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派”對於中國學術的意義 劉澤華:李教授,《文史哲》第四期竟然打破常規,在首篇刊出了你長達四萬字的文章,讓我非常吃驚。究竟其意義何在呢?我個人揣測,李教授和《文史哲》的諸位決策者都意在學術界提倡“學派”。但我的問題是:爲什麽現在要提倡“學派”呢?1949年以後,中國史學界除了官方認定的一個學派外,其他的基本上談不上什麽學派了;即便有一些“學派”苗頭的,也沒有什麽好的結果。於是,包括我在內,大多數人都成了“緊跟派”。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聖人發言了,就緊跟聖人;聖人不講話了,就緊跟賢人;總而言之,當時是唯權力是瞻,誰的權力大,誰就是真理。就當時情況而言,也並非完全出於被迫,在相當程度上還是認同的;即使有心存異議者,多半選擇沉默或進行自我批判--歷史學界重量級的學者幾乎都有自我批判的文章。最爲傷痛的是,“文化大革命”爆發前夕,郭沬若(1892-1978)竟然要焚毀自己的全部著作以求存身。“文革”結束以後,大的環境出現了變化,學術界又開始思考問題,對不認同的觀點提出質疑,並且出現了多元化的勢頭,但也不時會出現一些要“統一”思想的聲音。從政治家的初衷來說,在政治組織內部對其成員的思想行爲作出規定,予以約束,從而形成統一意志,是有其正當理由的。但是,由於中國語境下的政治與學術邊界模糊,政策執行者容易混爲一談,使得學術研究深受影響。以歷史學爲例,哪些人物、事件應該肯定,哪些人物、事件應該否定,不否定是否就都是肯定,不否定是否就不能分析;如果允許分析,到哪一步是允許的,到哪一步是禁止的,由誰來判定,等等,這些都涉及一個歷史認識的大問題。另外,現在還有一種“交學費”的觀點很盛,認爲20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大躍進”、“文化大革命”都是在進行探索,都是爲後來的改革開放所交的必要學費和應付出的代價。這類認識固無不可,問題是不准與之相左的看法公之於世。這就讓人感到害怕了!難道學者都得沿着這個思路去思考、去認識?所以,我想請問李教授,你現在提出“學派”問題,用意何在? 李振宏:我之所以要提出“學派”問題,並提出一個以您爲首的“王權主義學派”,並不是出於對您個人的感情。劉先生的大名我雖早已耳聞,非常敬仰,並且在20世紀80年代就受到過您的影響,但過去我們之間並沒有交往,而且我也不習慣於爲某個人做事。我之所以提出“學派”問題,而且要張揚一個“王權主義學派”,出發點在於推進當代的學術發展。 在我看來,任何學術都是要在充滿活力的學派林立的局面中獲得其生命力的。如果沒有不同學術理念、不同歷史觀的認知、不同學術風格形成的學術共同體的對立和爭鳴,學術生命就會窒息。對此,古人深諳其道。《漢書·藝文志》開篇就講:“仲尼沒而微言絕,七十子喪而大義乖。”所以,孔子(前551-前479)死後,《春秋》分爲五,《詩》分爲四,《易》有數家之傳。一個學術的創始人死了以後,他的思想是一定要分化的。這個分化的最終結局,就會形成不同的學派。其本始是一派,派中又分派,這是必然的現象。正是學派的對立和爭鳴,推進了學術的發展。馬克思(K.H.Marx,1818-1883)逝世後,繼承馬克思的人,或者有志於學習、研究馬克思的人要不要分化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爲,不同人所理解的馬克思都衹是他自己理解的馬克思。於是,在理解研究馬克思的過程中自然就會形成馬克思主義的不同學派。這些學派的對立與爭鳴,就延續了馬克思主義的生命力。這是學術發展的正道。如果不是這樣,衹有一種聲音,那學術怎麽發展?而學術的對立和爭鳴,是要靠形成一批相對穩定、集中的學術共同體來實現的。這個學術共同體就是學派嘛!衹有穩定的學術共同體,纔能把某種學說、某種理論、某種學術思想推向一定的理論高度,創造具有相對完整並付諸實踐的、能夠經得起檢驗的一種理論體系。單個人是沒有力量來完成這些的。一個相對穩定的學術共同體,有相對一致的問題指向、選題指向,有大體相同的學術理念,有相同的歷史觀認知,有相同的方法論,它在這個領域的開掘會達到相當的深度。這是學術共同體的作用。有這樣不同的學術共同體存在的對立和爭鳴,自然就推進了學術、繁榮了學術。所以我想,衹有學派林立的學術時代,纔可能是學術大發展、大繁榮的時代。 1949年以來,中國衹有一個學派,即馬克思主義學派。顯而易見的是,衹有一個學派,也就等於沒有學派了。中國史學界在過去幾十年裏,從50年代到80年代,開了“五朵金花”(古史分期問題,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問題,農民戰爭問題,資本主義萌芽問題,漢民族形成問題),結果怎麽樣?後來都敗落了吧,現在人們很少知道或提起“五朵金花”了。起初還以爲是“文化大革命”把它們的研究進程打斷了,所以,“文革”以後,歷史學家們又重操舊業,重開了“五朵金花”,結果沒開多久就枯萎、敗落了什麽呢?因爲它根本上還是一種聲音。比如,關於“古史分期”好像有八家學說,其實都屬於五種形態史觀之內。按照我的說法,可以稱之爲“同株異葉”。一根樹幹,生長出不同的枝葉,衹要樹根、樹幹出了問題,那所依附的各種枝葉也就都枯萎了,哪一派也活不下去。古史分期就是這樣的結果--當五種形態史觀受到挑戰後,以此爲理論的各家學說也就統統被置於尷尬的境地。我之所以寫這篇文章,就是想在中國學術界發出一些不同的聲音,張揚一下學術的個性,並最終實現推動中國學術的發展與繁榮。這是我的初衷。 劉澤華:接下來我想問的是,“學派”如何界定?比如說,一種思潮算不算學派?近年來的“國學”熱,新儒家與尊儒之風很盛,以及新道家等等,算不算是一個大學派?還有,許多認識領域的開發,也有相應的理論。比如,社會史、文化史等,算不算學派?所謂“學派”,你主要是看價值體系,還是認識領域和認識體系(解釋體系),抑或三者的交織? 李振宏:按我的理解,“學派”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如果要下定義,就不一定能說得很精確。大體說來,就是在同一個學科中由於學術觀點、研究方法、學術理念、價值取向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學術派別。一個學派,就是一個相對穩定的學術共同體,即一個由共同的價值觀體系、共同的方法論思想(即解釋體系)和堅守共同認識領域的人形成的學術共同體。一個學派是否成立,主要看幾個要素:(1)有共同堅守而又區別於他人的價值觀體系和系統的方法論思想。在歷史學範圍內說,就是有共同的歷史觀和方法論。(2)有共同的治學理念和學術宗旨,亦即學術目的性問題。(3)有共同的概念體系或話語系統。(4)有明確的代表性人物和代表性著作。如果是在這幾個方面都有所體現的學術共同體,就可以稱之爲學派。從這樣的角度出發,現代“新儒家”是可以稱之爲一個“學派”的。他們的確有一致性的價值觀認同,有共同的學術理念和學術宗旨,有他們的概念體系,也有比較突出的代表性人物和代表性著作。而那些所謂“國學”熱以及強盛的尊儒之風,就算不上什麽學派了,僅僅是一種思潮而已。它們甚至都劃不到學術的範疇內,衹是一種思想或觀念的浮躁和喧囂。而文化史、社會史則衹是一種觀察歷史的角度或方法,是從特有的視角觀察歷史所形成的不同學術路徑。文化史或社會史儘管有着自己獨特的方法論體系,有很多從業人員,但其從業者並不一定在歷史觀、價值觀、治學宗旨、學術理念上與其他從事歷史研究的人相區別,如果籠統地稱之爲“文化史學派”、“社會史學派”也無大謬,但嚴格地說,是不具備學派的基本要素的。在歷史學的範圍內說,判斷學派問題,最重要的是歷史觀、價值體系、解釋體系、治學宗旨這樣幾個要素。這裏申明一下,人們常說的“文化史觀”,無疑是一個學派。 劉澤華:談到學派問題,我認爲首先要關注歷史的“真”。但是,“真”在哪裏?比如,在討論近代史從何時開始這個問題上,有宋朝說,有明末說,有鴉片戰爭說。這算不算學派?又如,近代以來,有現代化爲主流說,有“挨打”爲主流說,還有既“挨打”又輸入現代文明說。這些算不算正常的學派?再如,經常會有一些有權勢的人憑藉權力而形成學術壟斷,這算不算一個正常的學派?中國傳統史學中是很強調“正統”的,而越是“正統”,假的東西越多,是否“正統”也算是一派?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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