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四,清朝经济。对每岁人丁户口、田地、税粮、茶盐、铸钱之数;凡开垦军屯、圈拨地土、编审人丁、折征漕粮、蠲除赋役、停罢岁办诸特、并漕运、钱法、茶盐、榷关则例有更定者;王以下文武各官俸禄、军士月粮则例有更定者;遇恩诏及特旨蠲免直隶各省新旧额赋,遇灾荒发粟蠲赋,及于常例外特恩赈恤,以及赈济外藩蒙古,均作记录。对各项工程,如修葺坛、庙、奉先殿;营建山陵,重建阙里文庙,及凡在祀典诸神庙宇、直隶各省先贤庙宇、书院,岳渎等庙宇及其赐书匾额;重建太和殿、修葺乾清宫;黄淮两河、运河、永定河疏筑事宜;直隶各省及边塞地方建筑城垣,疏浚河渠,滨海滨江地方筑堤捍水,一切重大工役等,进行载录。 其五,清朝文化。对皇帝钦定的定礼仪、正乐律、治历法、勘方舆活动;授先贤后裔五经博士世袭;直隶各省乡试、文武会试、殿试、传胪,殿试制题,特恩开科、增广乡会试中额,及增加取进府州县卫学文武生员,御试博学宏词,及钦赐举人一体会试、殿试,选庶吉士及教习、授职;国子监及直隶各省学政条例有更定者;纂修实录、圣训、玉牒、国史、起居注、典训、方略、一统志、明史;钦定各种书籍;对伦常和风俗的旌扬,如旌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烈妇、烈女等;对天象云物、气候征应及日食星变、地震,以及颁历、进春等,都进行了记载。利用《清实录》记载的文教史料,王惠洁撰写《从〈清太宗实录〉看皇太极时期的文化、教育》的论文,对创制新满文、翻译典籍、重用儒臣、设立文化机构等文化措施,以及对重办学、施行科举、尊孔圣等教育措施进行了探讨。⑦ 从《圣祖实录·修纂凡例》所涉及的内容来看,它对清代历史的记载是相当全面的。对此,学者们多有肯定。有人指出:“清代实录的内容广泛、丰富,涉及清代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宗教、教育、财政、赋役、自然灾害、天文地理、皇族、宫廷等各个方面。”⑧ 《清实录》虽然记事全面,追求“巨细靡遗”,但也并非遇事皆载的流水账簿。康熙五十九年,副都统永泰上书称《世祖实录》失载其祖图赖的事迹,圣祖即命大学士马齐核查。马齐审核后具奏:“实录只载国家大政,其余细微之事,例不编入。”⑨可见,《清实录》还具有特殊的采录宗旨和取舍标准,史料不仅广泛,而且重要。 二、《清实录》具有独到的清史文献价值 需要说明的是,《清实录》不仅具有史料的广泛性,而且具有独到性,不少史实都为其他书史记载不详或完全失载。清代所修的有关当代历史的典籍很多,如《起居注》(今已不全)、《清史列传》、“清三通”、《清会典》、《吏部则例》、《大清律例》、《赋役全书》、《大清通礼》、历朝“奏议”、“朱批谕旨”、“方略”等,民国所修的有关清朝的史籍也有《清史稿》、《清朝续文献通考》等书,虽然这些典籍对清朝历史的记载也相当丰富,但是并不能取代《清实录》的史料价值,由于体裁或内容的局限,它们要么比较琐碎(如《起居注》),要么各有侧重(如“清三通”、《清会典》、《吏部则例》),要么比较零散或绫乱(如“朱批谕旨”),不如《清实录》兼收并蓄,博采综录和首尾相续。仅就史料的记载来看,《清实录》许多记载都具有独到的价值。 《清实录》的独到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记叙同一历史事实时,与其他书史的记载有所不同,实录的记载要么角度独特,要么更加具体;二是其部分史料具有唯一性。换言之,实录的史料具有某种程度的不可替代性。 第一,《清实录》的史料与其他书史的记载有所不同。《清实录》在记载某些历史事实时,有时候相当具体和完整。如《清世祖实录》卷一一九所载,顺治十五年七月戊午的一则对吏部的上谕,对于清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十分重要: 自古帝王设官分职,共襄化理,所关甚钜,必名义符合,品级画一,始足昭垂永久,用成一代之典。本朝设内三院,有满汉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等官。今斟酌往制,除去内三院秘书、弘文、国史名色,大学士改加殿阁大学士,仍为正五品,照旧例兼衔。 …… 内阁,满字称为多尔吉衙门,汉字称为内阁。 翰林院,满字称为笔帖黑衙门,汉字称为翰林院。其侍读学士以下员数官衔,满名照汉官称谓。通着察例详议具奏。 六部,满汉尚书,俱作正二品,满字仍称阿里哈昂邦,汉字仍称尚书。满汉侍郎,俱作正三品,满字仍称阿思哈尼昂邦,汉字仍称侍郎。理事官,满字称为一齐下喇哈番,汉字称为郎中,俱作正五品。副理事官,满字称为爱惜喇库哈番,汉字称为员外郎,俱作从五品。主事,满字称为额者库哈番,汉字仍称为主事,俱作正六品。司务,添设满官,汉字仍称为司务,满字仍称为他库喇布勒哈番,俱作从九品。 …… 各衙门见任各官,俱照本品改衔供职。以后升除衔品,俱照新制。凡改定官名,通行传谕。至各衙门满汉启心郎,原因诸王、贝勒管理部院事务而设,今宗人府启心郎仍照旧,其余部院满汉启心郎俱着裁去,照原品另用。其太常寺等衙门,满汉官名品级,着一并详议画一具奏。 以上记载了清朝前期满汉官制、名称和品级的画一措施,方便了满汉官制的对应和参考。对于研究清代官制史,这则史料非常珍贵,对清代政治制度史的研究能够起到深化作用。此条内容,《大清会典》中虽然载录了各衙门的相关情况,但对于将某一官名的满文名称与汉文名称逐一介绍并作一比照,则完全无此记载。此条史料后为《皇朝文献通考》卷七七《职官考一》所转录,但在原始性上,显然不及《清世祖实录》,属于“二手史料”,是实录的“史流”。 第二,《清实录》的部分史料具有唯一性。《清实录》以清代档案为史源,但档案保存并不容易,有不少档案都最终散佚,实录反而成了最早的史源,史料具有独特性甚至唯一性。如《清高宗实录》卷三六载:乾隆二年二月乙丑(七日): 谕履亲王允祹、庄亲王允禄、果亲王允礼:“皇考世宗宪皇帝临御十三年,所降谕旨、所行政事,现在恭修《实录》敬谨叙入,但皇考前在藩邸时事迹,并无记载。我皇考与皇祖圣祖仁皇帝、世祖章皇帝不同,皇祖圣祖仁皇帝、世祖章皇帝皆自冲龄即位,临御以前,并无应行恭纪之事。皇考即位之时,年已四十有五,从前恭侍皇祖,承欢慈颜,恪遵庭训,仰蒙皇祖恩勤教育。及处朕伯叔之间,诸事如何措置之处,理宜详载,以备将来纂修国史,叙入皇考本纪。雍正七年,皇考曾于养心殿,连日召见诸王公文武大臣、官员等,面谕以皇考所行所历之事。时朕与和亲王亦预闻焉。其后皇考屡向朕弟兄降旨,欲将自幼阅历之事俟闲暇之时,再行详悉告谕,而竟未果。现在大臣中经阅其事者甚少,即或有人虽及其时,而于关系内廷之事,亦无从得知。惟有诸叔父,皆及其时,经阅其事。履亲王庄亲王、果亲王尔三人尚其思绎,各据所见所闻所记者,恭录呈览。候朕笔削更定后,再交大学士等纂入《国史》皇考《本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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