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兆伦: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3:11:04 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 项兆伦 参加讨论
(2018年6月8日) 同志们: 这两天,我们深入分享了各地在非遗分类保护、研培工作和调查记录等方面的经验和案例。大家对非遗工作和提交会议讨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稿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这里我讲几点意见。 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形成新的气象和格局 近年来,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非遗实践日渐活跃,传承人的精神风貌和很多非遗项目的存续状态发生了积极变化。在不断深入的实践中,非遗保护工作的认识得到深化,任务更加明确,政策措施更加系统,也更加富有成效。活力再现的非遗对于弘扬优秀道德价值、培厚社区文化积淀、培育良好民风习俗、助力乡村振兴和精准扶贫,发挥着重要作用。非遗实践成为国家和地方很多重大发展战略的助推力量。非遗保护工作进入巩固抢救保护成果、增强传承实践活力的新阶段。 一是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理念得到深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作为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对非遗本质特征、保护规律的认识更加清晰,“见人见物见生活”“活态传承活力再现”“保护非遗实践、传承能力和传承环境”等,不仅成为共识,也成为广泛的实践。 二是非遗保护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健全。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颁布施行。文化和旅游部颁布一系列部门规章和政策文件。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颁布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随着对非遗本质和非遗保护工作认识的深化,研究修订《非遗法》已提上议事日程。 三是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名录体系逐步完备。非遗保护工作机构、队伍、经费等方面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基础逐步夯实。2006年以来,国务院批准公布了四批1372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公布了15550项省级代表性项目。文化和旅游部认定了五批3068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各省(区、市)认定了14928名省级代表性传承人。 四是非遗记录工作由普查登记、建立名录向形成更全面、更系统的记录体系拓展。在民族民间文艺现象调查、非遗资源普查和《中国传统工艺全集》编辑出版的基础上,深入实施抢救性记录,启动实施非遗记录工程。 五是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对非遗及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实行整体性保护。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并明确了“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建设目标。与住建部等部门共同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传统村落保护与非遗传承有机结合,相得益彰,正在形成新的趋势。 六是传承人群研培计划深入实施,大学成为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支持力量。作为提高传承实践能力、确保非遗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研培计划正在日益显现其重大作用和深远意义。 七是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得到行业、传承人群和消费者的积极响应。传统工艺工作站和很多代表性传承人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振兴计划的实施,不仅改变了传统工艺的生存状况,带动了脱贫就业,也升华了人们对传统工艺的认识,有传统的品质生活正在成为新的大众时尚。 八是覆盖非遗各门类的政策体系架构在实践中加快积累形成。我们着眼于全面提高非遗传承实践能力,积极探索并支持各地丰富实践,积累经验,凝炼政策,力求对非遗各门类都能形成有针对性的专门政策体系。在制订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的同时,全面开展了支持传统表演艺术的探索实践。围绕提高编导水平、表演水平和整体表现力、丰富表演实践、增强院团活力等关键环节,组织演职人员参加研培计划,支持定点培养后备力量,扶持新剧目创作,组织开展全国性、区域性会演,探索传统戏曲的驻场演出,鼓励基层院团和戏班参加跨地区演出和演出交易会,提高实践频次,提高商演能力,培养和扩大受众。目前,在支持传统表演艺术方面,已经形成一系列比较成熟的做法,可以总结上升为政策文件。其中支持传统戏曲方面的政策措施,已纳入《戏曲振兴工程实施方案》。 在其他非遗门类,支持举办多种形式的民间文学讲唱活动,鼓励民间文学进校园、进教材,支持动漫、影视、网络游戏等创意、创作从非遗中汲取营养。鼓励发挥村规民约和节庆、仪式等民俗活动在乡风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九是传承与传播实践活跃,传承人群积极性和活跃度明显提高,非遗的活力明显增强。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主题鲜明、丰富多彩,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的重要节日。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已连续举办6届,中国非遗博览会已连续举办4届,今年将在山东举办第5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传统节日的非遗主题活动日益丰富。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踊跃加入非遗传播。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越来越注重从传统文化汲取营养。面向青少年的非遗普及教育深入开展,越来越多的优秀非遗项目进入校园、课堂和乡土教材。社会大众尤其是年轻一代传承实践非遗的热情明显提高,非遗实践的社会基础日益厚实。认真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有中国特点的非遗保护新经验和新途径正在形成。 二、非遗保护工作仍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研究 非遗保护工作是新兴事业,取得诸多成绩,但仍有不少不足,认识和政策及具体工作措施仍有诸多盲点。 一是对认识和理念仍待进一步深化和厘清。非遗不是文物,也不是什么活态的文物,已有广泛共识。但把非遗简单地理解为一个物件、一个对象,把因材料、技术所限形成的生产方式简单地等同于传统,仍相当普遍;在申遗问题上,抢注、抢夺、文化遗产他国化等不科学的提法时有出现。非遗文化、非遗产业等概念混乱现象也不少。 二是对保护工作规律的把握还需深化。既存在将传承活动与文化生态割裂、不注重保护非遗实践环境的问题,也存在对传承人群主体地位和创造性表达权利尊重、保障不够的问题。 三是法律需要完善。主要涉及非遗的科学定义和准确分类、制度类社会实践遗产的地位、法定保护措施的全面性、对遗产持有者的权利保障等方面。 四是代表性项目名录和评定代表性传承人的制度设计需要深化。 从项目名录来说:入选名录的标准需要科学审视,这里涉及对非遗本质特征、项目当代价值的把握,对相关内容及呈现方式合法合规性的评估;对已经失传、失去再创造能力、不具有当代价值、不符合法律法规的项目,是否可以认定或继续认定为非遗的代表性项目,如何建立退出机制,也需要深入研究。 从代表性传承人评定来说:有些文化传统属于大众爱好、群体性实践,其延续对个人技艺依赖程度不高,这样的遗产项目有没有必要评定代表性传承人;有些项目原来传承困难,现在逐渐恢复生机,实现了大众传承,是否继续评定代表性传承人;有些遗产与特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环境相连,现在已经失去实践环境,比如劳动号子,还有没有必要评定代表性传承人。 五是分门类的保护政策措施虽有突破性进展,但尚未完整形成既覆盖所有门类、又很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保护政策体系。 六是工作方针与工作重点需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作出必要调整和明确。前些年制订政策框架的背景是: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和人口大规模流动引起非遗传承和实践环境急剧变化,很多文化遗产不仅传承困难,而且本身的存续都成了问题;一些文化传统及其传承环境遭到人为破坏;非遗及非遗保护尚未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在这种情况下,遗产的存亡是第一位的,引起重视和关注是第一位的。因此,政策指向是抢救第一。但抢救工作进行到一个阶段,就要根据形势的变化,对政策目标作出必要的调整。 七是正在展开的重点工作需要及时评估绩效,发现和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水平和成效。比如:研培计划的针对性,传承人参加研培后的获得感,哪些方面需要加强。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实施路径的清晰度,传统工艺工作站的可持续性,相关支持政策如何评估和调整。记录工程的实施目标和具体路径,如何保障其学术性和专业性。关于抢救性记录,怎样才算实现了抢救;把技艺抢救性地记录了下来,但这个项目本身的存续状况如何,如何对待? 八是绩效评估工作如何实现制度化,提高科学性。不仅要建制度,还要考虑用什么眼光、什么标准去评估。对各地包括社区、群体的非遗传承实践如何评判。现在存在一个问题,就是用对非遗的错误或一知半解的认知和观念,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概念和帽子,去评判和指责生动的实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