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朝的实录、国史不实,主要是当时的史官许敬宗从中加以纂改。从唐高宗、刘知几到刘煦、欧阳修、司马光,都持这种观点,且可以在许敬宗纂改实录、国史问题上列上一长串罪证。但若细阅史书,不难发现,许敬宗修《太宗实录》虽有疏误,却根本谈不上纂改;在他“纂改”国史的系列罪证中,有的也难以成立。所谓许敬宗纂改实录、国史问题必须重新加以认识。 一、许敬宗纂改《太宗实录》了吗 《唐太宗实录》今已不存,但五代史家刘煦在修《旧唐书》,宋代史家欧阳修、司马光在修《新唐书》、《资治通鉴》时尚存,并且是他们修撰史书取材的主要来源之一。但他们一致主张《唐太宗实录》不实。《旧唐书》卷八二《许敬宗传》中称:“初,高祖、太宗两朝实录,其敬播所修者,颇多详直,(许)敬宗又辄以已爱憎曲事删改,论者尤之。”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对《唐太宗实录》详加考证,认为此实录出自“纂改不平,专出己私”的许敬宗之手, 许多地方不可信〔1〕。 许敬宗是否真的纂改了《唐太宗实录》?上述观点是否成立?要弄清这一问题,必许对许敬宗修史活动进行一番悉心调查,必须首先搞清楚他是否有纂改的机会。 《唐太宗实录》共修撰过两次,其中第二次是长孙无忌监修。“长孙无忌为太尉,受诏与史馆续修《贞观实录》,永徽五年五月五日毕功诣阙表,上之起贞观十五年,至二十三年五月,勒成二十卷。帝览而觑欷,无忌等赐爵加级布帛各有差。”〔2〕这是《贞观实录》(即后之所谓《唐太宗实录》)的后半部。这次实录的修撰者除了敬播之外,还有孙处约、令孤德棻、顾胤等〔3〕,但并没有许敬宗。因此,应把从贞观十五年到贞观二十三年的《唐太宗实录》排斥在许敬宗纂改的可能之外。 许敬宗参予编撰的是《唐太宗实录》的前半部,也就是贞观十七年修成的起自李唐创业、迄于贞观十四年的《贞观实录》。《唐会要》卷六三《修国史》记载,“贞观十七年七月十六日,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等,上所撰高祖、太宗实录各二十卷。”《旧唐书·许敬宗传》中也说:贞观十七年,许敬宗“以修武德、贞观实录成,封高阳县男,赐物八百段,权检校黄门侍郎。” 如果说许敬宗纂改了《唐太宗实录》的话,那就是贞观十七年修成的上呈给唐太宗的《贞观实录》。我们来看看司马光的观点,他是怎样在一则《资治通鉴考异》中论证了此《实录》是经过许敬宗的纂改的。 贞观十九年,唐太宗在征发辽东之前,让刘洎等人辅助太子监国。太宗反复叮咛,说对刘洎等人“所寄尤重”,刘洎却说:“愿陛下无忧,大臣有愆失者,臣谨即行诛。”太宗对刘洎口出狂言有些不满。在征辽回返后,太宗身体不适,刘洎与马周前去看望。之后褚遂良传问太宗起居,刘洎哭着说:“圣体患癰,极可忧惧。”于是, 褚遂良即诬奏刘洎图谋不轨〔4〕。司马光认为, 以褚遂良这样刚正不阿的名臣去诬奏刘洎是不可能的。他直接引用了当时所见到的《唐太宗实录》原文: 黄门侍郎褚遂良诬奏之(刘洎)曰:“国家之事不足虑也,正当辅少主行伊、霍故事,大臣有异志者诛之定矣。”太宗疾愈,诏问其故,洎以实对,遂良执证之不已。洎引中书令马周以自明。太宗问周,周对与洎所陈不异。帝以诘遂良;又证周讳之,洎遂及罪〔5〕。 《唐太宗实录》的这段记载有什么不妥呢?司马光说:“按此事中人所不为,遂良忠直之臣,且素无怨仇,何至如此!盖许敬宗恶遂良,故修实录时以洎死归咎于遂良耳。今不取。”〔6〕只要细心爬梳, 不难发现,司马光考异的论断有诸多漏洞,难以成立。 其一,许敬宗与褚遂良虽有仇(即所谓“恶遂良”),但那是唐高宗永徽六年(公元665年)的事。当时许敬宗极力主张立武则天为皇后,而顾命大臣褚遂良则坚决反对,于是许敬宗对褚遂良恨之入骨。但唐太宗贞观十九年两人还没有什么矛盾,也就没有许敬宗在其所修《太宗实录》中加罪褚遂良的可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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