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司马光之始任翰林学士,据《长编》卷二○九,其除命颁于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六日甲辰,经一辞、再辞、三辞,四月十三日方始就任〔8〕。而到四月二十六日癸酉,他就接受权御史中丞的官诰了。 按照以上分析,则汉纪六十卷中的前汉部分三十卷,其奏进的时间实早于前面的周、秦纪八卷,是治平四年(1067年)四月十四日至二十五日这十余天内的事。司马光在《辞免翰林学士上殿札子》中曾言及,“近方欲具所修前汉纪三十卷先次进呈”,也透露了他在就任翰林学士前夕,前汉纪三十卷业已全部撰定,只待奏进的事实。 汉纪下·后汉部分三十卷(卷39-68) 结衔: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判尚书都省、兼提举万寿观公事、上护军、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赐紫金鱼袋。 上揭《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卷二所载《自御史中丞改翰林学士敕》:“可特授依前右谏议大夫、充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知制诰,散官、勋、封、赐如故。”末署“治平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与前揭《长编本末》所系九月二十八日癸卯,有四日之差。所列诸衔,除“判尚书都省”外,余全同。“判尚书都省”非此时一并任命者,始于何时,容俟续考,但肯定当在此次任命以后。 魏纪十卷(卷69-78) 结衔:前二卷(卷69、70)同上。后八卷(卷71-78)为: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判尚书都省、兼提举万寿观公事、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食实封200户、赐紫金鱼袋。(其中卷72勋仍作上护军,疑误。) 与前相较,不同处在于勋由上护军改为柱国,另又增食实封200 户。这是熙宁元年(1068年)十一月郊祀加恩的结果。其《自翰林学士加柱国食实封200户敕》今存,见《涑水司马氏源流集略》卷二。 谓司马光“早以儒学,跻于近列,谏垣宪府,向多开陈,经席禁林,居有撰述,属兹郊庙之事,乃眷侍祠之勤。宇内庆流,岂后恩典,遂进勋等,仍衍食封”。下署“熙宁元年十一月十二日”。 司马光就任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前夕,在《乞免翰林学士札子(治平四年十月二日上)》中曾说:“臣今日上殿,曾有敷奏,以圣旨令读《资治通鉴》,其书卷帙尚少,须近日接续编修,史籍烦多,恐难以应副禁林文字,乞免翰林学士一职。伏蒙圣恩宣谕,但令权免学士院文字。”〔9 〕《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五三《编修通鉴》亦载:治平四年十月,“诏翰林学士司马光权免著撰本院文字。又诏五日一直。修《资治通鉴》故也”。此时“接续编修”的当即后汉纪,尚处于刚着手未久的情况。观魏纪前两卷结衔与后汉部分全同,或者后汉纪与魏纪的撰定虽略有先后,但却基本同时,且又同时奏进,而其时间则在“遂进勋等,仍衍食封”的熙宁元年(1068年)十一月前后耶? 晋纪四十卷(卷79-118) 结衔:卷79-108、110、115-118共三十五卷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朝散大夫、右谏议大夫、充集贤殿修撰、权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上柱国、河内郡开国侯、食邑1300户、食实封400户、赐紫金鱼袋。 (其中,卷89“翰林”、卷104“充”、卷107“朝散”,字皆误脱。) 此结衔,仅散官、本官、爵、封、赐与前同,徐皆与前异。 《长编》卷二一五载:熙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癸丑,“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右谏议大夫、知制诰、史馆修撰司马光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集贤殿修撰、知永兴军。”又,庆历以后,凡自翰林学士出者,例皆换侍读学士,见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四。司马光此时即沿此故事,虽出知永兴军,亦仍带翰林侍读学士。 《长编》卷二二○熙宁四年二月辛酉“知永兴军司马光知许州”条记事:“光讫辞许州,固请留台。久之,乃从其请。”李焘自注:“留台得请,乃四月十九日癸酉,今并书于此。” 《苏轼文集》卷16《司马温公行状》:“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自是绝口不论事。以祀明堂恩,加上柱国。至熙宁七年H, 上以天下旱蝗,诏求直言……”。所谓“以祀明堂恩”,当指熙宁四年九月的明堂加恩。据《春明退朝录》卷上:“每大礼,两府加恩,功臣、阶、勋、食邑、实封内得三种;学士至待制、大两省,得阶、勋而下两种。”此次明堂大礼加恩,司马光如熙宁元年郊祀例,亦可得两种,则食实封之由200户增至400户,当与勋自柱国加至上柱国同时,即熙宁四年九月的事。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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