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秦隋制度建设成就及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 秦、隋二朝在制度建设上作出了其它王朝所无法比拟的巨大成就,前者,集战国时期制度变革之大成,建立了以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制度以及郡县制度等为典型特征的中央集权制度,开二千余年封建主义专制体制之先河。后者,集南北朝时期制度发展之大成,建立了以三省六部制和科举制为代表的专制主义封建国家的新型政治体制,从而确定了中国封建社会中期以后政权体制的基本特征。 秦、隋所创立的制度体系,基本上被后起的汉、唐王朝全盘继承,这就是早已成为定论的“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这一历史说明,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有其所须遵循的规律和原则。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以及三省六部制、科举制等等,它们假秦、隋统治者之手而生,却不必陪伴秦、隋的夭折而亡。 汉承秦制与唐承隋制,其中的相似还表现在制度的创建者与继承者的截然不同的命运上。作为制度的创建者,秦、隋都没有能够充分地享有自己在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功,皆短命夭折。而作为制度建设的继承者,汉、唐却在前人所建造的巨大基础上获得了中国历史上罕见的长治久安的国祚绵延。前者长达214年,(前206-公元8年), 后者更是长达290年(618-907),在中国封建王朝国运短长的排名中, 分列第一和第四,并且籍新制度之功分别创建了中华民族最为辉煌、至今引以为骄傲的两个历史时代。历史假秦、隋之手完成了一个时代的草创,又分别假汉、唐之手完成这个时代的辉煌,秦汉、隋唐之间这种王朝的接力,在中国历史上可称绝无仅有。 五、汉唐初年治国方针的清静无为与借武修文 汉、唐的创立者们在建国初年都提出了清静无为的休息政策和偃武修文的施政方针。 西汉初年,奉高祖之命总结“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的陆贾深刻地指出“事逾烦、天下逾乱;法逾滋,而奸逾炽;兵马益设而敌人逾多。秦非不欲为治,然失之者乃举措暴众而用刑太极故也”(《新语·无为》)。因此,为国者只有以柔道治国,才能获得长治久安,即所谓“怀刚者久而缺,持柔者久而长”(《新语·辅政》)。汉初的黄老无为之治,持续长达七十余年,历高祖、惠帝、高后、文帝、景帝至武帝统治初年,取得了极为显著的效果。 唐代武德初年,李渊就提出了“安人静俗”的施政方针(见《全唐文》卷一《阅武诏》)。李世民即位后,进一步提出“偃武修文”的治国方针。他还以养病喻治国:“治国与养病无异也。病人觉愈,弥须将护,若有触犯,必至殒命”(《魏郑公谏续录》)。对国家在恢复时期的脆弱性有着清醒的认识。唐初还制定了严禁大兴土木的法律,规定“诸非法兴造及杂徭役,十庸以上坐赃论”(《唐律·非法兴造》)。此外,凡起人功,都必须向尚书省上报所使用人力的多少,否则也要“计所役人庸,坐赃论减一等”。使清静无为由方针、纲领完善成为制度与法规,从而也取得了其它封建王朝难以企及的巨大成功。 纵观中国封建社会建立在战火废虚上的历代王朝,建国初期都程度不同地实行过清静无为、与民休息的政策。但是,由于汉、唐上承秦、隋暴政所导致的社会经济的极度凋弊,加上最高统治阶层能够在理论上对前朝之弊作出客观的总结和反思,在行动上又能较为严格坚决地予以执行,遂使汉、唐初期的无为而治不仅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而且还导致了中国封建时代两对治世典型与盛世典范的出现。 六、封建治世的两个典型:文景之治与贞观之治 封建社会国祚延续较长的王朝,都会在其早期发展阶段出现一次所谓的“治世”。在历代的“治世”中堪为典范、最为后人称道的又当属西汉的文景之治与唐的贞观之治。 作为封建治世的两大典型,文景之治与贞观之治在诸多方面又存在着惊人的相似。 首先,最高统治者都大力提倡节俭自律。史载汉文帝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汉书·文帝纪》)。露台之建,因为所耗约相当于十户中等人家的财产,便被文帝坚决罢去。唐太宗李世民不仅多次拒绝为他修造楼台馆阁,生前还将自己陵墓安排好,“因山为陵,容棺而已”(《资治通鉴》卷194), 以防子孙的厚葬浪费。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崇饰宫宇,游赏池台,帝王之所欲,百姓之所不欲”(《贞观政要·俭约》)。在他的带领下,贞观时期的大臣,也都以节俭为荣。 其次,政府都能做到轻徭薄赋,节省民力。如汉文帝曾长达11年不收天下田租,景帝则只收田租之半。文帝将人口税和徭役都减到原先制定的1/3,景帝则规定,诸侯王葬,“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汉书·景帝纪》)。贞观时期规定,丁男每年只需服役二十日,如不服役,可以用绢替代。太宗还先后减免全国或各地田租十三次之多。文景与贞观,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百姓负担最轻的两个时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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