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有些历史事件的评价,《史记》采用古文《左传》或《春秋谷梁传》的观点,而不取《春秋繁露》的说法。如《春秋·宣公二年》载赵盾弑君,《春秋繁露·玉杯》认为赵盾“臣不讨贼,故加之弑君”,但赵盾无弑之志,所以在“四年之后,别牍复见”。《史记·晋世家》载此事后引孔子语云:“宣子,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出疆乃免。”此语见于《左传·宣公二年》。可见公羊家强调“反不讨贼”,而古文《左传》则对赵盾“亡不越境”深表遗憾,《史记》采用古文观点。又如成公二年逢丑父以其身代替齐顷公,《春秋繁露·竹林》认为逢丑父“欺三军为大罪于晋,其免顷公为辱宗庙于齐,是以虽难而《春秋》不爱”。公羊家认为,逢丑父应该对齐顷公说:“君慢侮而怒诸侯,是失礼大矣。今被大辱而弗能死,是无耻也,而复重罪,请俱死,无辱宗庙,无羞社稷。”《竹林》的结论是:“故君子生以辱,不如死以荣。”“丑父欺而不中权,忠而不中义。”《史记·齐太公世家》载此事,述逢丑父语云:“代君死而见僇,后人臣无忠其君者矣。”随后紧接着记载:“(卻)克舍之,丑父遂得亡归齐。”这是采用古文《左传》的观点,肯定逢丑父的忠君行为。再如宣公十一年楚子灭陈,《春秋繁露·楚庄王》云:“楚庄王杀陈夏征舒,《春秋》贬其文,不予专讨也。”《史记·陈杞世家》详载申叔时谏楚庄王复陈之事,并引《孔子家语》:“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其中并无贬楚庄王之意,这是古文经学家的看法。其他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载“天王求车,非礼”、“日食,不书日,官失之”、“五月,日有食之。不书,史官失之”、“王使卫来求金以葬,非礼”、“顷王崩,公卿争政,故不赴”、《吴太伯世家》论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为兄弟、《宋微子世家》论宋宣公知人、《晋世家》论荀息不负其言、论祁傒外举不隐仇内举不隐子、《鲁周公世家》论季文子廉忠、《楚世家》论楚庄王知大道、《司马相如列传》论《春秋》推见至隐,等等,都是采用古文《左传》的观点。司马迁多采用古文说,这种思想倾向与《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关于《左传》得孔子真传的看法,是彼此一致的。司马迁也采用一些谷梁学经说,如《史记·鲁周公世家》:“八年,与郑易天子之太山之邑祊及许田,君子讥之。”左氏和公羊家对此未予讥刺,独《春秋谷梁传·隐公八年》云:“三月,郑伯使宛来归邴。名宛,所以贬郑伯,恶与地也。庚寅,我入邴。入者,内弗受也。曰入,恶入者也。邴者,郑伯所受命于天子,而祭泰山之邑也。”关于“邴”字,《春秋谷梁传注疏》卷二《校勘记》:“《左氏》作‘归祊’。惠栋云,古‘方’、‘丙’同字。”可见“邴”即“祊”字。又如《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蔡悼侯东国元年,奔楚。”左氏《春秋》经文写作:“冬,蔡侯东出奔楚。”公羊家经文亦同,独“谷梁传》云:“冬,蔡侯东出奔楚。东者,东国也。”三者比较,可见司马迁使用谷梁义。 3.《史记》兼采《春秋》三传的观点。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三传的观点相同,《史记》同时采用三家之说。例如《春秋·僖公二十八年》载:“天王狩于河阳。”《春秋》三传都对这条经文作了解释。《左传》云:“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公羊传》云:“不予致天子也。”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也说:“晋文不予致王而朝。”《谷梁传》云:“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可见《春秋》三传释义彼此一致。司马迁在《史记·晋世家》中说:“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周本纪》和《孔子世家》中亦有类似的记载和评论。这可以看作是司马迁同时采用三传经说。二是今古文经说不同,《史记》亦同时采用。这里所说的今古文,是指今文公羊学和古文《左传》。例如宋楚泓之战,《左传》辛辣地嘲讽了宋襄公“不重伤,不禽(擒)二毛”、“不鼓不成列”的迂腐观点,文中引用大司马子鱼的话说:“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公羊传》则对宋襄公大加赞赏:“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这种思想倾向与《春秋繁露·对胶西王不得为仁》中关于“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的观点有一致之处。《史记·宋微子世家》载子鱼之语:“兵以胜为功,何常言与!必如公言,即奴事之耳,又何战为?”这无疑是来自《左传》。但司马迁又在论赞中说:“襄公既败于泓,而君子或以为多,伤中国阙礼义,褒之也,宋襄之有礼让也。”这又是公羊家的观点。传文与论赞显然有矛盾之处,可能是司马迁在对宋楚泓之战一事的评价上尚未思考成熟,以致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一书怀疑古文观点系刘歆窜入。 4.《史记》独用公羊之义。《春秋繁露·楚庄王》云:“齐恒公疑信而亏其地。”《左传》对此语焉不详,仅有“冬,盟于柯,始及齐平也”寥寥数语,《公羊传》倒是记载得很详细。《史记》在《齐太公世家》、《鲁周公世家》、《刺客列传》及《十二诸侯年表》均载曹沫劫桓公事,这显然是采用公羊家说法。 从对照分析可以看出,《史记》在对春秋历史事件的评价上同时采用《春秋》三传的观点,这与《史记·太史公自序》所说“厥协六经异传”的精神正好相符,并没有多少遵守师法的迹象。在汉代重师法的学术背景下,如果司马迁与董仲舒真的存在师承关系,那么上述现象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九、司马迁有些观点与董仲舒相同或相近,这是因为他们有着共同的文化学术渊源与相近的学术目标,应该把司马迁受董仲舒影响与受战国秦汉之际儒生方士的影响综合起来考虑。例如,关于孔子在王道衰微的历史条件下作《春秋》以达王事的说法,是孟子早在战国中期就已经首倡,并在秦汉之际得到广泛的认同。又如董仲舒公羊学大力提倡的受命改制学说,其发明权应归于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派。又如孔子删述六经之说,这一观点在战国中后期就已经形成。再如董仲舒公羊学所提出的尚德思想,这也是六经异传的共同主张。所以,不能一看到两人学术观点有相同之处,就断言司马迁从董仲舒受学。 本文所提出的九点理由,足以推倒司马迁师承董仲舒说这一千年旧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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