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器相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柔性逻辑———个理性分析框架及其解释(5)
http://www.newdu.com 2024/11/13 02:11:20 《广西民族研究》(南宁 米恩广 李若青 参加讨论
三、道器相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在新时代、新思想的现实语境下,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能力建设的理性选择,二者有机统合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实现价值理性的“形而上之道”与工具理性的“形而下之器”的整合,是实现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据此,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应注意并处理好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一)依托工具理性,建立健全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机制 工具理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价值导向和工具支持,因此,充分依托工具理性,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机制的必要环节。第一,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在工具理性的指导下充分利用工具性、技术性的规制工具和规范性工具设计更加理性、更合乎以人为本的规范和制度,塑造良好的社会治理环境,培育适宜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机制。第二,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机制并非是完全摒弃现有的政府管理机制和体制,完全放弃既有的社会事务管理规范和方法,而是合理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在制度设计与政策执行时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科学合理地弥合,使所设计的制度更加合乎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强化与提升政府执行力,在工具理性之中真正实现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价值诉求。第三,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充分运用大数据的便捷性与实用性,以大数据为支撑,建立健全大数据库,加速信息化政府建设,不断提升自身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技术应用与转化能力,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提供技术保障。 (二)重塑价值理性,不断提升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的互动能力与引导能力 十九大提出,使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思路与框架。因此,第一,重塑社会治理多元主体参与的价值理念,推动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应摒弃“全能型”政府理念,合理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建立健全多元平等互动机制,以弥补政府单一主体包揽一切带来的不足与治理缺陷。第二,培育发展、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在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治理多元主体之间着力打造合作共治格局,建立与完善治理现代化督促机制,理顺“政府—市场—社会”间的关系,以弥补社会服务价值经验缺失的不足,克服公共服务主体责任缺失的弊端。第三,锻造依法行政的法治政府意识,以提升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法治能力。处理好多元主体参与的平等性与合理性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的关键,而实现多元主体平等参与,离不开法治工具的保障,法治也就成为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转型的重要保证。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法治能力建设实质上是对政府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能力的考验,这就要求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必须明确法治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价值及其目标,不断强化政府法治能力,以确保多元主体参与的主体性。与此同时,在政府职能建设中逐渐强化法治的价值理性引导与规范作用,强化公务员队伍特别是决策者的法治理念,提高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和转化能力,以不断提升政府宏观引导、科学决策、社会服务等能力。 (三)道器相济: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理性化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最为关键的是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实现政府在社会治理中的经济发展能力、文化建设能力、社会主体培育能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社会服务供给能力、信息获取与转化能力等能力的整合与提升,而能力建设离不开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科学的技术工具的支持,因此,推进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理性化发展,实现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耦合是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与理性选择。实际上,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人的现代化,而人的现代化关键在于思想理念的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政府树立正确的效率观,摒弃以牺牲公众利益来实现效率的传统行政价值观,摒弃以牺牲公众利益来实现效率是对价值理性的重塑,而在追求效率目标的过程中,又离不开对技术层面、规范层面的工具性的选择与运用,此乃对工具理性的工具性、规范性效用的运用,是对“道器相济”之理的具体实践。这就要求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应强化行政行为的有效性和科学性,排除非理性因素的制约,以科学的方式、理性的态度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同时,在社会治理中不仅要求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必须树立法治观念,而且还要学习、掌握和运用现代“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提升解决社会重大问题和复杂难题的能力,变控制为协调,强化组织协作意识,增强政府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 此外,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应立足传统文化,实现“道器相济”、“体”“用”合一。价值理性属抽象层面之物,为“道”,为“体”,强调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内容和理想目的;工具理性为“器”,为“用”,关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方法、手段方式。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要想将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器”的工具理性的技术性效用有效发挥,必须接受、明确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道”,否则,“器物”之用越强、作用越大,可能就越偏离治理能力建设之“道”,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与定位越远。同时,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要将价值理性的作用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出来,必须重视治理能力建设之“器”,提高“器”之能力和实效,否则,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可能陷入空泛化和缺乏可操作性的境地。因此,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应存道保器、明体达用,实现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耦合;坚持“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辩证关系,做到“道器相济”、“体”“用”合一,以强化社会服务观,加强自我道德修养,强化职业道德,在努力营造诚信、自信、友爱的社会环境的同时,还要注重利用科学技术、现代化方式高效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在民族自治地方治理中的价值冲突和利益冲突,通过“道器相济”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