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晓辉]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的盲点——兼论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雅与俗(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5:11:27 中国民俗学网 丁晓辉 参加讨论
二、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属性 从上面所列11个故事可以看出,这些文人故事均是在对“字”进行“另类”的解释和说明,并借以体现文人雅士之乐趣或精神风貌。而要咬文嚼字制造“噱头”,首先就得“识”字。因此,以上列举的故事最初当由文人所创造,此后又因得到文人欣赏而由文人加以传播,并最终由文人记录成为书面文字。“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士人在中国古代属于一个特殊的群体,多隶属于统治阶级。那么,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属性如何?是否可以归属于民间故事? 要探究和回答这个问题,不仅应当关注这些故事的阶级性和等级性,还必须从“民俗”这一概念入手。自“民俗”(folklore)一词产生以来,对此概念的探讨就没有停歇过。如果我们按照传统的对“民”的界定来看,依然把“民”界定为农民,或农民和市民,或劳动人民,等,那么文人显然不属于“民”之列,这些传统文人故事也就不该属于民间故事的研究范围。然而,20世纪60年代初,美国著名民俗学家邓迪斯对“民”的范围做出极大的扩展,并得到现代大多数民俗学家的认可和采用。他认为: “‘民’这个术语可以指凡是拥有至少一项共同要素的任何人群。这个使人们得以形成群体的连结要素是什么并不重要———可能是共同的职业、语言或宗教———重要的是不管以什么原因形成的群体都会有一些这个群体认为属于自己的传统。从理论上看,一个群体至少由两个人构成,但一般来说,大多数群体由很多人构成。这个群体中的一员可能不认识其他所有人,但他很可能知道属于该群体的传统(这些传统促进这个群体拥有群体身份感)的共同核心。” 如果按照邓迪斯的定义,这一种“民”的群体可以大至一个民族,小至一个家庭,甚至可以仅仅包括两个人。而中国传统文人是一个拥有众多共同要素的庞大群体,他们理所当然是民俗的主体。 通过分析以上故事可以发现,故事1、3、5、7、9分别对应着故事2、4、6、8、10,虽然略有差异,但是主体一致。它们都是由不同文人在不同的时代记录下来的(详见每则故事注释中标明的出处),这既体现了历史的传承,也反映了历史、社会和文化的变异。故事11虽然是在一个相对狭小的范围内单独出现,但根据它在从宋至今的流传情况来看,显然也体现出传承和变异的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当“口头性”已经不再作为民间文学的一个必要特征之后,以咬文嚼字为基础的这些中国传统文人故事更应该被视作民间文学。虽然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并非出自广大劳动人民之手,也并非以口头形式出现,但任何高雅的文化,因为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演进而走向民间、走向大众,体现出“民间化”的特征。中国传统文人故事虽然出自文人群体,且从古至今多为这个群体所欣赏,多在这个群体传播,但随着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民间化”,它们理所当然地应当属于民间故事。 其实,咬文嚼字、吟诗作对……每则故事无一不在叙述文人的社会生活,从而表现出文人雅士的才智与情趣,反映出文人雅士的“另类”生活。更需注意的是中国传统文人故事不仅符合民间文学的基本特征,而且此类故事在“雅”的外表下潜藏着“俗”的本质,“雅”即文人及其社会生活,“俗”即文人的“另类”。与庞大的市民、农民等群体相比,文人群体,特别是由文人发展成的官僚群体,它们是社会的“精英”和“管理者”,因之,他们承受的精神压力可能更大。但同时,他们更是活生生的“人”,故他们也需要“解脱”与“发泄”或“释放”,于是创造和传播口头文学就成为这个群体缓解精神压力、表现自由意志、发挥创造才能的重要途径之一。 另外,由于汉字谐音的普遍性和汉字结构从简单到复杂的多样性,下层人民接受和编造诗文故事也不困难。所以,从农民群体搜集起来的民间故事也有许多与诗歌和文字相关。就当代的现实情况看,义务教育普及,全民都能识文断字,吟诗、对句、猜字谜等原本高雅的活动也都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利。现代生活中流传在网络上和手机里的许多笑话,虽然是文人的创作,其实也属于民间文学。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认为确定某一类故事是否属于民间文学,其标准应当由民间文学的本质所决定,看它是否与“民”息息相关。与其看它是否由“民”来创造,不如看它是否为“民”所接受、由“民”来传播。而其外在形式(如:故事创造者的职业,故事的产生和传播形式,等)既不能给故事定性,也不能作为进一步分类的依据。 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结合了文人的“雅”与故事的“俗”,它是外表与民间文学处处矛盾、而实质又与民间文学处处吻合的民间故事。因此,“民”同样可以高雅,民俗不等于庸俗。民间文学可以雅致,它不专属于下层人民,更不代表粗陋拙劣。 三、中国传统文人故事身份确定的价值 如何确定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身份是一个值得探究的课题?民俗学家对待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态度颇为含混。丁乃通长期致力于中国民间故事研究与世界民间故事研究的接轨,其《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采用AT分类法,强调中国民间故事与世界民间故事的共性,他在该书《导言》中说:“当然我也知道把只有文人记载而农民从不晓得的类型当作民间故事看待是很危险的,所以我只选择了一些认为(有民间风味的)或和已确定的类型相似的故事。那些太文雅或基本上是反映受过教育的上层阶级生活的古代故事,未列入本书之内。” 丁乃通虽然注意到了“那些太文雅或基本上是反映受过教育的上层阶级生活的古代故事”,但是为避免争论,结果把此类故事给忽略不计了。艾伯华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以强调中国民间故事的特性著称,其中没有涉及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刘守华在《中国民间故事史》的《绪言》中评论《世说新语》说:“志人”小说的代表作为《世说新语》,但它主要是从文人视角记述文人言行,和民间故事渊源不深。这也反映出他看待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态度。金荣华的《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亦以AT分类法为依据,以《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为材料来源,同时还增加了已译为汉语出版的外国故事,可在该书中并没有收录中国传统文人故事。 与上述诸家不同,祁连休在《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中没有采用AT分类法。他说:“每一个故事类型的确定,都是以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自身的特点为依据的,其命名也是按照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并且适当参照中国学界过去的一些做法来确定的。这样运作,不但可以关注AT分类法不涉及的传说类型,而且可以充分关注中国特有的故事类型。”所以他在该书中收录了多篇传统文人故事,如《三毛饭型故事》《聂字三耳型故事》《“川”与“三”型故事》《愿为母狗型故事》《三字同形型故事》《白字先生型故事》《半“鲁”席型故事》《圣贤愁型故事》《读白字型故事》《官读别字型故事》《改字免死型故事》,等。由此可见,除祁连休将中国传统文人故事视作民间故事外,其他民俗学家均未明确文人故事的身份。 学界以往对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忽视,归根结底,就在于当时对“民”的范围界定过于狭窄。而现在,当扩大了的“民”的概念已经被人们普遍地认可和接受之时,研究者在收集民间故事、编纂中国民间故事索引的过程中,就不该对中国传统文人故事视而不见或者存而不论了。 邓迪斯曾提出研究民间文学的三个层次:文本的表面形式、文本和语境。文本的表面形式指的是民间文学的语言特征,对于绕口令、谜语、谚语等民间文学的研究来说,文本的表面形式尤为重要。与汉语言自身相关的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充分地体现出中国民间故事中以汉语为载体的民间故事的个性和特殊性。扩大来看,不仅汉语民间故事,汉语的字谜、对联、绕口令等民间文学的其他体裁同样地体现出中国民间文学中以汉语为载体的民间文学的个性。 不过,在强调这些特性的同时,也要注意到,以其他语言为载体的他民族、他国的民间文学中,属于文人的、与文字相关的民间文学也并不鲜见。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具有与汉字的字形、字义密切相关的特性,同时也具有与其他民族、其他语言的此类民间故事共有的普遍性。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我们在研究中国民间文学时于顾及特性的同时,兼顾它们与世界民间文学相通的普遍性。 四、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增补之设想 在中国传统文人故事的身份和价值确定之后,我们将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该如何将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增补进入现有的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的框架之内?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纯粹以AT分类法为依据,不但有将完整的故事类型割裂的危险,而且更难以体现汉语自身的语言特点;如果完全舍弃AT分类法,将难以实现中国民间故事研究与世界民间故事研究的“对话”“融通”和“连结”,就难免有坐井观天、自娱自乐之嫌。 其实,我们可以采用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将此类故事归入AT分类法中的第五类:难以分类的故事(2400-2499)。如命名为“2401中国传统文人故事”,其下还可细分条目为:2401A与汉字有关的故事;2401B与汉语诗文有关的故事;……此后再依据具体内容进行细分。这样,祁连休在《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中列出的《三毛饭型故事》《聂字三耳型故事》《“川”与“三”型故事》《愿为母狗型故事》《三字同形型故事》《白字先生型故事》《半“鲁”席型故事》《圣贤愁型故事》《读白字型故事》《官读别字型故事》《改字免死型故事》等皆能在这些细目中确定其合适的位置。当然,这只不过是一种简单而粗陋的初步设想,目的仅在于抛砖引玉,以期因其学界的关注。 民间故事类型索引的编纂是一项基础工作,因其艰难繁琐,越发少人涉足。如果没有阿尔奈、汤普森、艾伯华、丁乃通、祁连休、金荣华等民俗学家的殚精竭虑,我们就无法轻松地享用《民间故事类型》、《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中国民间故事类型索引》《中国古代民间故事类型研究》《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类型索引》等经典著作;而如果年轻学者无人愿意为这一基础工作劳神费力,我们在此领域将永远裹足不前。 (本文刊载于《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详见原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