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编纂手法方面也很有特点。《阮通志》采用大字正文、小字笺案的做法,较好地做到追本溯源,完整地表述事物的演化。如对广东七月“孟兰会”和“七巧节”就是这样叙述的。正文引李调元《粤东笔记》:“七月初七夕为七娘会,乞巧沐浴天孙圣水,以素馨、茉莉高结于尾艇,翠羽为篷,游泛沉香之浦,以录星槎。十四祭先祠、厉为盂兰会。相饷龙眼、槟榔曰结圆。”“盂兰会”、“七巧节”至今仍是广东独特的民间节日,盛行于今广州荔湾一带。对这一重要的民间节日、歌会,《阮通志》便一口气列出唐韩愈《送郑尚书赴南海诗》、宋刘克庄《即事四首》、明孙橨《广州歌》、清王士正《广州竹枝四首》、梁佩兰《粤曲二首》、杭世骏《珠江竹枝六首》的相关描述,为我们今天研究古代广东民间歌会节日提供了清晰的线索。 第四,《阮通志》还具有鲜明的由专注考据转向“经世致用”的时代特征。清代汉学,至乾嘉大盛,但也开始暴露出其自身的缺陷。连一向尊崇汉学的阮元也开始认识到“我朝儒学笃实,务为其难,务求其是,是以通儒硕学有束发研经,白首而不能究者”(注:阮元:《国朝汉学师承记序》,载江藩《国朝汉学师承记》,三联书店1998年版。),转而提出要利用乾嘉汉学的手段去探究历史的整体及演化的原因。他说:“圣人之道,譬若宫墙,文字训诂,其门径也,门径苟误,跬步皆歧,安能升堂入室乎?或者但求名物,不论圣道,又若终年寐馈于门庑之间,无复知有堂室矣。”(注:阮元:《揅经室集自序》。)。 这种学风的转变,反映到《阮通志》的编纂上就是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都极为关注,并给予充分的阐述。其中,《舆地略》、《山川略》、《关隘略》、《建置略》、《经政略》、《前事略》就达116卷之巨,其卷秩远远超越前代各种《广东通志》。对一些重大事情的记载更为详尽。如粤中桑园围,地跨南海、顺德、三水诸县,珠江3支流西江、北江、绥江环绕而过,成为捍卫粤中经济命脉的水利体系。阮元督粤也曾大修。《阮通志》便详记了自明代洪武年间到清代道光年间,历次溃堤造成的灾害,历任地方官对桑园围的修葺,修堤经费的筹措及日常管理等等,为后人确保粤中水利安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明末清初,西方殖民者东来,成为明清两代的大事。清初郝玉麟修志,“新增外蕃一门”,《阮通志》“仿郝志之例,备录外蕃诸传,以供国史採择”(注:阮元:《广东通志》卷330《列传六十三》。)。《阮通志》根据新的形势,较郝志收录诸国有所增加,新增美国(咪唎坚)、墨西哥(米时哥)、比利时(吡唎)等17国,对一些重要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殖民地范围都有较详记载,并且认为西方政体分“教化、治世二类。贸易者,治世类;夷僧则教化类也”(注:阮元:《广东通志》卷330《列传六十三》。)。它反映了鸦片战争前夕中国士大夫对西方诸国的认识水平;也反映了《阮通志》对时代潮流还是比较敏感的。 第五,历来方志之流弊以夸饰攀附为甚,但《阮通志》的撰述却比较客观,从而较好地解决这一通病。如历代《广东通志》列传中均首列高固、公师隅两人。《阮通志》虽仍列两人,但在“谨案”中指出:“固为楚相,岂有去郢适粤之事耶,后人因此附会,固为南海人实无确据也”。又说:“公师隅仅见于《广东通志》,别无援据,然旧志必有所本,未可骤删,今破例录之,亦存古阙疑之意也。”(注:阮元:《广东通志》卷268《列传一》。)从这种辨正与存疑上可见其科学态度之一斑。又如过往方志赞扬本地人与物,动辄言“甲天下”、“举世无双”,《阮通志》却尽力避免出现这类地方偏见。如在谈及“郡人有‘石湾瓦,甲天下’之谚”时就客观地指出:“形制古朴,有百级纹者,在江西窑之上,其余则质浊釉厚,不堪雅玩矣。”(注:阮元:《广东通志》卷97《舆地略十五》。)诸如此类之评述还有很多,恕难全述。《阮通志》之所以能较好地克服这一通病,一方面与阮元本身治学严谨的学风有关,另一方面则是阮元在设志局时有意兼聘粤籍与非粤籍人士共处有直接联系。有众多有学识的非粤籍人士的积极参与,才有可能有全局观念,才有可能编出高质素的志书,这恐怕也是当今修志者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阮元主修的《广东通志》到底有没有重大失误?林天蔚先生认为《阮通志》有5点“可议之处”(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对于这些异议,笔者依据具体情况拟作一些辨析。林先生认为:“八卷《前事略》,始于秦而止于明。……清初事迹可考,应止于前朝(乾隆)。”(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其实《阮通志·前事略》是政治性很强的部分,它止于明并非纂修者之无知或疏忽,而是基于多种原因。首先《阮通志》体例是仿谢启昆《广西通志》,“国初收粤及平削尚藩诸钜事,则已载在国史,此志不得记之,与广西志同例也”(注:阮元:《揅经室二集》卷8《重修广东通志序》。)。其次,清代文网甚密,尤其是乾隆一朝禁忌更多,凡反清及民主思想均遭严厉禁制,广东乃明末清初重要的抗清根据地之一,欲叙这段历史,必不可回避,与其违心撰述或藏首拙尾,语焉不详地敷衍几句,倒不如不叙,这是阮元不得已的隐衷。再次,它与阮元的为官生涯也有一定关系。阮元蒙乾隆“知遇厚恩,超列卿贰”,嘉庆亲政“复用巡抚,畀以封疆重任”。阮元任浙江巡抚时,全力追剿洋盗蔡牵,并取得决定性的胜绩,但此时浙江刘凤诰科场作弊案发,满员礼部侍郎托津参劾阮元“不确实察访,含混复奏,袒庇同年”,被嘉庆帝下令“即著照部议革职”(注:张鉴等撰《雷塘庵主弟子记》卷三。)。所谓“袒庇同年”的罪名其实不太可信,况且殊功尚不抵小过,作为汉员,阮元官场上的这一教训是相当深刻的。阮元好不容易东山再起,超擢一般汉员极难染指的两广总督要职,最得宠时竟一身兼两广总督、两广盐政摄广东巡抚、太平关税务、广东学政、粤海关税务等六职(注:张鉴等撰《雷塘庵主弟子记》卷五。),但阮元行政太注重树碑立传,阮元幕府龙蛇混杂,清廷对此是不放心的,阮元内心又岂有不明之理,故《阮通志·前事略》之缺清前期一段乃属事出有因而非阮元之过,当时阮元所处的时代环境是不能不考虑的。 林天蔚先生还批评《阮通志》引书不够详尽。“各郡县志多未注明纂修者、或刊行年代,因志书均多次重修,若未言明,无从稽考”(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我们认为这一批评似是过苟了,毕竟《阮通志》不同于今天的学术著作,《阮通志》的这种注释方法,其实已符合乾嘉学派的学术规范,我们今天所看到的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赵翼《廿二史札记》、顾炎武《日知录》,其注释也大体如此而已。 至于林天蔚先生所列《阮通志》其他的缺陷,如《经政略·市舶条》欠市舶使名单、《艺文略》列书未尽、个别官员有政绩而未入传等(注:林天蔚:《方志学与地方史研究》,台湾南天书局1995年版,第167-168页。)。其实,一部如此庞大规模的省志,出现个别挂漏实在算不上什么大错。综合来说,阮元主修的《广东通志》,不失为广东历史上6部省志中质量最高的一部。至于阮元通过修志培养和锻炼了大批学术人才,为大规模兴办书院积聚了雄厚的学术力量,极大地促成省内各地的修志热潮,推动各项学术研究的蓬勃开展,其影响是相当深远的。阮元主修《广东通志》对振兴广东文教所作出的贡献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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