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陈伟湛、唐钰明在《古文字学纲要》中,吴浩坤、潘悠在《中国甲骨学史》中,王宇信在《建国以来甲骨文研究》中,以及曾宪通在《建国以来古文字研究概况及展望》(《中国语文》1988年1期)一文中,都对于省吾先生在甲骨文字考释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做了概括性的评述,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这些评论,应该说是比较公允而符合实际的,代表了学术界的看法。郭沫若先生再版他的甲骨文重要著作《卜辞通纂》和《殷契粹编》时,就特别邀请于先生在文字考释方面进行校订,并将校改之处,录于该书的眉端。1977年,中华书局邀请先生主编《甲骨文考释类编》,先生去世前已完成部分资料长编,近经增补编辑抄正,不久即可面世。 先生考释甲骨文字的成就大于其它方面,但于金文的研究也不过一番苦功,提出了不少极富创见性的解释,也做出了比较突出的贡献。先生曾计划继《甲骨文字释林》之后,总结对铜器铭文研究的成果,出一部《吉金文字释林》,预计考释文字二百个左右,并曾就书名一事还与他的研究生反复琢磨过。先生之意是,《甲骨文字释林》当初应取名《古文字释林》,以后所辑均同样命名,仅以一辑、二辑、三辑等以别之。可惜此书未能完稿而先生即溘然长逝。回忆先生当时谈起宏伟计划的情景,仿佛先生根本就没有考虑过他已经是80多岁高龄老人似的。尽管我们今天已难以见到先生对二百字左右金文考释的全部内容,但从已发表的论文中可窥见其梗概。如《释中国》、《释(举)》、《释盾》、《释两》、《释能和以及从的字》、《释从天从大从人的一些古文字》、《读金文杂记五则》、《关于利簋铭文的释读》、《墙盘十二解》、《寿县蔡侯墓铜器铭文考释》等等,相当精辟地考释了一大批难度较大的铜器铭文。由于先生长于字形分析和音韵、训诂,又善于利用出土文物等材料,因此,所考文字及所释字义多令人信服。如通过偏旁分析,释出了一批从能从和从天从大从人的古文字;对武王克商时的利簋中“岁贞克闻”的解释,对闓为管蔡之“管”的考证;利用出土文物与古文字字形的演变,论证“盾”的变化及“登盾,生皇画内”的含义;释秦公钟为,读“文武”之为蔼蔼,训为威仪之盛;读蔡侯钟“窎窎为政”之“窎窎”为“懋懋”,训为“黾勉”;读墙盘“方蛮亡不见”之为踝,训踵,解为方蛮无不按踵而至,等等,于形、音、义等均密合贯通。又如《释》一文,先生根据甲骨、金文中字的构形,以纳西族文和古代典籍为证,释此字为“举”,为进一步研究族氏文字树立了榜样。另外,《甲骨文字释林》中也包含了不少先生对金文考释的意见,早年出版的《双剑誃吉金文选》,对青铜器铭文的训释,也多有独到之外,其著录的金文书籍,如《商周金文录遗》等,为促进金文的研究起到了积极作用。 先生研究战国文字及汉隶“古文”等方面,也有不少新的见解。这一方面,以前似乎不大为人们所注意。其实,早在先生开始研究古文字时,就曾注意到战国古文及秦汉篆隶对于研究甲骨、金文的重要性,考释文章中不乏征引这类材料以阐明文字的源流。1943年出版的《双剑誃殷契骈枝三编》中就专附有“古文杂释”。其中考释战国文字者,如释古玺质、阴、巸等字,释古货币文阳、铸、均、居、、堂等字,释古陶文满等字,等等,多准确无误。《论俗书每合于古文》,是继罗振玉《古文间存于今隶说》之后,主张研究商周古文字及《说文》古文等还要注意秦汉以后所谓“俗体”中所保存的“古文”形体的又一篇力作。全文共举64字为例,逐字进行分析论证,亦多准确无误。 另外,先生所藏有关书籍及资料中,也每见有眉批,其中不乏先生的精辟见解。如能将先生的笔记(先生不作卡片,以防丢失)及眉批等综合整理出来,可以看出先生有很多考释文字的意见未能来得及整理发表。如50年代商承祚先生赠送“思泊先生考正”的《信阳出土战国楚竹简摹本》(晒蓝本)中,先生就有不少旁注及眉批。现罗列几条如下: 先生曾有撰写《战国文字释林》(开始叫《古文字释林》,见《文献》19辑)一书的计划,可惜未能实现。 如果将先生所释之甲骨文(三百)、金文(二百)、战国文字及尚未整理之考释文字的意见一起计算,先生一生考释、训释的文字,估计有六、七百字之多。 总之,先生在考释古文字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惊人成就,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二、在整理校订古籍方面的贡献 先生学术贡献的另一很重要也是很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就是利用古文字材料及研究成果,参以旧书写本及出土文物等材料来校订古代典籍,开创了科学整理古籍的一个新途径。先生一贯认为,先秦典籍原是用先秦古文字写成的,其在流传中出现的种种错误,与当时的古文字在形、音、义各方面的特点有密切关系;又因汉代学者译释先秦古文献时已不能完全认识古文字,再加以口耳相受及辗转传抄,以至错误较多。今天纠正其错误,不仅要直接利用或联系当时文字的形、音、义的特点加以研究,而且还要利用同一时代的典籍及出土文物等相互验证,才能有所创获。清代乾嘉学者,由于受当时条件的限制,虽然根据流传下来的古书相互比勘以校证本文和训释的错误,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今天能有条件用古文字校勘典籍,这是一种直接有效的方法。同时,先生又主张地下出土的资料与文献资料有主辅之别,要以发掘的文字资料为主,以古典文献为辅。既要用发掘的文字资料来纠正古典文献之讹误,又要用古典文献来补充发掘的文字资料之不足。两者辩证地结合起来,交验互证,才能全面研究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先生是这样认为的,也是这样身体力行的。30年代初,先生一到北京后就开始了这方面的工作。他将对古文字的研究与校订古籍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了很大成就。解放前就连续发表并出版了多部著作。由于先生精通古文字,又具有群经诸子、目录版本、典籍校勘、考古发掘、音韵训诂等方面的修养,所以所阐述的问题能左右逢源,所校所释多令人信服。下面仅据修改增订后的《诗经·楚辞新证》,各举一例,以见一斑。 《诗·绵》“古公亶父,陶复陶穴”之“陶复陶穴”一句,二千年来旧注及解说《诗》者对于“陶”和“复”字一向训释不清,而清儒又多拘泥于《说文》,误以为“陶复”是于地上复筑土室。先生根据典籍,及西安半坡、华县元君庙的仰韶文化和大汶口的龙山文化等墓葬和遗址中有红烧土的发现,交验互证,认为此句的“陶”字为动词,义为“烧制”,是说住穴与复穴的内部都用陶冶出来的红烧土所筑成,为的是质地坚固,以防潮湿。又指出,“陶复”的“复”字应在句末,为与上下句压韵而与“穴”字颠倒,本应作“陶穴陶复”。“复”系开掘于住穴内的地窖,用以储藏谷物之类。这是周人詠太王在豳穴居之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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