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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系统与环境系统依从关系(3)

(法国:《平等派宣言》,《世界通史资料选辑》近代部分上册,第169页)
    这种“天赋人权”的学说精神,在近代欧洲其它诸多文献如《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社会契约论》(卢梭)、《遗书》(梅叶)中皆有阐释。“天赋人权”学说的目的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解放并扩大其生产力,或言之,是近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改造自然及发达富有的权力。
    “天赋人权”学说把“天”理解为自然界(环境),把“人”理解为具有自然界属性的自然中人,这充分显示了它的客观性和科学价值。这一学说后来很快传遍世界,促进了世界近、现代化的演进历程及历史的向前发展。就连中国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精神领袖们,也搬演此论,引矢而向世界上“寿命”最长的中国封建王朝。“天赋人权”学说的出世和形成,同其时人类自然观的进步、 科学的进步密切相关。 例如:14-16世纪,哥白尼发明了日心说,抽掉了“上帝创造世界”和“君权神授”学说的釜底之薪。哥伦布和麦哲伦的地理大发现,为地圆说提供了无可反驳的证据,使欧洲人看到了世界之大(自然环境之大)。伽利略在数学物理学方面的创造发现,使人对宇宙有了新的认识。 18 世纪60年代始于英国的产业革命,使蒸汽机的发明和采用遍及纺织、化学、采掘、冶金、机器制造等部门。著名的文艺复兴运动在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大显风骚。中国在明代中叶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清朝初年,资本主义萌芽由丝织业而浸于棉染业、造纸业、铸铁业、制糖业、陶瓷业等生产部门的一部分手工作坊或工场中。著名的科学家李时珍(1518-1593年)的《本草纲目》、徐光启(1562-1633年)的《农政全书》、宋应星(与徐光启同时)的《天工开物》、徐宏祖(1585-1640年)的《徐霞客游记》都是科学巨著,对医学、农学、科学技术和地理学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康熙皇帝对天算学也颇有研究,并聘请西方耶稣会教士南怀仁等制定康熙《永年历》、《数理精蕴》、《历象考成》等书。科学家梅文鼎(1633-1721年)对中历、回历、西洋历比较研究,写成我国第一部历法史《古今历法通考》,时人论之为“博而大”。近代人类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对自然界(环境)传统的看法。例如“日心说”和“地理大发现”,使人类看到了自然界(环境)中的真正地位及其所扮演的“角色”。正是人们对自然界(环境)同人类自身的关系产生了科学认识,才使得“天赋人权”学说具有了科技和文化的坚实基础。
    尽管“君权神授”与“天赋人权”之依据的科学发达程度有“天壤之别”,其结果更是迥然不同,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权力学说,但是从更大的层面考察之,发现人类的系统意识非但没有断裂,反而是在自然科学与社会学说发展的基础上更坚实了。可见系统思维是亘古以来一个不能抹去的美妙存在,即使在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占支配地位时,系统意识也有一席之地:而“君权神授”“天赋人权”在映现社会系统与自然环境的依存性这一原理时,竟然殊途同归。于此,不能不正视一下“人定胜天”与此的关系。比起“君权神授”和“天赋人权”来,“人定胜天”却是一个极其违背自然法则的思想,虽然曾经起到过某些历史作用,但是由于它不符合系统原理的客观性,副作用更大,将人的主观能动性驱向了极端。在西方早就带来了工业污染的恶果,从而出现了罗马俱乐部悲观论的另一极端。而我国“大跃进”直接伴随“人定胜天”的口号,“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浮夸风则将人与天的关系完全引入虚幻的迷雾之中。现在乡镇企业的发达之有利的一面应该发扬,但是不注意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系统原理,有些地方已经走到了无理剥夺自然从而也剥夺了人自己生存条件的极端。“人定胜天”的思想是一种良好的主观愿望,如果限制在人的无限认识能力这一点,有其相对的识认论意义,但它将“天赋人权”扭曲、变形了。好像自然界赋予了人类以无限制的权力反过来可以主宰“天”,破坏自然,毁坏人自身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可见再科学的东西,只要运动到了极端,倒成了反科学的。“天赋人权”的“权”如果扩大化到了极限,滥用人权,就会否定了它的“创造源”--“天”(自然环境)。系统互动、依存、制约、关联的思维方式是亘古以来天道赋予人道客观正确的映射。“天赋人权”,原本是一个科学的思维方式,“人”和“天”共存、依赖,人权要和环境(包括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及二者的历史环境)相关照,才是原科学因子,要剔除“天赋人权”之“外加权”和否定权这两种极端,“天赋人权”才能在系统科学之根系上长出正身,结出硕果、甜瓜。然而,“天赋人权”被发展成为“人定胜天”,就如同“君权神授”将“神”万能一样,“人”万能就反过来否定“天”(自然),破坏了“天赋人权”的整体和谐,变成了“人定胜天”。
    当今时代正反面的问题、成就和认知,都说明“人定胜天”的偏导意识极需纠正,而要以人与天的和谐即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观纠正“人定胜天”的“唯人”主义,对“天赋人权”的人文主义加以扬弃--人的生存、发展权本质上是天赋予的,但天赋予人的权利不是无条件的、绝对的权利:一方面它要受制于大自然,另方面人也要对自然输送负熵,人不能只是一味地索取、糟践自然而不受惩罚。当今的事实已突出地体现出“人定胜天”--人类不顾后果地剥蚀自然、超载人类、家畜“践踏”自然的恶果。滥用“天赋人权”,不只是发达国家的“早熟症”,也是发展中国家的“后天”“饥渴症”。如世界闻名的“八大公害”,就是人们在工农业活动中损害“天”从而损害人、畜的突出事件。有人论证当今地球表面温度升高没有人为因素,而是自然界本身的因素决定的。本文的性质不是自然科学论文,所以不去实证其人为和天然的因素究竟是什么及其比例关系。但从过去人们的一些肆无忌惮的“胜天”活动遭自“天的报应”看,自然对人的反作用力不能忽视。虽然说科技越发达越能解决过去反自然的积淀下的问题,但是由于自然界的深奥比起人类迄今为止的技能和认知,“天”然的合理性远未能被我们推翻掉,科技的人为的能动性对“天”然的合理性、和谐性造成的破场性肯定在继续积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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