法;恶可为戒者,存其戒而削其事以杜奸”。这个传统所重视的,用我们的话说,就是史学的“训诲职能”,所以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说最后归结为“夫子述六经以训后世”,“六经特圣人取此六种之史以垂训者”。这个传统之形成,乃由于在秦汉以后的封建专制主义在意识形态方面的根本要求是:不论经学或史学都必须为现实政治服务。章学诚的六经皆史说的“经世”理论根据的要义就在于此。所以他认为三代以后的史学家“则必求当代典章以切于人伦日用,必求官司掌故而通于经术精微”(《史释》篇)。
    司马迁是从历史方法论理解六经皆史的。所以他对孔子的历史编纂学的理论与实际的认识是全面的和客观的,从而是正确的。以下,我们以司马迁评价孔子《春秋》的言论作为线索,来理解和解释孔子的历史编纂学理论。
    第二节 “《春秋》之义”--孔子的历史编纂学的理论系列
    孟子第一次把孔子的《春秋》作为历史著作而揭示出史学的三个要素:“事”、“文”和“义”。他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在孟子看来,孔子的《春秋》与孔子以前的各国史籍,如晋之《乘》、鲁之《春秋》以及其他,是有所不同的;而这个不同就在于孔子赋予他的《春秋》以“义”。在孔子以前,各国的历史档案虽然各有专名,而一般称之为《春秋》,所以墨子除了泛称《百国春秋》外,还列举过《周春秋》、《齐春秋》、《燕春秋》,等等。它们所以被称为“春秋”者,顾名思义,它们都是年代记(chronicle)性质,如杜预所指出,“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孔子修《春秋》也采用了年代记的体例,但是它与“前孔子的“《春秋》已有所不同了。孟子认为这个不同之处就是孔子还给予了传统的编年记以“义”。什么是“义”?孟子没有解说,因此,孟子以后两千年来对孔子的”《春秋》之义”有了各种不同的解释。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晋代《春秋》专家杜预所说的:“据归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春秋左传序》)或者如我国古代最大的史学理论家唐代刘知几所说:“《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史通·忤时》)。我们认为褒贬惩劝只是孔子的“《春秋》之义”的一个方面,而不足以表明孔子的《春秋》与前孔子的《春秋》的根本差异。例如,楚庄王(公元前613-591年)请人教育太子时,申叔时建议说:“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以戒其心”(《国语·楚语上》)。由此可见,“明善恶,示训戒”是中国史学的一个古老的传统,孔子继承了它。这个传统一直被中国正统史学所强调,但是,如我们所理解,它不足以尽孔子的“《春秋》之义”。那么,究竟什么是《春秋》之义?我们认为它就是孔子的历史编纂学的理论体系。章学诚是有见于此的。他说:“史之大源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者;必有详人之所略,异人之所同,重人之所轻,而忽人之所谨……而后微茫杪忽之际,有以独断于一心”(《文史通义·内篇四·答客问》)。从章氏所用的词汇看,他显然是受了司马迁的影响。不过,章学诚的提法是抽象的,司马迁则从孔子所涉及的夏、商和西周这三个朝代的史迹,具体地把《春秋》之义理解为孔子的历史编纂的“理论系列”或“研究纲领”(借用自当代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术语)。以下,我们把《史记》中有关论《春秋》之义的言论,归纳为三个层次;并且取材其他权威性的资料-一如孔子的《论语》、《礼记》中有关孔子的思想和言论的记载--作出我们的信而有征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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