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赐紫金鱼袋”意味着什么?不明。食邑自2200户增为2600户,食实封自900户增为1000户,当是元丰六年十一月行郊祀大礼, 十三日甲寅“文武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16〕的结果。1000户是食实封的最高额。 五代诸纪的完成标志着《资治通鉴》全书的完成。《通鉴》书末所附《进书表》所署结衔与后唐以下各纪全同,所署年月为“元丰七年十一月”。五代诸纪当即此时与《进书表》一并奏进的。十二月三日戊辰,由于修《资治通鉴》书成,司马光的帖职由端明殿学士升为资政殿学士〔17〕。 上文假设唐纪奏进于元丰六年,若此,则五代诸纪的粗成编和细删仅只一年许时间,足见其紧迫。即使假设将唐纪的奏进推前一年,这对五代诸纪来说亦未必宽裕,而对唐纪来说却又必须将原计划紧缩并提前了。《文献通考·经籍考》二○“《资治通鉴》”条引致堂胡氏(即胡寅)曰:“小人欲中伤之,而光行义无可訾者,乃倡为浮言,谓书之所以久不成,缘书局之人利尚方笔墨绢帛及御府果饵金钱之赐耳。既而承受中贵人阴行检校,乃知初虽有此旨,而未尝请也。光于是严课程,省人事,促修成书。”由唐、五代诸纪结衔分析,《通鉴》的最后部分确是“促修成书”的。 综合以上考释,《资治通鉴》各纪的撰进时间,大致如下: 周纪、秦纪--治平四年五至九月间。 前汉纪--治平四年四月。 后汉纪、魏纪--熙宁元年十一月前后。 晋纪--熙宁四年九月至七年十一月间。 宋、齐、梁、陈、隋纪--熙宁八年夏至九年秋间。 唐纪--元丰三年九月至六年十一月间。 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纪--元丰七年十一月。 (收稿日期:1997年5月11日) 注释: 〔1〕作于光绪十五年己丑(1889年),载《缀学堂初稿》卷4。 〔2〕参考陈垣《书全谢山〈通鉴分修诸子考〉后》, 载《陈垣史源学杂文》,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47-51页。 〔3〕引文据1981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之修订本,见第24页。 〔4〕侍讲,原文误作侍读。按, 司马光自嘉佑七年五月丁未至治平四年四月除御史中丞,先后以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兼侍讲,《长编》偶有误作侍读者,此即其一。 〔5〕《长编》卷二○八。又,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四“《资治通鉴》”解题:“初,光尝约战国至秦二世,如左氏体为志八卷以进,英宗悦之……”。其起迄年限实与今《通鉴》前八卷同。 〔6〕参考前揭《通鉴学》第24页。 〔7〕见《宋史·职官志》一一、一二。 〔8 〕此据《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三七《辞免翰林学士上殿札子》题注。 〔9〕载《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三八、 《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四一。 〔10〕见前揭《书全谢山〈分修通鉴诸子考〉后》。 〔11〕《长编》卷二五八。 〔12〕“丈截”原误作“十年”,据《文献通考·经籍考》二十所引校改。 〔13〕《长编》卷三○八元丰三年九月丙戌记事。 〔14〕《长编》卷二八六。 〔15〕宋制:“开国公侯伯子男皆随食邑,2000户已上封公。”又,食邑2000户以上,实封500户以上,经恩“虽有加例,缘无定法”,随意性颇大。见《宋史·职官志》九、一○。 故此前每经恩皆食邑加500户、实封加200户,而此次却食邑加400户、实封加300户也。 〔16〕《长编》卷三四一。 〔17〕《长编》卷三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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