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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斯•韦伯与古代史研究

一、引言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由于在方法论、比较宗教研究和社会经济学领域的开创性著作, (注:主要著作包括一系列方法论论文(陆续发表于1903年-1913年,单行本以《社会科学方法 论》(Die Methodologieder Sozialwissenshaft)出版,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宗教社会 学文选》(陆续发表于1904-1919年版,中译本有《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商务印书 馆1987年版,《儒教与道教》,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经济与社会》(商务印书馆1997年 版)等。)
    长期以来作为“社会学之父”著称于世,相对而言,他的带有历史学色彩的早期著作则较 少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这种偏差由于学科体制形成方面的原因而受到进一步强化。在韦 伯的时代,社会学作为一门自成体系的学科尚处于草创时期,“在海德堡,尽管已经以社会 学为出发点来考虑许多问题,但作为研究社会的科学尚未在学院体系中出现。”(注:马克斯·韦伯:《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状况》(Max Weber,The Agranrian Sociology of Ancient Civilizations,Trans.By R.I.Frank,NLB,1976),引言,第14页。)
    其前身在 日耳曼地区是被称为国家学的学科,它由(用现在的学科分类标准)经济史、法理学、社会学 和经济学这几门学科混合而成,而经济史作为一个分支学科,主要是从史学而不是经济学中 发展出来的。一直到1909年,作为国家学领域中的领袖人物韦伯才全力投身于社会学的研究 工作。他一面参与主编《社会经济学大系》(以《经济与社会》为题的未完成稿形式问世), 一面领导了建立德国社会学学会的工作,逐渐确立起社会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地位,国家学才 逐渐为社会学所取代。(注:有关国家学的详细阐述,参见活勒斯坦:《开放社会科学》,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 页。)
    即使以1910年德国社会学学会的建立为标志,韦伯从事社会学研究 也仅有短短的十年,而在此前的研究成果无疑带有国家学的学科特点,例如,1889年完成的 博士论文《中世纪贸易公司的历史》,1891年的讲师资格论文《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 公法与私法的重要性》,都综合了经济史、法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因素。另外,1909年 以前的韦伯在弗莱堡和海德堡任经济学教职,在学术上继承经济史学派的传统,1909年海德 堡学会成立时,韦伯以历史学家的资格入选。(注:马克斯·韦伯:《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状况》,引言,第13-14页。)
    强调韦伯中晚期著作对社会学的贡献和价值 固然是无可争议的,但如果因此而忽视了社会学本身作为一门学科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的 演变过程和学科渊源,就难以理解韦伯学术的内在统一性和前后一贯性,也就不容易对韦伯 早期著作作出合理的评价。事实上,二战后美国社会学界正是在这一方向上越走越远,五、 六十年代美国社会学界出于建构社会学理论系统的需要,将韦伯思想的解释彻底“社会学化 ”,从而使得作为社会学大师的韦伯广为人知。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其学术生涯早期著作 的忽视就不足为奇了。由于这些学科史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偏差在近几十年日益引起学术界的 争论和重视。德国社会学界开始认识到使韦伯“脱社会学化”的必要性,他们强调从韦伯著 作本身的发展脉络及其时代背景研究其思想,韦伯早期著作的重要性和思想的前后一致性得 到了重新认识。(注:有关美国社会学界对韦伯的“社会学化”和德国学界的反思,参见甘阳:《韦伯研究再 出发》,载马克斯·韦伯:《民族国家与经济政策》,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11页。)
    事实上,韦伯夫人早在1926年出版的《韦伯传》中就已经提出,韦伯思想 在他24岁也就是写作博士论文时就已定型,以后只是不断丰富却从未重塑。(注:玛丽安·韦伯:《马克斯·韦伯》,(Marianne Weber,Max Weber:A Biography,Transac tion Books 1988),第85页。)
    更令人惊奇的 是,在经历了六年精神崩溃的中断后,韦伯思考的问题却似乎从未被打断过。
    随着还原“社会学前的韦伯”(Weber before sociology)的努力,历史学界也开始注意到 韦伯早期著作中有关古代史研究的内容,学者约翰·洛夫对韦伯古代史研究的两部重要著作 《 罗马农业制度的历史对罗马公法与私法的重视性》和《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状况》受到研究 者的冷落表示惊奇,他进一步指出“韦伯的学术生涯开始于古代史研究,只是在精神崩溃后 的中期才转向当代课题的研究。”《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状况》(1897年第一版)“可能是韦 伯第一次涉足社会学领域”,而此前的“早期作品基本上保持在传统历史学分析框架内”,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04-1905年)和《古代文明的农业社会状况》(1909年第二 版)则可以看作是两部“过渡性”著作,“在他以前的著作中,韦伯主要作为历史学家进行 思考和写作,几乎仅限于西方历史的研究,而把社会学仅仅看作是历史学的辅助学科”,而 在此之后,韦伯的研究才开始使用“比较社会学分析方法”,主要关注点开始转向“对普遍 历史中理性化的历史进程及其变迁的思考”。(注:参见约翰·洛夫:《马克斯·韦伯与古代资本主义》,载《历史与理论》1986年第2期(J ohn Love,Max Weber and the Theory of Ancient Capitalism',History and Theory 1986 .2)。第152,162,168页。)
    既然在1909年以前,韦伯的研究重心与历史 学关系密切,那么,对韦伯研究中长期忽略的“社会学前的韦伯”尤其是“作为历史学家的 韦伯”(Weber as historian)的重新评估,无论是对于认识韦伯在古代史领域的学术贡献, 还是对于深入理解韦伯问题意识的内在统一性,尤其是使其声誉鹊起的后期社会学著作,都 将有所帮助。本文即试图从这两方面入手,清理韦伯早期古代史著作中既已形成的问题意识 、学术旨趣及其在思想脉络上与后期社会学著作的内在联系。当然,在此之前,概括一下19 世纪与韦伯密切相关的西欧地区古代史研究的动态和主要热点问题,对于我们认识韦伯的学 术渊源是完全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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