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国外有些学者把西方新史学的兴起称作“哥白尼式的革命”〔1〕,这是用以表示新史学与在19世纪乃至20世纪初西方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史学相比,是一种根本性质的转变。关于这种转变,国内已有不少文章论及,为了概括地说明新史学与传统史学的不同,我常借用美国科学哲学家科恩(Thomas S.Kuln)的“范型”概念。〔2〕简单说来,“范型”代表科学共同体成员所共有的信念、价值、技术手段等的总和,大体上可理解为某一类科学共同体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研究活动的共有的基础和准则。具体到历史学,“范型”的不同大体上可表现在研究对象、方法、写作方式,与相邻学科关系等方面。为了说明问题,我们可以把传统史学和新史学的“范型”分别作一个最一般的概括。对传统史学来说,它的对象是狭窄的,就是政治史(政治事件和精英人物的活动)。从研究方法说,主要是史料考证,辨别真伪,从写作说,主要是叙述,从史学与其他相邻学科的关系说,传统史学强调自身的自主性,忽视与其他学科的结合。对新史学的“范型”众说不一,〔3〕我们大致可作如下的概括。从研究对象来说,新史学突破了政治史的局限,强调研究人类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强调历史的综合研究。从研究方法说,新史学突破了传统史学单纯强调史料考证的局限,提倡研究方法的革新,重视理论概括和解释。从与其他学科的关系说,新史学强调打破历史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樊篱,主张跨学科研究。从写作说,新史学反对单纯的描述,强调说明问题。显然,新史学和传统史学在“范型”上是有很大不同的。 新史学与传统史学在“范型”上的不同已在相当程度上说明西方史学的根本转变,由于“范型”的不同,新史学与传统史学的作品表现出明显的差别。新史学从20世纪上半叶诞生时起,为了冲破传统史学的垄断地位,求得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就有意识地针锋相对地与传统史学相对抗。大致到战后50年代,新史学在西方史坛已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到70年代则达到鼎盛时期。在这之后,新史学内部发生了许多变化,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从表面上看,新史学有回归传统史学的地方,如叙事史的复兴,政治史的抬头。然而普遍的看法是,这并不是新史学简单地向传统史学回归,而是新史学本身的调整。新史学在反思和总结过去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前进。传统史学在这整个过程中,虽然处于守势,失去了主导地位,但远没有消失,还在发挥作用,不过受到新史学的影响,它本身也在发生变化。关于新史学的变化,问题比较复杂,这里不去多说。需要指出的一点是,关于新史学“范型”的不同看法,往往与新史学的变化有关。譬如,美国历史学家斯通根据这些变化断言新史学的时代已经结束。实际上可理解为,他是用“新叙事史”这个不太确切的名称来表示不同于新史学“范型”的又一种新的“范型”。〔4〕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则不同意斯通的看法,认为新史学并没有发生性质上的变化,只是方法的改变。实际上可理解为,在他看来,新史学的“范型”并没有根本变化。〔5〕在西方新史学中最有影响的法国年鉴派内部关于这些问题也是意见纷纷。从广泛的理解看,我倾向于新史学的“范型”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但确在不断的调整和发展中。不过,我在这里并不想谈这个问题,而是另外的问题。 从新史学自70年代以来发生的变化而引起的涉及“范型”问题的争论中,人们自然地会想起这样的问题:新史学引发的西方史学的根本性转变,或所谓“哥白尼式的革命”,是否完全反映在“范型”的变化上?如果是的,那么,新史学的“范型”引起众多的争议,主要是新史学家内部的争议,是否说明新史学引起的“革命”本身也值得怀疑?如果不是,那么,西方史学中的这场“革命”,除了反映在“范型”上的不同外,是否还有别的更深层次的表现?或者说,“范型”的不同是否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回答是:是的,还有更深层次的表现,那就是史学观念的变革。 如果按照上述关于“范型”的概括,不论是研究对象、方法、写作方式,还是与相邻学科的关系,都可仅仅看做是一种表现形式,一种史学改革的方式。譬如,研究对象是政治史还是文化史,研究方法是考证还是计量,写作方式是叙事还是结构分析,都只是具体的表现。至于与相邻学科的关系,历史学是否与他们相结合,也可只从形式考察。如果停留在这些表现形式上,那并没有真正涉及问题的本质。因为表现形式是可以不断根据形势发展而变化的。新史学在70年代以后的变化,很大程度上就属于这种性质。新史学自形成时起就提出“总体史”和“问题史学”的主张。总体史是和政治史针锋相对的,问题史学是和叙事史针锋相对的。当时为了打破传统史学长期垄断的局面,与之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或许是很有必要的。然而物极必反,新史学在与传统史学作斗争的过程中,忽视了吸取其中合理的成分,而是一度走上了全盘否定的极端,完全抛弃了政治史和叙事史。其实,总体史顾名思义本应包含政治史,问题史学也并非一定要排斥叙事不可。70年代以后新史学在一定程度上向政治史和叙事史的“回归”,正是一种调整。由此可见,上述关于两种“范型”的概括,基本上只是其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单纯地把新史学与传统史学“范型”的不同看作是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写作方式的差别是不够的。实际上,要对“范型”作深入的理解,必须联系历史认识论和史学方法论层次。这也就是史学观念的问题。也就是说,只有从这个更深的层次,才能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传统史学与新史学“范型”的不同,也才能真正了解新史学引发的这场深刻的“革命”的性质和意义。 法国新史学家安德烈·布吉耶尔在回顾年鉴派史学的演变和现状时,指出了一种奇怪现象:年鉴派-新史学形成后引起的激烈争论,涉及的焦点主要是研究对象这类问题,如是集团史还是个人史?是结构史还是事件史?是经济社会史还是政治史?他认为这些问题“并不是名副其实的革新,也不是对史学方法中的主导方法的彻底否定”,并表示“奇怪的是,在年鉴派的形成所引起的争论和论战中,人们讨论的是研究课题,甚至可以说是调整的方式,而不是内容”〔6〕。 至于新史学引起的悄悄发生的“革命”本身,在他看来,倒是逐渐被接收,“既无争斗,也无论战”。布吉耶尔对此提出疑问说:“是因为惧怕对历史知识的性质提出怀疑吗?是因为惧怕对社会科学的迅猛崛起所促成的不可抗拒的变化得到普遍和自然的认同这一点提出怀疑吗?变化自行发生了,而历史学家对于这一变化所具有的认识论意义并不清楚。”〔7〕布吉耶尔最后提到的一点是很重要的,即必须对西方史学中发生的深刻变化的认识论意义了解清楚,也就是应该对新史学引发的这场“哥白尼式的革命”本身有更深入的了解。这就涉及到史学观念的问题。比起那些更易引起争论的,上面概括的“范型”的表现形式来,这个问题要更为深入,更为抽象,同历史认识论、史学方法论直接有关。这也许是这个问题在对理论(特别是哲学理论)不大感兴趣的法国史学界没有引起广泛争论的一个原因〔8〕。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