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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静华]拉祜族史诗的生长和延展:书写文本的意义阐释


     摘    要:拉祜族史诗的文本形态容纳了口头文本与书写文本。用“史诗”对拉祜族表述传统所进行的命名, 始于多部书写文本的整理与出版。书写文本中, 拉祜族拥有在史诗文学类型上的相对完整性, 并被放置在线性时间中进行阐说, 成为特定时期的文化遗存物。书写文本的意义建构中, “史诗”一词主要被予以作品意义的阐说, 具有可阅性却在歌唱性上有所缺失。书写意味着一种崭新叙述的生成, 这不仅显现为叙述者的新生和多元, 也在媒介载体、语境形态、受众期待、功能阐释等的更换中重新建构文本意义。
    关键词:拉祜族史诗;书写;口头;作品
    

    拉祜族史诗的文本指代是双重的:书写作品、口头或仪式演唱。以口头语言唱述起源问题和追溯族群历史是拉祜族既有的生活传统,其存在逻辑深浸和自明于民众的日常世界。在更广阔的沟通情境中,这一表达传统被冠之以“史诗”,关于该命名的标志性事件为多部书写文本[1](汉语文本和拉祜语文本)的陆续整理和出版。记录、整理、印刷的规划工程持续时长超过50年,跨越多个生活区域,流露着让拉祜族生活传统在他文化中被表述和能表述,他者话语亦要在拉祜世界中种植的殷切期盼。书写文本的出现,实现了“史诗”话语在拉祜族世界的传播,也使既有传统的生命形态有了一定程度的拓宽,当然,其间也有诸多话题值得探讨和深思。
        一、称为“作品”的文字文本
    拉祜族有“史诗”,成篇成册的各类印刷文本便是这一事实的有力证据。这些文本叙述诸事物起源和追忆群体生活史,并以短句成行来表明诗的样式。对于拉祜族史诗的建构历程,有文可做参考:“1959年拉祜族神话故事《札努札别》在《民间文学》杂志上发表,成为拉祜族民间文学作品进入中国民族文学园地的首篇作品。60年代,昆明师范学院中文系部分师生,受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的委托,深入到拉祜族比较聚居的澜沧、双江、孟连、勐海等县,对这个民族的民间文学进行了一次较为全面的普查,索辑了不少民间文学资料……70年代后期,昆明师范学院60年代搜集的一些作品得到整理发表,其中以拉祜族创世神话史诗《牡帕密帕》影响最大……80年代以来,民间文学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其成果亦招人注目……《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一书就有拉祜族文学部分的介绍;《民间文学》刊物上发表了拉祜族史诗《古根》的片段;《拉祜族民间文学集成》、《拉祜族民间故事集成》、《拉祜族民间诗歌集成》、《拉祜族苦聪人歌谣集成》等专集先后出版……上述成果促成拉祜族历史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2]拉祜族书面文学历史的整体勾勒中,可看到一种“走向”、“进入”的姿势趋向。此趋势中所结出的拉祜族“民间文学”硕果中,《札努札别》、《牡帕密帕》和《古根》最被强调,巧合也罢必然也好,这正是可被命名为英雄史诗(尽管被认为是雏型)、创世史诗和迁徙史诗的文字文本。在被视为是拉祜族文化传统结晶的过程中,这些文本置身于“一个完善的民间文学出版、流通机制”[3]之中,不仅成为他者了解、研究拉祜族文学的主要参照,也被部分拉祜族民众承认和接受。在相对完整的吐纳之中,书写文本要成为“拉祜族传统”的意愿可谓执行得清晰和坚决。
    目前可见的多部拉祜族史诗文本在言辞表达、叙事顺序等方面有所差异,但从“史诗文本的容量巨大,从人类起源到创世,从早期生活到农耕生产,从迁徙到民族形成等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历史’尽在其中”[4]这一知识标准来看,这些文本能共享“史诗”的意义指导,能共述“史诗”的意义指向,并共构着书面文本语境中的拉祜族史诗图景。以“创世”、“迁徙”和“英雄”的类别划分来观照拉祜族的表达传统,其史诗意义在“作品”话语中得到明确表达。作为书面文本的标配词语,“作品”一词意味着书写文本所承载的是具有文学身份的“史诗”。各发行单本和出版汇集[5]皆以统摄性话语为所收录之文本的作品属性进行了前提式规定。如《拉祜族民间文学集成》所收录的文本被分至不同文类,又统合于“民间文学”这一学术命名:“考虑到拉祜族民间文学的完整性和特殊性,把已有的史诗、神话传说、故事、歌谣统编在一卷之中”[6]。又如《拉祜族民间诗歌集成》专录韵文形态的叙述传统:“本书共收入拉祜族民间诗歌10部,其中史诗3部,抒情叙事诗5部,祭祀歌2部。这些诗粗犷纯朴,语言浅近明快,风格特点明显,对偶句随手可拈,唱天必定唱地,唱男必定唱女,四字联词别具韵味”[7]。再如《云南少数民族古典史诗全集》所收纳的拉祜族叙事文本自然被命名为“古典史诗”,并有明确的各自类属:“古典史诗是一种结构庞大、富有综合性特征的民间长篇叙事诗,一般分为创世史诗、英雄史诗和迁徙史诗三类。”[8] 恰巧地,三部集成为所收录的拉祜族叙事作出了文类层级上的界定:民间文学——民间诗歌——古典史诗。可言之,“作品”的能收纳和被收纳本身即是文学属性的赋予和呈现。
    除了集成收录行为,亦有以他者眼光对“作品”进行文学属性的论述。如对具体书面文本的评价:“拉祜族的神话史诗《牡帕密帕》气势宏伟,内容丰富,艺术精美……《牡帕密帕》是集政治、经济、文化、历史于一体的拉祜族民族文化‘百科全书’,是拉祜族民族民间文学的珍品。[9]又如,认为《古根》“以历史实际为背景,以神话虚构为手段,叙述了拉祜族对民族发祥之地的怀念和敬仰;记录了拉祜先民千辛万苦的迁徙历程”[10]。再如,《葫芦里孕育出来的诗意——论拉祜族民间诗歌的美学追求和价值取向》以《造万物》诗篇为例,指出其运用拟人和拟物的修辞,体现出人和自然的生命的同构关系:“这葫芦孕育出的诗意不但是拉祜民族重要的文学遗产,更是中国民间诗歌宝库中最为闪亮的珍珠”[11]。上述论说先以“珍品”、“珍珠”等词语在逻辑上设定各书面文本之“作品”归属的毫无疑问,继而便以书写世界的文学标准来予以论述。书面文本自以书面文学的话语来待之,然而,仔细阅读这些文学意义的授予过程时,常会感觉书写者的受限,似乎大多时候只能在主题内容上有所阐发,文学表达的修辞审美少被或难被言说。必须承认,当被规划入文学或诗歌殿堂,拉祜族史诗的“下里巴人”气质被书面文本塑造得淋漓尽致,而书面文学知识的用武之地也实在颇为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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