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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向振]日常生活的隐喻:作为公共领域的村落集体仪式(3)


    可以说,村落集体仪式为村落社会资本的积聚提供了恰当的场合。正如田野资料显示的那样,在村落集体仪式中,村民得以实现彼此的社会互动并积聚社会资本,完成“人情”关系的再生产。在长旺村“背冰锣鼓”中,不少家中有老人需要“坐轿”(老人坐在轿子里,需要其儿孙及其好友等“抬轿”和“护轿”),按照当地村民达成的共识,抬轿子的人越多说明该家庭人缘越好,而“人缘好坏”无疑是村落社会中重要的社会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家中有需要坐轿老人的外出务工的年轻人也会赶回村子里参加仪式活动,并且“不请自去”帮忙给邻居老人“抬轿”,这样也能换回一份人情。在这种互动中,每顶轿子旁边都有很多人(尤其是年轻人)“抬轿”或“护轿”,“人情”的交换形成循环。这种循环交换的“人情”实践整体上增加了村落的社会资本,同时也对村落公共精神重建起到促进作用,也即村民常说的“越来越有公心了”。
    参加冀南土山村“土山诚会”的一个村民也告诉笔者,“诚会时,村子里在外面上学的、打工的,都要回来,附近工厂都得停工,工人都回到村子参加诚会了。人们都来参加,谁不参加啊,一来老奶奶(碧霞元君)灵,二来这也是个人情往来的机会”。阎云翔在分析中国社会的个体化时,指出“中国的个体为了寻求新的安全网,或者为了再嵌入,被迫回到家庭和私人关系网络中寻求保障,等于又回到他们脱嵌伊始的地方”。因此,可以说村落集体仪式为村民尤其是年轻村民积累了更多社会资本,使村落更具凝聚力。经验研究表明,在日常生活中,有集体仪式的村落凝聚力比没有集体仪式或其他形式集体生活的村落相对较高,同时在面对村落公共服务与公共物品供给时,相较于没有集体仪式或其他集体生活的村落,有集体仪式村落的村民表现出了更强的“公心”。正如王英娴所言,“借助信仰所调动起来的公共生活与集体意识,就村落内部来看,强化了各村村民对所在村落的认同感,村落的公共生活在此刻达到高峰,‘共同体感’借此信仰得到激发及展现”。
    除为村落和村民个体集聚社会资本外,作为集体仪式主要组织者和参与者的老年人还在仪式中获得了某种价值感。村落社会中,老年人是传统知识的持有者,同时也是宗教知识和仪式知识的持有者。随着城镇化与市场化发展,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已经渗透到农村地区,村落社会的传统生活方式已经式微。正如阎云翔所分析的那样,“没有了传统宗族体制与宗教信念和仪式的支持,所谓父母之恩的观念开始被剥削,上下两代人的关系变得更加理性,更具自我利益的意识”。在这种情况下,掌握着传统社会生活知识的老年人能够像其父辈那样向年轻一辈传授传统知识的机会日益减少。在现代生活方式里,老年人所掌握的传统知识变得没有价值或其价值已经明显减弱。在一定程度上,这使得老年人尤其是精通村落传统知识的老年人倍感失落。而村落集体仪式,恰恰为老年人提供了一种生活空间:在这个空间中,传统生活方式得以短暂的再现,老人所掌握的知识得以重新启用。在很大程度上,这使得老年人获得了某种存在感,而这也是老年人积极参与村落集体仪式的原因之一。笔者在冀南固义村田野时发现,不少参与和组织“捉黄鬼”仪式的老年人是带有某种强烈的使命感的。正是这种使命感才保证村落传统得以延续。当问及为何在20世纪80代举行村落集体仪式时,不少老年人都提到,如果仪式不恢复,等他们去世之后,这些文化传统就会永久性消失,而他们并不想让祖辈传承下来的文化传统“断在咱这一辈”。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老年人热衷于集体仪式具体形式的恢复还是基于担心文化传统彻底消失的使命感的话,那么网络时代的今天,村落集体仪式中为数不少的老年人则更倾向于通过仪式场合来展示其所掌握的地方性知识,并以此获得某种价值感和存在感。
    五、小结
    在社会转型时期,回归日常生活的信仰仪式研究,要求研究者将仪式共享主体的生活诉求作为讨论的始点和终点。从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实践出发,而非从社会团结与社会结构出发分析集体仪式的功能和价值,或许可为理解“个体主义时代”集体仪式的存续动力提供一种合适的思路。
    本文认为,集体仪式存续的内在生活动力在于其为村落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的生产提供了合适的生活场域,换言之,通过集体仪式,民间信仰得以介入村落生活的公共领域。集体仪式为村民制作共同历史提供了叙事场合,为村民狂欢精神的表达提供了空间,同时还为村民社会资本的积累提供了生活场域,这是集体仪式被赋予的社会意义。在集体仪式中,参与者体验到某种社区认同和地方感,而社区认同和地方感又是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产生的重要观念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集体仪式本身就是日常生活整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前所述,参与者在集体仪式中赋予行动的意义远超出了经济理性,除物质资源外,还包括精神安慰、社会地位、声望或其他社会资源。因而,研究者有必要透过参与者的行动去解析其中更丰富的社会及文化意义。当然,在解析仪式参与者的行动时,还必须在其所特定的社会情境或语境下进行。换言之,需要将其行动放置到仪式现场,通过聆听其叙事,观察其肢体行动和感受其在仪式中迸发出的情感,以更好地理解集体仪式作为集体行动的重要表现,在日常生活领域到底扮演何种角色。
    村落集体仪式是村落日常生活的集体性表达,它为村民提供了通往公共领域表达公共性诉求的现实路径。尽管这些集体仪式并非表现为日常生活,但其对于日常生活的影响以及对村落秩序的塑造却不容忽视。集体仪式对于村落而言,它是以年度或某种规律性节点为单位对繁杂琐碎但又具有连续性的日常生活进行分类,让日常生活由此具有节奏感,置身其中的人们,也会在这种周期性的集体行动中,感受到生活的真谛和意义。
    由此,集体仪式成为村落日常生活的隐喻,它为村民提供了体验公共生活的场域。不少延续着集体仪式的村落,其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也正孕育其中,而公共道德和公共精神对于当前“个体化”乡村社会治理而言,又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资源。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给予集体仪式及其组织一定的社会认可,或许可以成为实现乡村社区善治的有效路径。
    本文发表于《世界宗教文化》2019年第2期,引用请以刊物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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