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根据三统说,夏、商、周三代分别得黑、白、赤三统。现在《春秋》既作了新王,自然应该是“变周之制”“正黑统”。这样一来,周便成了“王者之后”,再加上在周之前的商,就组成了新一届的“三王”。上届三王之一的夏,就得改号称为“帝”,进入“五帝”的行列,“录其后以小国”,这就是所谓“绌夏”(对于二王之后,是要封以大国的,并且“使服其服,行其礼乐,称客而朝”,故夏之由王而帝称为“绌”)。而原来五帝中最早的一位则要绌而为“九皇”了。杨向奎先生曾说这是一种“新鬼大而故鬼小”的历史观②,甚是。 孔子既以《春秋》当新王,则必得于春秋诸国之中,寻找一个“王”的实体,然后才可以因事立义,这就是“王鲁”的由来。《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云:“故《春秋》应天作新王之事,时正黑统,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按周被作为新王的鲁所继承,故云“亲周”;商则又隔着一代,本应称为“故商”或者“故殷”,只缘春秋时的宋国是殷人的后代,因此也称“故宋”。 《春秋》记鲁国十二公之事,起于隐公、桓公,终于定公、哀公。现在既然“王鲁”,则这十二公也就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今《春秋》缘鲁以言王义,杀隐、桓以为远祖,宗定、哀以为考妣,至尊且高,至显且明。(《奉本》) 康有为解释说:“缘鲁以言王义,孔子之意,专明王者之义,不过缘托于鲁以立文字。即如隐、桓,不过托为王者之远祖,定、哀为王者之考妣。齐、宋但为大国之譬,邾娄、滕、薛亦不过为小国先朝之影。所谓‘其义则丘取之’也。”③原来这都是一种假托。《春秋》既被设计成一个新朝,则隐、桓、定、哀就都有了朝代统系上的意义,正像殷、周的王者也都有他们的远祖、有他们的祖考一样,这样做不过是为了“明王者之义”。 此外,为了便于解说《春秋》的“书法”,鲁国的十二公还被划分为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于《公羊传》上有明文: 《春秋》何以始乎隐?祖之所逮闻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哀公十四年)这里的所见、所闻、所传闻,都是以孔子为主体,是说《春秋》十二公事,有的为孔子所亲见,有的为孔子所得闻,有的则是孔子得之传闻。推测《公羊》的本意,大约是说隐公时事为孔子之祖父所得闻,孔子得之于其祖(对孔子来说是传闻),故《春秋》始于隐公。因为材料来源不同,故记载的用语有差异(异辞)。《公羊传》的这个“三阶段说”到了董仲舒那里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 《春秋》分十二世以为三等:有见、有闻、有传闻。有见三世,有闻四世,有传闻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见也。襄、成、宣、文、君子之所闻也。僖、闵、庄、桓、隐,君子之所传闻也。所见六十一年,所闻八十五年,所传闻九十六年。(《楚庄王》) 这里董仲舒把《春秋》三阶段分别指实,甚至年代都划分得十分精确,这是对《公羊传》的一个发展,但绝没有后来何休所说的什么“据乱、升平、太平”的三世说。董氏的用意,似乎与《公羊传》相同,都是为了说明《春秋》前后记载用语不一致的原因: 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微其辞也。子赤杀弗忍书日,痛其祸也。子般杀而书‘乙未’,杀其思也。屈伸之志、详略之文皆应之。(同上) 这是说根据世次的远近、亲情的厚薄改变用语。“所见世”是孔子生活的时代,对于同时的当权人物,自然应有所规避,这一方面是“替尊者讳”,同时也是全身远害的必要之举。因此这一阶段多“微辞”。昭公二十五年经云“又”(,祭也),《公羊传》曰:“又者,非也,聚众以逐季氏也。”这就是因为事涉当代要人而隐讳其辞。文公十八年子赤被杀,经只书“子卒”,至于为什么不书日期,《公羊传》解释说:“不忍言也。”这大约是由于亲情较近的缘故。而庄公三十二年子般卒,经则明书“乙未”,据说是因为亲情已经很薄了,也就不存在“不忍言”的问题了,这就是所谓“杀其恩”。用这一套来解释《春秋》的“书法”差异是否都能说得通,那是另一个问题:对此作出解释则确实是董仲舒“三阶段说”的主要功能。 董仲舒既然认为《春秋》是孔子的大制作,又认为孔子以《春秋》当新王,于是:“改制”的问题就发生了。“《春秋》作新王之事,变周之制”。(《三代改制质文》)在《繁露中·仲舒对改制有十分充分的论述。那么,究竟什么是“改制”呢? 王者必改制。……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己,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徒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目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楚庄王》) 原来董仲舒的所谓改制,只是改变居处、称号、正朔、服色这些属于外部形式的东西,用来表示一代新受命王出现了,他直接受命于天,而非旧有王朝的延续。这样的改制,实际上是为“新王”的合法性作进一步的论证。至于那些带有根本性的东西--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是不必改也不可改的,这些就是可谓“道”。“道者,所由适于治之路也”,“天不变,道亦不变”。(《汉书·董仲舒传》)这样看来,董仲舒《春秋》学中的“改制”,与其说是一个理论问题,还不如说是当时的一种政治需要。汉兴以来,在制度、礼仪、历法等许多方面都基本上承袭了秦代之旧,文、景诸帝,崇尚无为,都没有作什么大的更张。汉武帝的时候,早已渡过了休养生息的恢复时期,国力已经空前的强盛,封禅、改正朔、易服色等种种改制的举措都已酝酿了许久,就等着有一位贪功好名、喜欢夸饰的君主来实行了。汉武帝正是这样一位君主。因此,当时改制的呼声甚嚣尘上,武帝至以“改制”册问群儒。在这种情况下,仲舒把改制之说揉进了《春秋》理论,不过是为了使他的《春秋》学更能适应人主的需要而已。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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