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晶:多民族地区基于旅游的民族文化整体传承(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3:11:42 《贵州民族研究》 黄晶 参加讨论
四、促进多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共同旅游培养 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是民族文化传递的基本条件,在传统社会条件下,民族文化传承人主要是家族传承或者是民族传承来培养,而在民族旅游开发中,由于少数民族文化是民族旅游的主要资源,是民族旅游产品的基本构成要素,为了吸引游客,多数民族地区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如民族歌舞表演,民族节俗表演等,为了使这些文化旅游产品维持下去,自然形成了对各种民族文化的培训和学习,而这种由于民族旅游需要而形成的集中培训或自行文化学习实际上是也是民族旅游对民族文化传承的促进。因此在多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整体传承推动中,不仅要使多种民族文化内容能够共同纳入民族文化体系,使其能够基于民族旅游业运作有共同传承的机会,同时还要形成多民族文化传承人的共同培养,促进多民族地区民族文化的整体传承。具体在实践中,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第一、构建专门旅游文化学习机构,随着特定民族文化在旅游发展中的效益凸显,必然会吸引更多的学习者参与到民族文化学习中,因此民族旅游业可以借此建立专业的民族文化培训机构,引进各种民族文化师资力量,开设民族文化课程,使对民族文化有兴趣的学习者可以在该机构中学习各种民族文化,这种方式既能保障以民族文化为依托的民族旅游业有相应的民族文化人才保障,同时也能使各种民族文化都有机会对外推广;第二、通过旅游产业为多种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提供资金,多民族地区旅游业发展以民族文化为支撑,因此民族地区旅游业有义务也有责任对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进行反哺,具体在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中,不仅要协助成立培训机构,更要为相关机构的运作提供资金,使其能够持续运作下去;第三、尽可能使多民族文化学习者都有机会参与到旅游产业中,民族旅游和民族文化的结合,使得民族文化实现了经济利益变现,也使得民族文化传承人能够通过民族旅游中的各种文化展示和表演获得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要以民族旅游促进多民族文化传承人培养,还需要在民族旅游发展中创造更多的多民族文化展示和表演机会,使民族文化学习者有机会进入到民族旅游发展中,通过民族文化获得经济利益,在民族文化学习者基本生活在旅游业中得到保障时,其便会坚持对民族文化的学习和传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