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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阅读与批评理论

我认为目前至少有5种重要的有关历史实践的阅读方法。 在提出这些方法时,我提出一种关于重要阅读实践的分类法。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即任何历史学者或历史学团体(例如社会史或思想史学者)的活动并不局限于某种单一的方法。任何一位历史学者可能使用或结合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方法,虽然一般来说某一种方法会在他的著作中占主导地位;它决定了研究的特色以及其他4 种方法的哪些方面是特别有用或可以借鉴的。在任何情况下,至少某些方法之间的话语实践中的结合多少会造成明显的冲突。〔因此,我们将会看到,威廉·斯洛恩(WilliamSloane)的《历史与民主》结合了第一、第二和第四类方法, 而亨利·亚当斯(Henry Adams )的《爱德华·德·克里昂伯爵》大约属于第三类方法。〕这种分类法的目的是要确立一些重要的阅读类型。这些阅读类型跨越诸如种族、性别、阶级以及性决定论(sexual orientation)之类的主题重点(这在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种族研究以及同性恋研究中是十分明显的)。它们也跨越不同的学科(特别是历史、哲学、社会理论以及文学批评)。虽然,某些类型可能在某些主题重点或学科中比其他类型更突出。
    1.对阅读的否认或压抑(The Denial or Repression of Reading)。这里,一种占主导地位的、看来自给自足的研究范型( paradigm)使得阅读无法被作为一个问题来加以认识。所有的文本和文献都被同化为单一作用,即被当作用以确证某些发现的资料或证据。这些研究的发现成果通常以一种不加修饰的平淡风格写出来。一般来说,文学或哲学文本被贬斥为靠不住的资料,因为它们不提供可靠的证据或明确的有关实证的事实。它们所提供的任何资料必须和其他更可靠的文献对照证实之后才可以使用,因此它们的作用被认为是多余的。
    这种方法经常把档案资料和大量的档案研究放在优先地位,而这种研究对原始资料的评价局限在证实文献的真实性方面。但是这种优先并不一定是必须的,事实上,高雅文化和通俗文化的文本都可以按照这种不把阅读作为一个问题的研究范型来加以研究。当然,这种方法也对它的研究对象中反映的动机和意识形态“倾向”提出质疑,但这种“倾向”主要指的是有意识的目的或通过对文本意义的直接阅读所能确定的十分明确的策略。最理想的情况是,这些文献所表现出的意识形态动机可以在其他文本(例如书信)中找到原因。其目的是要详细描述某一特定的、或较全面的、广泛的语境(context), 而文本的关系只是处在绝对从属的地位。研究生所受到的指导鼓励他们以赶超那些公认的成功范例为目的来制定研究计划。这样可以避免那些与这种自给自足的研究范型不相符的历史研究方法的诱惑。如果一项研究能够在大量的(最好是彻底的)实证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以往公认为成功的研究作出补充、修改,或是在个别情况下,推翻以往的结论,从而达到修正某一假设或是重述某一历史事件,那么这项研究本身就是成功的了。
    现在,上述描绘已经变成了一种漫画式的夸张描述。但问题是这种方法在多大程度上仍然对研究实践和研究生训练的各方面有意义。以我个人的研究经历为代表,我们可以看到近年来历史学界由于批评理论的引进而造成的内部分化与焦虑。至少在历史学的某些领域,传统的研究方法得到了修改,在某些地方(例如我所在的大学)发生了彻底的变化。但许多学者(包括我本人在内)仍然希望在有关研究、阅读与研究生教育的全新概念下保留这些旧有的方法所代表的某些优点--例如坚持对某一课题进行大量的(最好是彻底的)研究;对与研究对象有关的文献资料的全面搜索;独立进行研究的能力;提出论点时的谨慎态度以及对实证资料的关注等。至于这种狭隘的研究范型的局限性是毋庸赘言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它把对历史的理解局限在严格的实证分析的模式上,不重视(如果说不是轻视的话)批评与自我批评理论。
    2.概要式阅读(Synoptic Reading)。当阅读在研究范型中尚未被作为问题提出时,概要式的阅读方法,通常侧重于内容或主题,在一定意义上使得阅读成为一种明确提出的研究方法。它因此可以使得某些实践成为考察和辩论的对象,使我们明确地看到它们的优点和局限。此外,文学或哲学文本此时可以成为延伸研究的对象,甚至于直接作为研究的焦点。但这种概要式或释义式方法的目的仍然是以简明、清晰的方式报告阅读的“发现”或是总结大量的文本或文献的意义。而且,它忽视细微的差别,致力于对对象的重新建构(reconstruction)。这种建构经常是排斥(或阻塞)与过去及其文化成果之间的对话式的批评交流。
    纵观全局的概要式阅读当然可以是思想史、文化史以及其他史学分科研究中的主要方法。一般来说,这种阅读的目的是要获取可靠的信息,明确一个文本或文献的意义,并提出关于一个时期、现象或发展的综合全面的论点,而文本在其中的主要作用是作为表征、示例或证据。文本和文献有时也会被放在优先的地位,如果可以从这些文本中选取出增强或补充关于某一现象或历史阶段的重新建构的事实资料。对这种方法来说价值不大的文本〔例如詹姆斯·乔伊斯(James Joyce)、 弗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萨缪尔·贝克特(Samuel Beckett),甚至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的作品〕被认为是不可读的、难懂的、晦涩的,它们的作者被认为是孤僻的人或虚无主义者。问题是对某些历史阶段(包括现代)来说,有太多的文本和作家可以被纳入这一类当中,有些历史学家便把它(他)们看作是现代性的恶果的一个表征。它(他)们总体来说反映了一种对理性的破坏、对启蒙运动时期理想的错误的背离、道德准则的“死亡之舞”或是一种世纪末的幻觉。
    和第一种方法一样,概要式阅读侧重于所指(或意义)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由于这一原因,这种方法仍然未把阅读(以及写作)作为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我们应该看到,对于一切关乎意义、所指,以及对研究对象的重构的阅读来说,概要式阅读法仍然是一种基本和重要的方法。此外,它所代表的一些基本的研究态度仍然是可取的。例如,坚持作全面彻底的研究,对寻找实证资料的重视,以及对实证结论和推测性结论之间的谨慎的区分--这一点被认为是史学研究的专业常识。这种对实证的坚持有时被误用,以至它禁止一切阐释性或推测性的冒险,就算这些结论被严格界定在推测性的范围内也不行。尽管如此,作为一种研究特色,作为向大量的阅读和解释倾向发展的一个过渡,它仍然是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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