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九年”(章学诚37岁)条载:“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具史法而不具史意,此予《文史通义》所为作也。”(按,此条材料系胡适从《灵鹣阁丛书》四之《文史通义补编·志隅》篇摘出,并考证,是在章学诚37岁时。)这进一步说明了章氏与刘氏的不同以及《文史通义》著作的缘起。 “乾隆六十一年”(章学诚59岁)条详录章学诚致钱大昕的信:“学诚从事于文史校雠,盖将有所发明。然辩论之间,颇乖对人好恶,故不欲多为人知。……世俗风尚必有所偏,达人显贵之所主持,聪明才俊之所奔赴,其中流弊必不在小。载笔之士不思挽救,无为贵著述矣。苟欲有所挽救,则必逆于时趋。时趋可畏,甚于刑曹之法令也。……”章学诚在此信中强烈地表达了自己决心挽救繁琐考据学风脱离实际的流弊,对于“文史校雠”,要“有所发明”。在考据的习尚风靡于世、人人倾倒的情况下,章学诚却看到危害,所以不顾从达官显贵到整个学者社会所构成的巨大压力,即使感到像刑狱那样的威胁,他也毫不顾惜。这对于研究其独树一帜的学术道路和毫不畏惧压力、坚信自己主张正确的气概具有最重要的意义,故《胡谱》不惮其烦,几乎全文采录。(按,胡适认为此信似实斋59岁时所写;仓修良著《章学诚和〈文史通义〉》中认为写于实斋35岁;钱穆著《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认为此信写于实斋35岁,61岁又修补过,此说当较为恰当。) 对于《文史通义》各篇的写作时间,章学诚的著作中并未明确记载,而这一问题对于研究章氏学术思想发展轨迹关系甚大,因此胡适尽力搜集各项材料,钩稽贯串,对许多篇目(尤其是重要篇目)首先作了考证论定,然后叙述其思想主张。他据章学诚46岁时病愈后《答周良谷论课蒙书》第二篇“荒斋然,补苴《文史通义》内篇”考定:“自七月初三至九月初二日,共得《通义》草七篇,分八十九章;又三篇不分章者。总得书十篇,计字二万有余。”“此十篇之中,惟《言公》、《诗教》五篇可考,余篇之目不可考矣。”胡适认为,此五篇之中,“《言公》三篇为先生得意之作。”大旨讲古人立言为公,不专讲修辞,“志期于道,言以明志,文以足言”。 胡适又从《题戊申秋课》中论定章氏51岁时,“得《文史通义》10篇,目不可考”。从《任幼植别传》考定此年章氏还撰有《庚辛亡友列传》(按,胡适著作《年谱》时没有看到。)以及《顾文子传书后》。胡适据《改毛西河所撰徐亮生传》以及《跋申冬酉春归扐·草》论定章氏52岁时“在太平自四月十一日至五月初八日,得《通义》内外二十三篇,约二万余言。先生自言生平为文未有捷于此者。其十二篇附存旧稿一篇,合十三篇皆‘推原道术,以为文史缘起’,统题为《姑孰夏课甲编》。……其余十一篇,附存旧作二篇,名《姑孰夏课乙编》,皆专论文史。甲编之目虽不可知,然《原道》、《原学》诸篇必在其内。以意度之,为下列十二篇:《原道》上中下,《原学》上中下,《博约》上中下,《经解》上中下”。可见,此年为章氏著述的高峰时期,其主要理论主张皆趋于成熟。正如《胡谱》所言:“《原道》中说‘道不离器,犹影不离形’,自是一种卓见。”“《原学》下篇切中清儒弊病。《博约》诸篇与《原学》相发明”。“《经解》三篇,大旨谓‘古之所谓经,乃三代盛时典章法度见于政教行事之实,而非圣人有意作为文字以传后世’。此亦实斋平生一大主张。”这些地方足以证明胡适所写的这本年谱,确实是一部考订精审、见解深刻、富有思想价值的著作,对于我们认识章学诚的生平和事业,了解这位乾嘉时代别树一帜的史学理论家的学术道路,实具非常重要的价值。 胡适又据章氏55岁作《与邵二云论修宋史书》中所说“近撰《书教》之篇”论定此年章氏作《书教》三篇,并且认为:“可代表先生晚年成熟的史学见解。”(按,这三篇集中阐述了章学诚对史书体裁的卓见,并提出了新史体的设想。对于研究章氏的编撰学思想很有价值,故适对此作了详细摘录。) 《胡谱》“乾隆六十三年”条记:“先生作《文史通义》第一篇--《易教》--之第一句云‘六经皆史也。’”胡适认为“此语百余年来,虽偶有人崇奉,而实无人深懂其所函之意义。”必须以“盈天地间,一切著作皆史也”为前提,其本意讲,“一切著作,都是史料”。(按,胡适此说虽与现代学者所理解的“六经皆史”含义不尽相同,但胡适强调“一切著作,都是史料”的看法依然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校雠通义》,胡适认为:“中有极重要的见解,往往与《文史通义》互相发明。例如《原道篇》说古代‘官守学业皆守于一,私门无著述文字’;又说‘六艺非孔氏之书,乃周官之旧典也’:这些都是《文史通义》的重要观点,但此略而彼详耳。” 以上是《胡谱》对于章学诚文、史理论的发展脉络及其学术贡献的总结。章氏对于“道器”说、“六经皆史”的论述,对于史书体裁的独到见解以及对新史体的设想,正说明《文史通义》“是传统史学后期的理论探索”,“蕴含着许多符合近代史学观念的宝贵内容,预示着学术风气转变的新趋向”(注:陈其泰:《史学与中国文化传统》第235 页,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章学诚的方志学主张是其学术思想的重要部分,对此,《胡谱》也清楚地勾勒出其形成的过程,并评价其成就。 《胡谱》记载,乾隆二十九年(章学诚27岁时)“是年冬杪,天门知县胡君议修县志,先生为作《修志十议》”,胡适作了中肯的分析:“十议之中,征信一条注重核实,征文一条主张‘一仿班志刘略,标分部汇,删芜撷秀,跋其端委,自勒一考,’皆可见先生此时对于修志一事的主张已开后来的先路。”根据十议后跋以及《甄鸿斋家传》,胡适推测此前章氏还写有《答甄秀才论修志》二书(按,由于刘氏《章氏遗书》尚未出版,胡适仅是推测,而姚名达所作年谱则有准确记载。)并认为:第一书的六条之中,“‘前志’一条,后来先生修志时列为专目,‘立志科’一条,即先生后来‘州县请立志科议’之底子”。又说:“第二书论六事,第五事主张另立‘文选’一类,与志乘相辅佐。此即先生后来立‘文征’一类之底子。”这些是表明章氏开始从事方志的研究。以后,章氏在37岁时作《和州志》,并附有《和州文征》;40岁开始修《永清县志》,至42岁修成。胡适指出“《永清志》较《和州志》颇不同”,并具体地进行了列表比较,可以看出:《永清志》在《和州志》的基础上,增加了“恩泽纪”、“建置图”、“水道图”等,内容更加丰富。53岁时作《毫州志》,胡适总结道:“先生对于《毫州志》,自视甚得意,……回视和州、永清之志,一半为土苴矣。”56岁时主持《湖北通志》的工作,57岁完稿,进一步实践了其“志属史体”的著述宗旨。进而胡适认为章学诚“后来作《方志立三书议》……‘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缺一不可。’此实是志书的大全。” (二)对章实斋所处时代环境及其学术交往的记载 胡适揭示出,章学诚走上治学“重史义”、“重别识心裁”的道路,除少年时期受其父亲的启发外,对他影响最大的人物是当时的大学者朱筠。在章学诚生活十分艰难、学术不被人理解的窘况下,是当时有地位、有影响的朱筠不但给予其物质上的帮助,而且使其精神上得到极大愉悦。更为重要的是章学诚通过朱筠“得见当世名流及一时文人”,有的甚至成为至交,终生互相鼓励,成为学术史上的一段佳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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